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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2021-12-27 00: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6261| 评论: 0|原作者: 郭建波|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文化大革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要正确认识文化大革命,就必须掌握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只有掌握这一思想武器,才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4、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

  我们知道,生产关系分为三部分,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在这三者当中,生产资料所有制起着决定性作用,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口分配形式又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着反作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

  在这种矛盾运动中,仍然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在分配形式上存在,而且还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中存在。那么,资产阶级法权在这两个方面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1)生产关系内部存在资产阶级法权。

  前文我们引用了马克思的论述,分析了在分配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其实,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存在于分配领域,而且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上也依然存在。列宁和毛泽东在这方面都有论述。我们下面看他们的论述。

  1)列宁关于生产关系内部资产阶级法权的论述。

  列宁认为,在生产关系内部,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在分配领域存在,而且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也依然存在。这是因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虽然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基本解决了,但是在所有制结构上还存在着小生产的习惯势力,个体所有制。

  列宁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的认识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在一九一七年撰写的《国家与革命》中,列宁一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在革命以后被消灭了。但是一九二○年在他撰写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又指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小生产习惯势力上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列宁是如何谈论这个问题的呢?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道:“马克思不仅极其准确地估计到了人们不可避免的不平等,而且还估计到:仅仅把生产资料转归全社会公有(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还不能消除分配方面的缺点和‘资产阶级权利’的不平等,只要产品‘按劳动’分配,‘资产阶级权利’(即资产阶级法权,下同——引者注)就会继续通行。”

  “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限度内取消,即只是在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权利’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是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权利’才不存在了。

  但是它在它的另一部分却依然存在,依然是社会各个成员间分配产品和分配劳动的调节者(决定者)。‘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还没有消除对不同等的人的不等量(事实上是不等量的)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权利’。

  马克思说,这是一个‘弊病’,但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如果不愿陷入空想主义,那就不能认为,在推翻资本主义之后, 人们立即就能学会不要任何权利准则而为社会劳动,况且资本主义的废除不能立即为这种变更创造经济前提。

  可是,除了‘资产阶级权利’以外,没有其他准则。所以就这一点说,还需要有国家在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

  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

  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那个确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

  他还说:“既然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那当然一定要有资产阶级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权利准则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可见,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但没有资产阶级!”[19]

  从列宁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阶段,即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资产阶级法权并没有完全取消,只是部分地取消了。部分取消是因为在经济变革范围内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变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

  其实,这个时候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还没有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上还存在着小生产的习惯势力。这是列宁后来才从实践中发现的,于是就在一九二○年他写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20]从这里可以看到资产阶级法权依然存在。这就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否则的话,便不能战胜资产阶级,巩固政权。

  在产品分配领域,虽然“不劳动者不得食”和“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但是对不同等的人的不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这是因为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出来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资产阶级法权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个时候虽然资产阶级已经被消灭了,但是国家却没有消亡。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以前,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仍然存在,还要保卫事实上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

  由此我们看到,列宁肯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的建立,肯定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所取得的伟大胜利。从列宁的论述中可以看到,资产阶级法权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方面不存在了,但是却在小生产的习惯势力中仍然存在。同时,在分配领域由于实行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存在,而且还占着统治地位。列宁在这里根据新的历史条件,突破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领域的判定,指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还残存着资产阶级法权。

  2)毛泽东关于生产关系内部资产阶级法权的论述。

  在马克思和列宁对资产阶级法权论述的基础上,毛泽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对生产关系内部三个方面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进一步深化了这方面的认识。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建立了,已经占了绝对支配地位,但是还存在着小生产的习惯势力,个体所有制。一九七四年十二月,毛泽东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中说:“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21]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是赞同列宁的观点的。他认为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有绝对支配地位,但是社会上还存在着小生产,个体所有制,这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也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这种资产阶级法权还要影响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产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形成人和人之间关系上的资产阶级法权。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上,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了绝对支配地位,但是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关系还没有真正确立,因而在这方面也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六日,毛泽东在郑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他说:“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破了又生,生了又破。”又说:“我们要恢复供给制,但要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还是必要的。”

  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武昌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说:“资产阶级法权只能破除一部分,例如三风五气,等级过分悬殊,老爷态度,猫鼠关系,一定要破除,而且破得越彻底越好。另一部分,例如工资等级,上下级关系,国家一定的强制,还不能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有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时代是有用的,必须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它打得体无完肤,会有一天我们要陷于被动。”[22]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比如等级森严,不平等待人,摆老资格,老爷态度等等就是要破除。但也并非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的什么问题都要破除,比如在上下级关系上、在国家一定的强制力上,就不能破除。这就要弄清楚资产阶级法权在人和人之间关系上的范围,哪些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哪些不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就要破除,不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就不能破除。在破除人和人之间的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上要慎重,防止走向极端。

  在分配方面,毛泽东在前文中已经谈到工资制、多劳多得问题不能破除,后来他又讲到按劳分配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不能破除,但是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予以限制。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毛泽东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中说:“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注:毛主席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过,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23]

  从毛泽东的谈话中可以看到,他认为解放前中国跟资本主义差不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建立起来了,所有制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因而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除去所有制以外,现在中国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商品制度,这些与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由于当时还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个体所有制也仍然存在,因而商品制度和货币交换的存在还是必要的。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导致新的分化,小生产有发展成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可能性。况且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这构成了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基础。正是因为这样,一旦林彪一类的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领导权,就很容易复辟资本主义。由于在社会主义阶段还不能破除分配领域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因而从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的长远利益出发,就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对其予以限制。绝不要实行对少数人的高薪制度,就是对其实行的限制措施之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对生产关系三个方面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了绝对支配地位,但是还存在个体所有制,小生产的习惯势力。因而毛泽东既肯定了所有制变化对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又指出了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这就是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毛泽东还高度重视人和人之间以及按劳分配上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他提出要准确界定人和人之间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破除人和人之间关系上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因而在分配领域不仅仍然存在资产阶级法权,而且还居于统治地位。这就要对生产关系内部的资产阶级法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予以限制。

  3)列宁和毛泽东的论述告诉了我们什么?

  从前文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在论述资产阶级法权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到当时马克思论述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是已经消灭了商品制度的社会,生产资料业已全部归社会所有,因而他认为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已经解决了,只是在分配领域中还存在着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法权。由于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必然会导致人和人之间在分配消费资料上存在着差异,因而在人和人之间关系上也存在着不平等现象。马克思当时还没有经过社会实践,因而他只是依据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对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预测性的分析。

  列宁和毛泽东论述资产阶级法权的时候,就和马克思有了若干不同。他们以马克思的观点为指导,从当时社会实践出发,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论断,分析了生产关系内部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揭示了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

  列宁在谈到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时,他一方面说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内取消了,另一方面又指出小生产的习惯势力在成长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也就是说在个体所有制上还没有取消。列宁在承认分配领域某些社会主义原则业已确立的同时,不仅肯定了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领域存在的必要性,还进一步指出了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领域占据统治地位,这个时候的国家是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

  毛泽东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和列宁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观点。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阶段,资产阶级法权在生产关系的三个领域仍然存在。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了绝对支配地位,但是仍然存在着个体所有制,小生产的习惯势力还严重存在。这说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社会主义平等互助的关系尚未真正居于支配地位,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有重要地位,需要进一步破除。在分配领域,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还居于统治地位。这样不论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还是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及分配方式上,都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虽然程度有所不同,但是资产阶级法权在生产关系诸领域的广泛存在,构成资产阶级复辟的重要社会基础。因而就要进一步破除人和人之间关系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予以必要的限制。

  列宁和毛泽东的论述告诉我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虽然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但是在生产关系诸领域中仍然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在生产关系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有的需要进一步破除,有的还要继续保存。这就要在破除的同时,还要对保存的资产阶级法权予以必要的限制,以便遏制住它的发展,并将其逐步消灭掉。

  (2)生产关系内部矛盾运动的发展趋向。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生产关系内部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在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上占有重要地位,在分配领域还占有统治地位。这三者之间的斗争,构成了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虽然已经占居绝对支配地位,但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仍然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实行“三有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自身还尚不巩固,存在着向全民所有制经济或私有制经济发展的两种可能性。同时这个时候个体所有制经济,小生产的习惯势力还在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全民所有制经济也需要巩固和发展。因而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上,存在着向着整个社会的全民所有制或者资本主义私有制方向发展的可能性。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上也是这样,存在着两种不同人际关系的斗争,或者是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最终形成,或者是出现倒退,旧的风俗习惯和道德伦理观念沉渣泛起,再次趋于人际关系的支配地位。按劳分配中也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这种斗争会出现两种结果,或者是向着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按需分配的方向发展,或者是按劳分配被破坏,出现严重的倒退。

  由此我们看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及分配方式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斗争。这种矛盾和斗争会出现两种结果,或者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向着共产主义社会迈进,或者资产阶级法权进一步扩大,致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遭到破坏,进而出现严重倒退和复辟。在这种矛盾和斗争中,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决定性作用,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及分配形式又起着反作用,在特殊条件下,也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建立和按劳分配的实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建立和按劳分配的实行,又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否则的话,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会遭到瓦解和破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及按劳分配之间同样存在着两重性,此不赘述。

  由此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内部充满着矛盾和斗争,这种矛盾和斗争不仅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及分配形式上,还表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上。这种矛盾和斗争,既有可能向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巩固和发展的方向前进,也有可能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遭到瓦解和破坏,进而出现资本主义复辟。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生产关系范围内进行的矛盾和斗争。这就要求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要高度警惕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将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毛泽东说:“所谓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主要是所有制。”[24]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内容相同,实际上是同一个概念针对生产力和上层建筑的两种不同表述。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完成,不仅标志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建立,同时也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因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内部,致使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出现两种发展的趋向:或者向巩固和发展的方向前进,最后被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所取代;或者遭到削弱和破坏,出现倒退,复辟资本主义。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逻辑。

  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出现,就要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这是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时候,就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时候,就阻碍乃至经济基础的发展。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出发,只有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才能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否则的话,旧的上层建筑就会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起到破坏和瓦解的作用。这就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以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这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必然选择。

  (五)社会主义上层建筑。

  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道德和社会意识形态,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由此看来,上层建筑分为两部分:一是政治上层建筑,一是社会意识形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时候,就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反之,就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否则的话,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仅难以获得巩固,而且还会付诸于东流。因而能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就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巩固和发展的充分条件。这就要从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出发,从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入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1、上层建筑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的地位。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中,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毛泽东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是绝对的。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或者说它们之间达到平衡,总是相对的。平衡和不平衡这个矛盾的两个侧面,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如果只有平衡,没有不平衡,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就不能发展了,就固定了。矛盾、斗争、分解是绝对的,统一、一致、团结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了这样的观点,就能够正确认识我们的社会和其他事物;没有这样的观点,认识就会停滞、僵化。”[25]

  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的统一。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正是由于斗争的绝对性,才推动了矛盾的发展变化,促进了新旧事物的更替。同样,正是由于统一的相对性,才保持了矛盾双方的基本稳定,决定了事物的基本属性。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这一基本矛盾也是这样。矛盾双方的不平衡,也就是斗争性是绝对的,而平衡,也就是统一性是相对的。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平衡、统一性,因而才构成了一定社会形态的阶段性,某个朝代统治的稳定性。这存在于社会形态和朝代的相对稳定的状态下。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斗争性,因而才促进了社会形态的更替,改朝换代的实现。这存在于社会形态和朝代的突飞猛进的状态下。从这里可以看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就是平衡与不平衡、斗争性与统一性的对立统一。正是这一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才是人类社会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那么,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中,虽然生产力是最活跃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但是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终究还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适应之上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生产力能否迅速发展的充分条件。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规律,对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得出了普遍性的结论。

  毛泽东说:“从世界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拿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说,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简单的协作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手工工场就是这样一种简单协作,在这种协作的基础上,就产生了资本主义发展第一阶段的生产关系。手工工场是非机器生产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一种改进技术的需要,为采用机器开辟了道路。在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十七世纪)以后,才进行工业革命(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都是经过不同的形式,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以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

  毛泽东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考察,由此及彼,进一步揭示了一般规律。

  他说:“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一般规律。在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以前,不存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已经初步成长起来。在这点上,无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有所不同。但是,这个一般规律,对无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都是适用的,基本上是一致的。”[26]

  从前文的研究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关系问题的谈话,实际上是他关于生产力发展问题上的辩证论的精彩阐述。从毛泽东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虽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由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要改变生产关系,就必然首先变革上层建筑。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举了英国工业革命的例子。工业革命是在英国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后才发生的。不仅英国如此,法国、德国、美国、日本也是在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以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的。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有了充分发展的生产力,然后才改变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改变上层建筑,而后再变革生产关系,解决所有制问题。生产力是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变革以后才大大发展的。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

  由此看来,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力是在建立了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后才大大发展的,而不是在这以前。从这里可以看到,当着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时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个时候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已经起到破坏和瓦解的作用。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在这种条件下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般地说,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起着决定性作用;特殊地说,当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的时候,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就会起到决定性作用。虽然生产力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中最终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会起到决定性作用。这鲜明地表现在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上。这就是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上的辩证论。

  2、政治上层建筑。

  由以上研究可以看到,在特殊情况下,上层建筑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会起到决定性作用。既然这样,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上层建筑,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也会起到这样的作用。因而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不能不研究政治上层建筑。那么,政治上层建筑在社会基本矛盾中又是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1)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是政权问题。

  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是政权问题,具体说来是由哪一个阶级来掌握政权的问题。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它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谓阶级,其实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之间存在着矛盾,在为本阶级的利益而斗争。国家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由军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构成。在社会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就要建立国家,掌握政权,镇压反抗,清除异己。阶级利益只有在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情况下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因而政治上层建筑就是要解决到底由哪一个阶级来掌握政权的问题。这样政权问题就不仅是阶级斗争的首要目标,而且还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

  (2)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

  毛泽东说:“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就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是普遍地对的,不论在中国在外国,一概都是对的。”[27]要夺取政权,就必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通过革命的方式,砸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昭示我们,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是无产阶级革命,一是和平过渡。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夺取政权。修正主义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社会民主政治的建立,工人阶级可以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通过选举获得议会的多数席位,然后取得政权。到底是主张无产阶级革命还是赞成和平过渡,成为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分歧首先在第二国际内部表现出来,以列宁为代表的左派和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右派进行了激烈的斗争。虽然右派在主要问题上占了上风,但是左派坚持原则,决不屈服,第二国际最后走向了分裂和破产。这种斗争也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的分裂中表现了出来,这就是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形成的背景。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党利用一战造成的有利时机,领导了十月革命,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后来中苏两党也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分歧,并爆发了空前激烈的论战,不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走向了分裂,而且还对中苏两党乃至两国的社会主义发展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影响。

  虽然是在革命还是和平过渡的问题上,出现过激烈的斗争,但是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历史中可以看到,和平过渡是走不通的,至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通过和平过渡的方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变,只有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才能够实现。这不论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还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就必须建立一个坚强有力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从本国实际出发,将无产阶级组织起来,探索革命道路,制定战略战术,讲究斗争策略,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为什么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呢?

  马克思曾经对这个问题作出响亮的回答。

  他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28]

  他还说:“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29]

  他又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0]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到,无产阶级专政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是在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这是无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根本保障。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在消灭了阶级差别、旧的生产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观念以后,无产阶级专政才会退出历史舞台。从这里可以看到,不论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还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无产阶级专政的消亡,都是具有必然性的。

  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存亡的必然性。

  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有两种:一种是对内的,就是镇压剥削者的反抗,一种是对外的,就是抵抗外敌入侵,维护国家安全。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维护劳动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31]

  抵抗外敌入侵和镇压国内叛乱,不过是无产阶级专政行使的主要手段。无产阶级政权是新型的政权,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不仅在国家制度中是这样规定的,而且更要见之于实际的行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无产阶级在内的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无产阶级政权建立以后,在如何维护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就要立足于社会实践,探索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式和途径,以便采取必要措施来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能否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不仅反映了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劳动人民的人心所向,是众望所归的,而且还要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保护。如果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保护,不仅难以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即使建立了,也无法获得巩固。因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镇压敌对破坏力量,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的根本保证。

  正是因为这样,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不仅要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还要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巩固无产阶级政权。这是因为被推翻的剥削阶级仍然存在,他们还在时时准备反抗,企图复辟他们已经失去的天堂,而且还因为国际垄断资本的存在,要和国内的复辟势力结合起来,以便卷土重来,反攻倒算。同时也由于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也会产生腐化变质分子、缺乏经验以及其他复杂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是必要的。

  当着革命政权处在国内外阶级敌人进攻,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敢不敢运用无产阶级专政,来维护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镇压国内外资产阶级的反抗和进攻,是对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人的一个严峻考验。因而要不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要不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分水岭,而且还是检验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

  正是因为这样,列宁才说:“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还可以不超出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的圈子。把马克思主义局限于阶级斗争学说,就是阉割马克思主义,歪曲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变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平庸的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深刻的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检验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32]

  由此可以看到,无产阶级政权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无产阶级在内的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无产阶级专政是维护无产阶级政权的坚强保障。因而要维护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就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3)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来透射政权问题的重要性。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33]这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

  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后,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集中表现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上,直接关系到中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进行的斗争,从本质上说依然是围绕着政权问题来展开的,关键是要解决由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来掌握政权的问题。

  为什么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进行的阶级斗争,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呢?

  其实,不仅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是这样,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不同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也是这样。这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规律。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在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的。通过斗争,首先掌握政权,依靠国家机器作为后盾,进行经济基础方面的变革,确立本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论是进行变革,还是为了巩固经济基础,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只有在掌握了政权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因而马克思才说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4]列宁也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是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35]

  正是因为这样,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从本质上来说依然是政权问题,是要解决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来执政的问题,也就是政权的性质到底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对资产阶级进行专政。资产阶级专政,就是要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对无产阶级进行专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就是要通过阶级斗争来夺取政权,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于政权问题(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正是由于政权问题的重要性,所以才成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本质内容,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焦点。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起来以后,怎样才能够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保持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不变,就不能不是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人考虑的首要问题。资产阶级总是千方百计地腐蚀无产阶级政权,在政权内部寻找他们的代理人,以便创造条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把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就要对此保持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不断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政权的腐化变质,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出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正在为此进行着长期的、复杂的、时起时伏的、尖锐而又激烈的斗争。

  从社会实践中可以看到,一方面是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在每日每时地企图复辟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党和国家内部也在不断地产生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时机成熟,党内外资产阶级就会勾结起来篡夺无产阶级政权,将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觉,要将这种状况的出现遏制在萌芽状态。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党内资产阶级往往是打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号,采取修正主义的方式来复辟资本主义的。这是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外衣的资本主义,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资本主义,是“挂着共产主义羊头、卖反共狗肉的”资本主义。[36]

  正是由于这样,已经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就要对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保持高度警惕,不断通过革命实践的探索,找到一条打退资产阶级进攻,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不变,保持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不变,使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中的新途径。同时,还要在社会实践中考查干部、检验干部、识别干部、任用干部,将广大党员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严防党内外资产阶级勾结起来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一旦在他们当中出现资本主义复辟的动向,人民群众就要迅速行动起来将他们清除掉。这是一个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由此我们看到,虽然无产阶级专政建立起来了,但是还不巩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谁胜谁负的斗争还未结束。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复杂性,高度警惕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更要从实践中探索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新途径,使政权牢牢地掌握在忠实于无产阶级利益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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