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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1959-1961年)

2019-12-12 10:30|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0962| 评论: 0|原作者: 孙经先

摘要: 1954~1959年我国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中,出现“迁移重报”人口1162万,同一时期还出现“死亡漏报”人口750万,上述人口1912万的户籍在1960~1964年期间被注销。而且1960~1964年我国市镇人口大精简中,出现“迁移漏报”人口1482万。这些原因造成我国1960~1964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量高达3394万。
表7 1961~1963年农村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农村岁末户籍人口数人口自然
增长数
人口总数
增长数
净迁移人数
196053 134   
196153 15211718-99
196255 636146324841021
196357 5261835189055
合计 34154392977
利用表6和表7,把这时期市镇人口大精简中,从市镇到农村的户籍迁移情况汇总在表8中(表中有关数据的说明同表4),即可分析1961~1963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的原因。
表8第二列数字表明,1961~1963年,我国市镇人口由于大精简减少2325万人。这与此期间我国出现市镇人口大精简的历史事实高度相符,说明我国市镇户籍统计数据可以真实地反映人口变化的情况。这2325万人显然都迁移到农村,如果他们都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则这时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后,应增加2325万人。但从表8第三列数字(以及表7)可知,同一时期农村户籍人口在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后,仅增加977万人,比应增加的数字少1348万人。这1348万人即是“迁移漏报”人口。表8最后一列就是1961~1963年发生的这类人口数字,也是每年由于这一原因造成的人口异常变化数。这说明,1961~1963年,我国户籍人口数量的大量异常减少是由于迁移原因造成的,与人口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无关。
表8 1961~1963年市镇到农村的迁移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户籍迁移人数农村户籍迁移人数   人口异常变化数
1961-498-99-597
1962-13791021-358
1963-44855-393
合计-2325977-1348
 
以上是1961~1963年的情况,如果考虑到1960~1964年的情况(市镇人口精简工作1960年就已经开始),上述推断3的结论“1964年年底存在的迁移漏报人口的净人数为1482万人”,可认为已经得到论证。
如上所述,我国在1954~1959年人口大迁移过程中,产生迁移重报户籍人口1162万人。这些迁移重报户籍人口的多余户籍,在1960年前后全面贯彻实施《户口登记条例》和1964年人口普查的过程中被清理出来而注销,是一件自然的事情。此外,1960~1964年市镇人口大精简时,返回农村的人员中重报户籍者的多余户籍,即使没有被清理出来,也会随着他们返回原籍而自动消除。
综上所述,1960~1964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具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1959年底存在的1162万迁移重报人口的多余户籍,在1960~1964年被注销。其二,1960~1964年市镇人口大精简中,产生迁移漏报户籍人口约1482万人。二者造成1960~1964年,我国户籍人口数字异常减少高达2644万人。这是此时期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出现重大异常变化的真正原因。
1965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工业战线和市镇其他部门需要补充大量职工,1960~1964年精简返回农村人口中的大多数要求重返市镇。这样,1965~1979年,各级政府部门拿出很大精力解决这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其中,许多人重新返回市镇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其余的人也由于种种需要在农村办理户籍手续。这就造成1970~1979年我国户籍人口又出现连续且较大幅度异常增加的现象,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1960~1964年确实有1482万人漏报户籍。从1956年开始、长达24年的我国户籍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到1979年基本结束。
六、1960~1964年我国的人口变动(死亡率调整)
在对三年困难时期死亡率进行调整前,需要对1962年及其以后的死亡率进行分析。《户口登记条例》实际上是三年困难时期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由于这一条例的实施,死亡漏报的情况也应有大幅度减少,事实证明了这一点。1962年和1963年,国家分别对部分地区人口进行人口年龄和死亡人口年龄的调查。1962年的调查人数为844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八分之一;1963年的调查人数达19 83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这两次调查结果表明,1962年和1963年的户籍统计死亡数据比较符合实际。关于1963年的调查结果,市的死亡率为7.30‰,镇的死亡率为8.74‰,县的(不含镇)死亡率为11.04‰。[27]由这些数据可以估计出1963年的全国死亡率为10.38‰,死亡漏报率为3.28%。这说明与1953年到1957年(死亡漏报率17%左右)相比,1963年的死亡漏报率大大降低。这与《户口登记条例》得到实施这一事实相符。
1962年和1963年的户籍人口死亡率分别为10.02‰和10.04‰。按照上述死亡漏报率的数字,我们将这两年的死亡率分别调整为10.36‰和10.38‰。这样可以估计出这两年每年死亡漏报人数约为23万人。这两年的死亡漏报率很低,但却出现绝对值很大的户籍人口异常减少的情况。由表1可知,这两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分别达到-358万人和-393万人,说明这两年人口异常变化不是由死亡漏报引起的,而是另有原因。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我们对人口异常变化原因作的理论分析是正确的。
由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在1962~1982年户籍人口死亡率,除1964年出现幅度不大的上升外,基本处于一种平稳变化的情况。这说明经过《户口登记条例》的实施和1964年的人口普查,我国死亡漏报现象明显减少,并且死亡漏报与死亡补报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户籍人口死亡率可以反映人口实际死亡的真实情况。根据这一情况,对1965~1982年的死亡率可以不做调整。1964年户籍人口死亡率出现幅度不大的上升,可以看成是这一年进行的人口普查(包括普查前的户籍整顿),注销了普查前积累的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而引起的,并不说明这一年实际死亡率真的上升了。我们取1962年、1963年(调整后的死亡率)、1965年、1966年这四年死亡率的平均值9.77‰,作为1964年死亡率调整值,由此估计出1964年补报死亡登记的人数约为121万人。
上文已经估计出1962年和1963年“死亡漏报”各23万人,1964年“死亡补报”121万人,因此这三年合计“死亡补报”净人数为75万人。1964年以后的死亡漏报与死亡补报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所以在1961年底全国存在“死亡漏报”净人数约为75万人。
1958年底,我国存在“漏报死亡”人口750万人,所以在三年困难时期全面实施《户口登记条例》过程中,被清理而补报死亡登记人数为675万人(750万人-75万人)。这些人被计入到三年困难时期户籍人口死亡数字中,对三年困难时期户籍人口死亡率和死亡人数大幅度提高产生重大影响。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1959年、1960年和1961年户籍死亡人数分别为970万人、1693万人和939万人,共计3602万人。这一人数扣除以上“死亡补报”675万人,则三年困难时期实际总死亡人数为2927万人。我们维持1959年和1961年死亡人数不变,而只调整1960年死亡人数,则1960年死亡人数调整值为1018万人。[⑨]
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上述表1第三列显示,我国1960年岁末人口比1959年净减少1000万人,1961年又比1960年净减少348万人,两年合计净减少1348万人。这在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中最引人注目。一些论者把这一减少看成是由于数量级达到千万人以上的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这显然是一种简单思维方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错综复杂,对这些原因可以做如下分析:
1.人口迁移中“迁移重报户籍被注销”和“迁移漏报户籍”,是这两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由此造成这两年人口减少的数字,分别等于这两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即1960年为696万人,1961年为597万人(见表1第五列),合计1293万人。
2.由于死亡漏报人口户籍被注销,是造成这两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由此造成这两年减少的数字约为675万人。
3.由于种种原因,在1960年前后我国出现人口出生数量大幅度下降局面。如果以1956年、1957年、1962年和1963年出生人数平均值(2389万人)为基准,则1960年和1961年分别少出生人口1000万人和1202万人,[28]合计2402万人。这也是造成这期间户籍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的基本原因之一。
由于以上三方面原因,造成1960年和1961年户籍人口数量与通常年份比较,合计减少约为4370万人(1293万人+675万人+2402万人),其中1968万人(1293万人+675万人)是户籍统计数字的减少,不是实际人口减少;2402万人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造成实际人口减少。这些都与这两年实际人口死亡无关。只有了解到上述情况,才能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人口变化,特别是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当然,1959~1961年我国一些地区确实出现较严重的“超线性死亡”现象(见下文),这也是造成这期间户籍统计人口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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