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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1959-1961年)

2019-12-12 10:30|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0963| 评论: 0|原作者: 孙经先

摘要: 1954~1959年我国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中,出现“迁移重报”人口1162万,同一时期还出现“死亡漏报”人口750万,上述人口1912万的户籍在1960~1964年期间被注销。而且1960~1964年我国市镇人口大精简中,出现“迁移漏报”人口1482万。这些原因造成我国1960~1964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量高达3394万。
八、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的“超线性死亡”
在一定条件下,某一时期人口死亡率与这一时期前后的死亡率之间,应当呈现平稳变化趋势。这种变化趋势通常用指数曲线表达,当时间段较短时也可以用直线表达。在研究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死亡情况时,可以用这时期前后某一年死亡率或某几年死亡率平均值作为基准,对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情况进行判断。这一基准从数学角度讲,应称为“基准死亡率”,死亡率中超出基准死亡率的部分称“超线性死亡率”,由“超线性死亡率”确定的死亡人数称为“超线性死亡”人数。一个时期“超线性死亡”人数,实际上是这一时期与作为基准的那几年比较,死亡人数增加的那一部分。[11]
下面以三年困难时期之前,死亡率最低的1957年的死亡率作为基准死亡率,对三年困难时期“超线性死亡”现象进行分析。按照户籍统计数据,基准死亡率(1957年死亡率)为10.80‰,由此可以计算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455万人。[12]由于这一数字是由户籍统计数据计算得到的,我们把它称为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为研究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真实死亡情况,必须对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究竟是由哪几部分人数组成的”这一问题,做一个基本分析。上述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由以下三部分数字组成。
第一部分: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由于1953~1958年我国存在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三年困难时期存在大量人口补报死亡登记,这对“超线性死亡”数字产生巨大影响。按照表10调整后数据,三年困难时期基准死亡率应调整为13.05‰,超线性死亡人数应调整为366万人。这一数字比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减少1089万人,减少的部分(1089万人)是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我们认为,调整后的“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可以基本上反映这时期我国实际的“超线性死亡”情况。
第二部分:“营养性死亡”[13]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这时期,我国一些地区确实出现“营养性死亡”现象,并且在以河南省信阳专区为代表的少数地区,这种问题非常严重。这部分死亡人数是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366万人中除“营养性死亡”之外的其余“超线性死亡”人数。这主要缘于以下情况。一是这时期我国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同时连续三年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出现“营养性死亡”现象,人口死亡率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向上波动。二是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地区各种急性传染性疾病大规模流行造成“超线性死亡”。三是社会上总是存在大量人口患有各种慢性传染性或非传染性疾病、或者处于年老体弱状态。三年困难时期由于生活、工作、医疗等各方面条件的变化,造成这部分人中出现较高的死亡率。四是三年困难时期我国连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直接死亡和间接死亡所导致的“超线性死亡”。五是由于“大跃进”运动中工业超速发展、农业大规模农田基础建设和兴修水利工程等原因,1958~1960年出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工伤事故高峰所造成的“超线性死亡”。六是由于这一时期出现粮食供应缺粮情况,人们广泛开展代食品活动。因为经验不足,许多地区发生各种食物中毒现象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七是极少数地区地方官员严重违法乱纪,造成各种意外死亡所导致的“超线性死亡”。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上述这些原因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在这时期“超线性死亡”总人数中占有相当大比例。
综上所述,在三年困难时期全国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1455万人中,虚假“超线性死亡”人数占大多数。而在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366万人中,“营养性死亡”之外的各种死亡占有相当大比例,而“营养性死亡”人数只是其中一部分。
河南省淮阳县较严重的非正常死亡情况,说明这一判断是正确的。河南省是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淮阳县1959年10月至1960年10月10日,先后发生各种疾病共62 216人,其中浮肿病8573人。在此期间共死亡11 967人,其中因浮肿病死亡的1455人,其他疾病死亡的9011人,中毒死的14人,因干部作风死亡的371人,因其他方面死亡的1116人。[14]由以上数据可以认为,淮阳县1960年实际死亡人数为11 967人,[15]但《淮阳县志》提供的户籍死亡人数为16 205人,[16]两者相差4238人。我们认为,这一差额就是淮阳县1960年以前死亡漏报,而在1960年补报死亡登记的人数。
根据《淮阳县志》提供的户籍数据,如果以1955年死亡率10.50‰作为基准死亡率,则该县1960年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为9343人。其中,有虚假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约五千人。[17]在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中,大约三千人是由于浮肿病之外的各种疾病流行、干部作风、中毒等原因造成的超线性死亡人数,而“营养性死亡”(因浮肿病死亡)人数为1455人,占户籍“超线性死亡”人数(9343人)的15.57%,占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约4300人)的34%。这些情况说明,我们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户籍“超线性死亡”做作的分析是正确的。
下面我们对这时期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做一个初步估计。淮阳县1960年户籍人口死亡率为24.6‰,与同年全国平均死亡率(25.43‰)很接近,因此淮阳县的情况可以作为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例子。该县1960年户籍人口65.82万人,“营养性死亡”人数为1455人,“营养性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2.21‰。1960年全国户籍人口66 207万人,如果按照淮阳县的比例,1960年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约为146万人,再加上1959年和1961年数字,全国三年困难时期“营养性死亡”约250万人。
我们已估计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为366万。从一些典型地区的情况看,“营养性死亡”人数占实际“超线性死亡”人数的30%~70%左右(上述淮阳县的例子中占34%),如果按60%估计,则全国“营养性死亡”人数约为220万左右。从数理统计学角度看,如果能够提供一些典型地区死亡构成情况数据,[18]那就可以利用数理统计学方法,找出“营养性死亡”人数与“超线性死亡”人数、总死亡人数之间的统计规律,从而对这时期我国“营养性死亡”情况,作出比较可靠的估计。我们搜集到三年困难时期若干典型地区(包括一些“营养性死亡”情况严重的地区)死亡构成情况的数据,并利用数理统计学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获得“营养性死亡”人数与总死亡人数、“超线性死亡”人数之间的某些统计规律(其中有些规律是非线性的),并利用这些规律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营养性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由此估计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营养性死亡”人数大约为250万左右。在获得更多典型地区相关原始数据后,上述数字有可能还要做向下或者向上调整。我们认为向下调整可能性更大。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营养性死亡”主要指由于浮肿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死亡、这一类营养性疾病合并其他疾病死亡,也包括“完全性饥饿死亡”(即“饿死”)。在上述数字中“完全性饥饿死亡”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一些研究这一问题的论者把所有的“超线性死亡”都统称为“饿死”,这是错误的。由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科学解释,国内外一些研究,认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些研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科尔为代表的国外论者的研究。第二类是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的研究。第三类是以杨继绳、曹树基、金辉等为代表的研究。这些研究产生重大影响,正是这些研究使“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观点得到广泛流传。在一些研究中,把上述1960~1964年户籍统计人口数字减少的三千多万人,通过用1964年人口数据回推的办法,变成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数字的减少,然后把这些减少全部解释为是由实际人口死亡造成的,并把这些数字最终计入到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的总人数中,这是重大的学术错误。从学术角度对这三类研究的逐一分析,说明他们所主张的“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观点不能成立,我们将另行对此阐述。
(注:本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3年第4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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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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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EB/OL].http://unn.people.com.cn/GB/channel19/1637/2400/2403/200108/22/96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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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EB/OL].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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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姚齐源,宋晓丽.三年困难时期异常死亡人数新探[EB/OL]. [2013-02-36].http://wenku.baidu.com/view/6e384a94daef5ef7ba0d3c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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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陈 云.目前财政经济的情况和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2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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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金冲及.周恩来传[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1643.
[27]杨子胥.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1617—1620.
[28]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M].北京:中央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268.
(责任编辑:李  琪)
文章原载于《经济纵横》2014年第5期


作者简介:孙经先,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授。
[①] 人民公社成立后,农村地区的户籍管理部门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②] 本文所使用的户籍统计数据,除另有说明,均取自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和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不再逐一说明。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的含义见下文。
[③] 本文在涉及“迁移重报”、“迁移重报注销”、“迁移漏报”、“迁移补报”及其人数问题时,均包含这里叙述的这些情况,不再逐一指明。
[④] 零基准的选取仅仅是为了讨论方便,即使1953年底存在迁移重报和迁移漏报人口,也对后文的讨论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⑤] 这里的“净人数”指扣除迁移漏报人口后的迁移重报人数。下面推断3中的“净人数” 指扣除迁移重报人口后的迁移漏报人数。本文后文中的“迁移重报人数”和“迁移漏报人数”都应在这个意义下理解。
[⑥] 用数学方法可以证明这种相同是必然的。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1955年6月22日。
[⑧] 表中第一列和第二列取自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第268页。“调整死亡人数”由“调整死亡率”计算。
[⑨] 如果调高1959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则1960年的死亡人数就要继续下调;如果调低1959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则1960年的死亡人数就要上调,但这三年的总死亡人数不变。
[⑩] 表9中的死亡率是以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为基准计算的,而上文中调整的死亡率是以户籍统计(调整前)的岁末人口数为基准计算的,所以两者之间出现不大的差异。
[11] 一些论者在他们的研究中把“基准死亡率”称为“正常死亡率”,把“超线性死亡率”称为“非正常死亡率”(甚至称为“饿死死亡率”),并把他们计算出来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称为“非正常死亡”人数,这在学术上是极端错误的。
[12] 基准死亡率选取的不同,会导致“超线性死亡”人数的不同,下面的一些数字也会随之产生变化。但这不影响我们对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情况做出的基本判断。
[13] 我们把由于营养缺乏导致的浮肿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这一类营养性疾病合并其他疾病原因、完全性饥饿(即饿死)原因和其他主要由于营养严重不足造成的死亡,统称为“营养性死亡”。
[14] 《中共淮阳县委监察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零年十月十号各种疾病和死亡情况的检查报告》,转引自李学峰:《淮阳县“大跃进”运动研究》),《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7年7月号(总第 64 期),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706017.htm,2913年2月27日。
[15] 河南省的非正常死亡现象主要发生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淮阳县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样,1960年淮阳县的死亡人数应少于1959年10月至1960年10月10日期间死亡的11 967人。我们这里取它们相等,更有助于说明我们的结论。
[16] 这里和下文中淮阳县的户籍统计数据,均引自淮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淮阳县志》,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26页。
[17] 这一人数包括1960年补报死亡登记的4238人,以及由于基准死亡率应向上调整而产生的人数。
[18] 即在每一个地区总死亡人数中,各种原因的死亡人数、特别是营养性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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