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民主是一种方法 龙翔五洲
把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目标绝不是马列主义。民主就是政治运动和社会活动中的一种手段或工具,无产阶级革命是这样,资产阶级也是这样。民主的目的论是错的,民主的方法论是对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目标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政党、消灭国家机器,资产阶级的政治目标就是巩固和发展私有制、固化阶级、巩固和发展国家机器,这是完全对立的阶级矛盾和制度矛盾。因此,即便是民主方法论者,我们无产阶级可以也应该利用其民主的一定形式但不可能在本质上完全照搬资产阶级的民主方法。用民主的方法能达到无产阶级的政治目的那就应该用;如果在某个历史条件下,用某种民主的方法若会有利于无产阶级的敌人来破坏无产阶级革命,那就只能限制使用,也就是说民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使用。资产阶级国家在紧急状态下也是要限制民主法制的。这是我跟马列托主义者网友在民主问题上的根本分歧之一。 资产阶级已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历了好几个世纪了,他们把民主这味蒙汗药已经玩得十分娴熟了,他们可以把民主说得无比的伟光正,让人民大众享受到形式民主的快感而得不到丝毫民主的实质。老百姓可以骂总统(但可能要被监听监视记录在案),你再怎么骂,但在法律上你根本动不了他。你想参选,但你没钱,也是无奈。更奇怪的是,你可以选举议员、区长、市长、总统,但你无法选举公司老闆、经理、甚至工头,无法罢免他们,更无法决定老闆的生产资料如何管理如何分配。如果把这样的民主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不是跟消灭私有制的目标相悖吗?从民主的实质来看,民主和专政一样,都是有阶级性的。 在新中国成立后27年的毛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领导下大力推行人民监督下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翻了身做主人,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力是中国历史上和世界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绝无仅有的实质民主。中国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选举自己的人民代表领导和参与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等国家大事,中国人民有宪法规定的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罢工的民主权利,在统一战线的革命法宝里有八个民主党派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一直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协商共谋大业,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号召下可以用大鸣大放的方式帮助党的整风运动,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国人民在生产建设中可以用“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参与管理国家企业,在农村农民们可以选举村干部、决定合作化进程和民主评公分(劳动所得);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可以组建人民武装,解放军能够在红军时代就开始的官兵一致和军事民主;中国人民可以按照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路线精神在文学艺术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地进行创作表演和发表评论;中国人民可以在科学技术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搞大协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的群众运动而硕果累累。中国人民享有的这些民主权利,随著中修叛徒复辟集团的军事政变而消失殆尽,这正是中国人民怀念毛时代并自发兴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毛泽东热的原因之一。如果有人要说,这些民主权利是不够的,还应该怎样怎样。其实,民主既然是一种方法,它就是政策和策略层面上的问题。毛泽东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能粗心大意。何时何地运用什么政策和策略要由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要由当时当地的具体阶级力量对比和社会发展进程而定。 我们回顾毛时代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历史经验时,不能不提及民主集中制这一马列主义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相对于专制集中制而言的,列宁是这一概念的创始者。把列宁的俄文表述直译为汉语,则为“民主的集中制”,它表明民主集中制是具有“民主的”属性的集中制。只有具备“民主的”属性的集中制,方能称为民主集中制。但长期以来,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上,却存在着“民主”加上“集中”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误区。这种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真谛还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但有利于避免民粹主义,还部分有助于避免“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而被多数人祸害的不幸,有助于减少领导人家长式武断作风。 民主作为一种达到政治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它会像一把双刃剑,敌人也有可能利用这一武器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譬如,1956-1957年党的整风运动时,本来是发动人民通过大鸣大放来帮助共产党整风的,结果被一部分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利用来向中国共产党的大举进攻,从而不得不转变成了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文革中的四大民主同样被走资派利用来转移斗争大方向。由此可知,马列毛主义是将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和对人民的民主相提并论的,否则,就不是马列毛主义者,他不是傻子就是骗子。 无产阶级革命并执政的历史只有短短几十年(1870年的巴黎公社更为短暂),无产阶级革命实行的是对敌人的专政和对自己的民主,这也是向资产阶级学来的。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如何运用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武器来达到无产阶级的政治目标这是一个伟大而复杂的实践过程,实践就有可能是成功的,也可能会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也没有确保它的不失败。同样,在苏联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毛时代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所推行的苏维埃民主、人民民主各种政策措施也没有确保苏联和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不失败。从民主是一种手段或工具的方法论来看,这就像一个战争的胜负,从宏观上看主要并不决定于武器的好坏,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是人,是战争性质的正义性和人民性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历史条件。我们在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时,不能把一些次要的原因当作主要原因从而来指导今后的革命运动。我们马列毛主义者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改正被实践证实是错误的或不足的方法。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重建科学社会主义社会,抵抗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 马列托主义者网友在他的文章中说:“无论是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民主观还是马列主义的民主观,都强调宪法至高无上,非禁党的多党制,和在宪法统治下的民主活动。而毛泽东呢,他强调共产党或者他自己是至高无上的(你看毛派搞的宪法就知道了),所有活动所谓的大鸣大放协商都必须在共产党或者毛泽东的领导下自由进行。而且禁止成立其他政党来活动。”这已经涉及托派人物对毛泽东本人的不实攻击和污蔑了。1975年宪法和之前毛时代的宪法绝对没有他所攻击的这种内容。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骂我们实行“独裁”或“极权主义”的外国反动派,就是实行独裁或极权主义的人们。他们实行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其他人民的一个阶级的独裁制度,一个阶级的极权主义。”毛泽东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毛时代宪法中所提及的人民享有结社自由,已经从逻辑上承认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多党制,八大民主党派的一直存在已经印证了这点。问题是这些八大民主党派在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过程中,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在统一战线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是有利的。但这使无产阶级的敌人大为不满,只有用否定事实,污蔑攻击毛时代为“禁党”,妄想在民主口号下用新的资产阶级政党来抗衡无产阶级,他们否认马列主义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否认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这也是托派的卑鄙无耻背叛马列主义之处。 托派错误的民主观(也包括其专政观)运用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政治运动”中时就暴露了其危害性。他们把民主当作一种政治目标来追求,哪怕是形式民主也是伟光正的。他们跟在资产阶级右派的尾巴后面,不敢提出针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主义革命行动口号和纲领, 在群众发动起来之后追随右派的以“双普选”为核心的五大诉求;当运动中暴露出有明显的美英帝国主义操控该运动时采取了无视、否认甚至支持的态度,反而鼓噪反民族的分裂活动;当运动发展到暴力化时没有任何指责而任其发展到针对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类恐怖主义时也不敢加以反对。由于他们错误的民主观,本来有可能将坏事变为好事的一场群众运动使之朝更坏的法西斯方向发展。这些不是我强加给托派的,这些都可以从托派的“社会主义行动”刊物和红中网里马列托主义者网友的言论文章中得以证实。历史的舞台会记录下每一个演员的表演,包括你我他无一列外。 在中修叛徒复辟集团颠覆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复辟了中国特色资本主义之后,毛时代的无产阶级的民主专政遭到彻底的破坏。我在思考这段历史的教训时,产生一个念头并在2011年11月写下了《社会主义新模式探讨》一文,曾经在红中网等网发表过,后来又作过修改题为《我们要重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在此文结束之前,我想将该文中有关党内民主的部分摘录在此供网友们探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975年宪法中明确指明:“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的道路前进。” 如果中国共产党偏离了上述路线甚至被改变了或者主动改变了党的颜色那应该怎么办呢?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路线斗争就没有停息过,各种右倾和左倾的路线都给革命带来过很大的损失。反对右倾和左倾错误才能使党的事业取得进步和胜利,使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在中修叛徒复辟集团篡党之前还是有这个自清能力的,但每次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其实只要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有一个科学的民主政治架构和制度,那末在纠正党内错误路线时就会容易些,代价也会小得多。否则,只有经过血雨腥风的大动荡由重新组建的马列毛主义革命党才能领导人民夺回胜利果实,重新开启科学社会主义道路,重建科学社会主义。 毛主席曾经说过:“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历来如此。”在马列毛主义指引下党的团结是由共同的政治目标来实现的,意见分歧是正常的和有益的。社会上存在左中右,党内也是如此。我认为可使党内的不同派别明朗化组织化,允许各派在党的严格纪律下结社和成立办事机构,多数派将主导党的决策。各级党代表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各级党的领导由同级党代表大会由各派代表差额选举产生。改革领导人的任命制承传制为真正的党员代表选举制。党员代表大会商议党的重大决策,通过决议,评估执行情况,对党的路线和领导人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一种民主机制,一种监督机制制约机制,也是一种路线斗争机制。如果在建国后有这样的党内民主改革,很可能会减轻或避免了当时在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问题的发生。我们不是为民主而推行民主,民主只是推行一定政治目标的一种工具,我们推行一定形式的民主是为了确保社会主义的坚定方向,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部分。中外的历史都已经证明了民主这一工具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没有忘记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大民主由于走资派转移斗争目标挑动群众斗群众给中国带来的正反教训,也看到了由于过度集中而造成错误路线更甚的实例。因此民主在党内的推行是必要和可行的。大多数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有较高的觉悟,在严格的纪律下的党内民主成功的可能性较大,即使不成功,也容易得到纠正。 纵观整个国际共运的历史,几乎所有的马列毛主义革命政党都犯有过这样那样的机会主义、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修正主义路线错误,最终使革命遭受挫折甚至背叛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宣言”,使党改变了颜色,政权得而复失。这样的血的教训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共产党执政后的一党独大可以使无产阶级专政更加强而有力;但是历史告诉我们,一旦堡垒从内部被攻破,这样的一党独大则是极其脆弱的,其危害也是巨大的。我们应该设计一种全新的民主机制来抗衡资本主义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复辟进攻。 除了上面的“党内的不同派别明朗化组织化”之外,我考虑的另一种方案是将中国共产党分为两个目标同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但主张模式、具体政策略有不同的两个政党,由全民民主选举来决定哪个党来执政。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应该符合马列毛主义的哲学思想。众所周知,两轮车总比独轮车更为稳定。在西方既然可以在资本大财团控制下通过两党民主的双簧剧来维护资本主义的利益,那末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也应当可以通过两党民主来维护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利益。当然这方案只是一种探讨。 有一个敏感的问题也要跟大家探讨:如果真正承认宪法规定的人民结社自由权,在逻辑上就是承认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实行多党制的必然性。既然实行了多党制,军队的人民性就更加凸显了。事实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由全国人民的财政供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但已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军队了。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子弟兵,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见1975年宪法)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多党制,仍然是大多数无产阶级支持的马列毛主义(执政)党领导下的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我认为这跟资产阶级的军队国家化观是根本不同的。
2020年2月2日 |
远航一号: 这个问题已经探讨过了,那显然说的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专政之前。 就马克思主义来说,一党或多党,肯定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式问题或法律问题。多党,到底 ...
马列托主义者: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说共产党不是唯一的工人阶级政党。
远航一号: 龙翔兄说,宪法中保障结社自由,就隐含着多党制。这还要商榷。从资产阶级民主实践来说,所谓多党制主要是分别代表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如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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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托主义者: 第三段所谓的民主其实就是民主的皮毛,不管是生产单位和国家层面,都是实质官僚主义的,所谓的毛泽东热只是毛派的自我感觉,哪怕是也不是因为有这些皮毛的原因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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