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辩证理解及其普遍性 作者:Discuss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不是形而上学的规律。因此,必须辩证地理解这个规律,不能形而上学地理解它。否则,将导致荒谬的结论。 托派用形而上学的思维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得出了非常荒谬和自相矛盾的结论。下面我们来看托派的说法是如何导致自相矛盾的。 为了方便,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我们用第一阶段代表肯定阶段, 第二阶段代表否定阶段, 第三阶段代表否定之否定阶段。 (A) 托派说,否定之否定规律不包括倒退,因为倒退就是第三阶段回到第一阶段(肯定阶段), 而否定之否定阶段由于扬弃,与肯定阶段不同,因此不是倒退。 (B) 关于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托派认为是倒退,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中国复辟资本主义。 现在我们从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来看托派的自相矛盾。对应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三个阶段,中国社会的三个阶段分别是国民党时代(半封建半殖民地),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特色时代(资本主义)。 (1) 名称的矛盾 按照托派关于否定之否定的观点,特色时代(资本主义)不是回到国民党时代(半封建半殖民地),所以不是倒退 (见以上A)。 但是托派又认为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是倒退(见以上B), 那么,到底是倒退还是不是倒退? 托派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2)适用范围的矛盾 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是对国民党时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否定,特色时代(资本主义) 是对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的否定,特色时代(资本主义)不同于国民党时代(半封建半殖民地),而且特色时代还包含了一些毛泽东时代的东西,例如一些公有制的成分,所以是扬弃。 按照托派关于否定之否定的观点,特色时代不是倒退到国民党时代,所以是否定之否定。也就是说,否定之否定规律适用于特色时代(资本主义)。 但是托派又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中国复辟资本主义(见以上A)。那么,到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包不包括中国复辟资本主义呢? 托派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这两个自相矛盾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托派的观点是错误的。 托派错在哪里呢? 第一,托派的理解是形而上学的理解。托派将倒退看作是第一阶段(肯定阶段)的简单的机械的重复。事实是,在社会发展中,简单的机械的重复根本不存在。例如,中国现在是资本主义社会,它重复了以前的哪个社会? 没有!中国现在这种社会以前从未存在过。托派所理解的形而上学的倒退(简单的机械的重复),在社会发展中根本不存在。 第二,由于托派形而上学的理解,托派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不包括倒退。这是错误的。 以上分析表明,必须辩证地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地理解倒退。倒退是辩证法意义上的倒退,即社会制度的倒退,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重复。当我们辩证地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时,一切都自圆其说了,没有任何矛盾。辩证的理解是,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是倒退,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包括倒退。这种理解不但不会产生任何矛盾,而且也保持了这个规律的普遍性。 众所周知,唯物辩证法的规律都是普遍规律。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个规律的普遍性不容置疑。但是,托派为了自己反毛反文革的需要,不择手段, 完全无视恩格斯所说的这是个普遍规律这个事实,竟然说它是有缺陷的,有条件的,适用范围有限的非普遍规律。可以说,任何理论家都不会愚蠢到拿出一个不成熟的,适用范围有限的东西作为三大规律之一。托派这种行为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创建者黑格尔、马克思等人智商的侮辱,也是托派随意歪曲唯物辩证法、反马克思主义的证据。 托派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而不自知,实在贻笑大方。其对毛主席的攻击,完全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东西,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与喊口号没有什么区别。试想,一个为了反毛反文革的需要,不择手段, 随意歪曲唯物辩证法规律的人,一个没有辩证思维能力的人,一个陷入了自相矛盾而不自知的人,能拿出什么令人信服的东西?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不过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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