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倒退吗? 作者:Discuss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之一。恩格斯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托派为了自己反毛反文革的需要,竟然说它是有条件的,适用范围有限的非普遍规律。 托派说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倒退,并使用螺丝来说明螺旋式上升。托派说:“同样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这个规律只是说上升的方式,没有说倒退,你看一个螺丝,虽然是螺旋式的,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低于前方的。” 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螺丝螺旋式上升没有一个地方是低于前方的吗?如果一个螺丝垂直于地面,的确如此,但是如果它不是垂直于地面而是倾斜于地面(例如,相对于地面倾斜45度),螺旋式上升就没有一个地方是低于前方的吗?否! 在这种情况下,螺旋式移动尽管总体趋势在上升,但在其移动过程中交替上升和下降。这是非常简单的几何常识。事实是,只要一个螺丝不是垂直于地面而是倾斜于地面(不一定相对于地面倾斜45度),螺旋式移动在其移动过程中就会交替上升和下降。 如果上升是前进,下降就是倒退。 一个螺丝垂直于地面只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螺旋式上升没有一个地方是低于前方的。但是,事物和社会发展是多样化的,并非一定是对应于螺丝垂直于地面这种情况。事物和社会发展完全可以对应于螺丝不垂直于地面的一般情况。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事物和社会发展完全可能倒退。 托派试图用螺丝来说明螺旋式上升总是不会下降,只能说明,托派只知道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而不知道一般的情况,更不明白事物和社会发展的多样性,根本不了解唯物辩证法。 另外,更重要的是,如果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倒退在内,那么它还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么?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说过它是有条件的,适用范围有限的规律吗?事物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暂时的挫折,甚至发生暂时的倒退或逆转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吧?如果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倒退,这不是非常矛盾、可笑吗?所以,托派说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倒退,实际上是在否定这个规律的普遍性,也就是否定唯物辩证法的普遍性,本质上是否定马克思主义。 这表明,托派为了反毛反文革,必然会反马克思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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