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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互联网思维”依法规范国家管理者

2021-2-17 12:07|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9793| 评论: 4|原作者: 刘金华

摘要: 我上网以来的十多年所见,一方面是放任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攻击污蔑领袖,美化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鼓吹投降帝国主义的言论,另一方面是对左翼网民动不动就封网封博,2012年封了左翼一大批网站,没有看到领导与左翼网民交流,只见国安部门“请喝茶”。
学习《习近平自述:“我”的互联网思维》(续完)
          (交流)

 

我上网以来的十多年所见,一方面是放任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攻击污蔑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领袖,美化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鼓吹投降帝国主义的言论,另一方面是对左翼网民动不动就封网封博,2012年封了左翼一大批网站,没有看到领导与左翼网民交流,只见国安部门“请喝茶”。这种情况虽有变化,但不大。互联网舆论实际距离习近平互联网思维较远。

习近平提出要允许网上有不同声音,对于网上发表的言论,“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不能要求他们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要把这些人中的代表性人士纳入统战工作视野,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引导其政治观点,增进其政治认同。可以邀请他们参与一些议政建言活动,这比听任他们空发议论好。”应当按习近平互联网思维,制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首先应当明确规定不得封闭,领导者要走下去,或把不同意见者请上来,交流沟通,弄清楚事实,明辨是非。还这样做,自然比封博封网麻烦得多,习近平说:“党外人士有些人说的话、提的意见有时听着不舒服,征求意见,统一思想要花时间,但只要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即便说得尖锐一些,即便工作费时一些,也是十分有益。我们共产党人要有这个胸怀和气度。别人的批评,正确的要听,要改正,不正确的要容、要引导,不要因为怕麻烦就拒人于千里之外。”“搞政治就要不怕麻烦,不怕麻烦才能有良政。”如果不准发表不同意见,是剥夺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强迫大家的思想都要统一于某种思想。这是人民民主所反对的专制行为,这也是共产党和先进知识分子所曾经反对过的国民党文化专制。

但实际怎么样呢?就《必须实行两个“结合”》来说,两个“结合”是党的思想群众路线,其中唯一可争议的,是提出总结党的百年历史经验,理论与实际结合的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与毛泽东思想的对立。但这是党内外、左右派中绝大多数人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网上公开的谈论的几十年,所以才有习近平讲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的“两个不能否定”。这里,习近平也只是说“不能”,没有讲“不准”。这是适度的,普遍认为是相互否定,习近平认为是不能相互否定,是对客观事物的不同认识,哪种认识符合实际,这只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论证,社会实践来检验。

我们看到,《必须实行两个“结合”》被封,只出现在一个网站上,其他网站并没有被禁止阅读。这首先表明,官方对问题认识的不一致,同时也表明,互联网管理的无政府。一些网管以个人观点做标准,可以假公济私,滥用国家权力,按个人意志剥夺民众的言论自由权利。这种行为,背离了习近平一再强调的“依法治国”,把习近平互联网思维变成空谈,不能成为社会实际。

《必须实行两个“结合”》被封,就“该内容被禁止访问”八个字,没有讲什么违反法律的事实和法律根据,搞了“莫须有”;也不说是被谁禁止的,叫我申诉无门。

我几乎每年都写文章,批评互联网中的上述问题。去年,我曾经多次向中央媒体和网管反映几个严重事故,写了《网管要注意——非公开信》,没有回应。在网上发表了《“黑名单”黑了谁》、《刘金华评  管理乱 乱管理》、《“清洁网络”》、《请亮明身份,讲出根据》、《必须证伪或证实》,不仅无人理睬,反而被多次封博,甚至断了我的网络和通信。

这里摘录《“清洁网络”》的例证部分,可以看到互联网舆论管理的倾向性。

89日的《管理乱 乱管理》评论,是我最近公开提出的网络乱象问题。管理乱‘此事不了一起,而且都是问题严重的文章’,此前,已经反映了,没有回复,处理,现在公开提出来。

关于《14个误判 | 中国对美国的‘4个想不到’和‘10点新认识’》,2020626日有篇《戴旭再被列为靶标,遭遇境内外联合攻击》指出,是假冒戴旭写的,目的是说这个‘鹰派’现在变成了‘投降派’。戴旭本人也发微信说明,这不是他写的。我写了《管理乱 乱管理》后,今天发此文前,上网搜索,对美的‘14个误判’,仍然在几个网页上挂着,而戴旭的说明仍然是显示‘抱歉,你访问的页面地址有误,或者该页面不存在’。不知道是否在今天中美关系中,网管有意要防中国的‘鹰派’,散布投降舆论。

前不久,我从网友评论中看到一封信,信的政治问题非常严重,我查,网上确实挂着,我没有公开说,只反复反映,希望由管理者处理,到今天一个多月了,只有乐山国安向上级反映了,上个月回复我:你注意这是境外转来的,肯定是假的。我说,捏造这样的叛党卖国的信,应该追究政治责任。回复是,上级肯定要处理。我也就一直在等待‘上级’处理。是境外转来的,我早已注意到,也认为是假的。但这是一封关于党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还是独立国家的问题的信件,必须弄清楚,是捏造的,就必须处理所有参与者,以证明确是捏造,而不能简单屏蔽了事。屏蔽不是否定有这封信,而要害怕、‘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我现在写此文前,又上网查看,这封信依然挂着。现在,我要公开质问网管和有关部门:这是这么回事?这样严重政治问题,不排斥有人在煽动叛党卖国!

与上述内容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能够长期保留相反,是我的《理理中美关系利益链》被三次横蛮屏蔽,根本不讲道理,不依法行政。我有根据认为,这完全是某个官员按自己的立场观点,利用掌握的职权,偷懒设置网络技术屏障的非法限制。在当前美国正在指斥‘中国在国内愈趋专制’情况下,这是有意制造的一个民主问题事件。所以,我此前一直没有写文公开抗议,只是向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投诉。从多次反映投诉而至今不得解决看,事情可能不是一般的官僚主义问题,联系到具有严重政治问题信息能够长期存在,反映了这后面存在着一股势力,一条美国和中国某些人的肮脏利益链。所以经常不讲道理、不按行政公开原则封博屏蔽网文,是不让人揭露,同时也是在为美国指斥‘中国在国内愈趋专制’制造根据。

以上谈的都是有关中美关系的网络问题。

最近,我看到一则信息,‘网络上甘岭’2020725日发了一篇毛主席的《别了,司徒雷登》,结果,今天收到了这个通知:‘经平台审核,此公众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违规文章《别了,司徒雷登》已被删除处理。’真是奇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主席,已故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的文章,现在既然成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

最近看到,旗帜网129日发表的张宏良文章说:“民族复兴网经典著作选读今天选择的毛主席这段语录,来自于公开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可是居然发不出来,只能在毛主席语录中添加各种符号,才能够发出来。网络时代本来是人民大众能够直接发声的时代,可是我们这里不仅老百姓不能直接发声,甚至连背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主席的语录,都要受到资本平台的严格审查,符合资本平台的要求后才能够发出。”看来,这种倾向性不是个别的偶然。而这种倾向性不合我国国情,违反宪法。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互联网方面来说,要制定法规范网络管理,不能让网管可以随意封网封博

首先,宪法所确定的人民民主的自由权利必须切实遵循。需要制定确保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贯彻实行的法规制度。“自由”作为政治哲学概念,是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身意志而行动。作为法律概念,是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之类均属之,并为对自身的行为负责。总之,自由的最基本含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束缚、控制、强迫或强制)。现在,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需要政府部门批准的审批制度,是一种经过他人批准才有的“自由”权利,是受束缚、控制的“自由”,不是完全的自由;按法理,既然通过了审批,个人对自身的言行就可以不完全负责任,这也不是真正的自由的要求。所以,我建议改革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的审批制,游行、示威实行登记制,出版、结社实行注册制,言论与集会则完全由当事人个人负责,让人民的自由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犯。

中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对于人民言论自由,除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进行规范,政府只能执行人大制定的法规,政府和任何组织,都不得制定法规限制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

封网封博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或限制。在我国,实质是对网民进行一定程度地“剥夺政治权利”,而这只有法院才有的权力,政府没有这个权力,不能有这个权力,没有人民公仆剥夺人民民主权利的道理。

对于错误言论,当然应当进行批判,这也是言论自由权利。人民群众应当通过自由讨论,澄清事实,辨明是非。这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只能说服,不能压服。

对于违法言论,当然要依法处理。全世界的国家法律都明文规定,法院给罪犯定罪判刑,剥夺其某些自由权利,都须要通过法庭审判,控辩双方都要在法庭上辩论,证明自己的主张;判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审判者要终身负责,判决后还允许当事人上诉、申诉。相应地对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等言论,国家要制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道义和法律责任的法规。首先,要明确不同错误言论的不同处理,明确有权处理的机关,这个机关不应能是当事人,当事人不能做裁判;同时要规定处理程序,规定必须指出其错误和违法的事实,提出处理的法律根据,规定要允许申辩,不符合程序的处理,不仅是无效的,而且处理者要承担违法处理的的责任。

以上意见,是抛砖引玉。总之,对于宪法第三十五条,对于习近平互联网思维,应当有可行的具体法律统一规范国家管理者和民众行为,至于如何立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按民主集中制度进行。现在,首先规范网络管理,要制止任何政府部门和组织封网封博、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刘金华20212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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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马儿在驰骋 2021-2-19 21:12
呵呵,我大年初一在知乎上说了一句“以后央视春晚可以取消了”,就被禁言一个礼拜,今天刚解禁——这就是特色“言论自由”!
引用 井冈山卫士 2021-2-17 22:25
这篇文章更能反应某人喜欢说漂亮话却从不兑现的传统。什么“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什么“互不否定”,乃至引用“中国人民不好惹”,最后都成了笑话。
引用 激活 2021-2-17 13:06
啊????假的离谱。。。。写这种文章的人是不是自己不上网的啊?自己去看看说个人名都直接被封禁?事情真的是如他所说吗?无语了,像是一个从不上网的人
引用 远航一号 2021-2-17 12:07
标题是本网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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