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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马克思的国家理论

2019-10-15 21:4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7739| 评论: 0|原作者: 汪仕凯|来自: 公众号 现代社会政治哲学

摘要: 实现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主线索,同时也是马克思学说的基本命题,而国家则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的历史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因此国家理论构成了马克思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共和国


工人阶级的真正解放,不仅包括政治解放即实现政治平等,而且包括社会解放即实现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而要实现工人阶级的真正解放,就必须打碎现代国家代之以社会共和国。作为替代现代国家的政治方案,社会共和国是在实现社会解放的基础上设计的新政治形式,它是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无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的国家类型。社会共和国的实质内容就是社会解放,其要义在于社会把从社会之中产生并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国家——重新收回,使之成为同社会自身融合在一起的力量。社会共和国将劳动解放作为伟大的目标,于是对物的管理就取代了对人的统治。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这种矛盾的根源在于资产阶级无偿占有了无产阶级的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资产阶级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行为就是阶级剥削,阶级剥削将工人阶级推向贫困和异化,也激发了工人阶级的反抗,因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将围绕着国家政权进行总体决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简要地刻画了这一过程,他写到,随着“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2004:874)所谓“剥夺者就要被剥夺”,无非是工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统治地位的经典表述罢了。

工人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自身上升为统治阶级,即推翻资产阶级在现代国家中的政治统治,从而夺取政权。但是工人阶级不能通过简单地掌握现成的政权,即现代国家,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工人阶级在革命中必须打碎资产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现代国家。因为马克思在现实政治经验中认识到,现代国家已经发展到对现实社会进行“超自然控制”的地步,它“以其无处不在的复杂的军事、官僚、宗教和司法机构像蟒蛇似地把活生生的市民社会从四面八方缠绕起来”(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1)。要言之,现代国家脱离了社会,并且独立于社会之外决定着社会。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集中分析了现代国家的特性以及它同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之间的契合性。现代国家是按照中央集权原则组织起来的、有着庞大官僚机构、履行着广泛职能的机器,它最初是在专制君主制时代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在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中发展壮大,“也就是使国家政权更集中更有组织,并扩大国家政权的范围和职能,增加它的机构、提高它对现实社会的独立性、加强它对现实社会的超自然控制,这种控制实际上取代了中世纪的超自然控制。”(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1)工人阶级在过去进行的革命行动并未触动现代国家的根基,现代国家反而在镇压人民大众革命的过程中更加完备了。马克思写道:“所有的革命只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善,而没有摒弃这个令人窒息的梦魇。轮流争夺霸权的统治阶级中的各集团各党派,都把占据(控制)(夺得)和操纵这个庞大的政府机器看作胜利者的主要战果。”(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2)由此可见,现代国家符合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的需要,资产阶级将越来越完备的现代国家看成是自己取得了统治地位的果实。

现代国家的特性是与社会共和国截然相反的,巴黎公社是社会共和国的原型。马克思认为:“公—03—《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2018年第5期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形式代替了被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5)如果工人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只是简单地掌握现代国家,那么其后果将是工人阶级受到现代国家的腐蚀而发生蜕变,这就仍然没有摆脱马克思所说的“革命只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善”的定律。社会共和国是社会决定国家的新国家类型,要实现社会决定国家,工人阶级就不能在取得统治地位后简单地掌握现代国家,而是必须打碎现代国家,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对社会的决定关系。

马克思很早就确立了无产阶级必须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巴黎公社为马克思思考社会共和国的政治方案提供宝贵的经验。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可以将社会共和国的内涵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共和国必须在打碎现代国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所谓打碎现代国家就是要废除庞大的官僚机器,特别是要废除常备军和警察,代之以工人组成的民兵,因为现代国家作为压迫机器主要就是依靠组织化的暴力。废除庞大的官僚机器之后,所有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法官)都由选举产生,并且能够随时撤换,接受人民的监督,公务人员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的工资。因此,社会共和国必须是廉价的、透明的。

其次,社会共和国必须建立在社会解放的基础上,也就是必须实现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马克思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58~59)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首要的内容就是实现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而要实现劳动在经济上解放就必须剥夺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地位,废除资产阶级的个人所有制,建立联合起来的工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在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免费的公共教育将得到普及,宗教信仰成为纯粹私人的事务,科学成为人人有份的东西,“摆脱掉政府压制和阶级偏见的桎梏”(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122)。

再次,社会共和国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类型。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成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314)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少数人的专制统治,它的主体只能是联合起来成为了统治阶级的工人阶级,其要义在于“无产阶级大多数不顾资本主义的反抗,坚决地利用其权势”(库诺,2006:332)。不进行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更不可能推行无产阶级的纲领,这同资产阶级在现代国家中对无产阶级实行的专政是相似的,根本的差别只是在于,无产阶级专政的主体是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的占社会大多数的工人阶级。

复次,社会共和国必须在无产阶级中实现民主。社会共和国中的民主是大多数成员在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之上共同行使政治权利的民主制度,不仅公共权力机关必须由选举产生,并且议事机构要同时是执行机构。同样至关重要的是,这种民主制度不仅是中央层面的制度形式,而且是整个社会共和国所有层次的制度形式。马克思指出,公社是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每一个地区的农村公社,通过设在中心城镇的代表会议来处理它们的共同事务;这些地区的各个代表会议又向设在巴黎的国民代表会议派出代表,每一个代表都可以随时罢免,并受到选民给予他的限权委托书(正式指令)的约束。”(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56)不难发现,马克思为社会共和国设计了一种层级选举的代表制度,这种制度将基层置于相对优势地位,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的思想。

最后,社会共和国必须以实现劳动解放作为核心目标。虽然社会共和国以社会解放为基础,但是社会解放并不等于劳动解放,劳动解放是社会共和国的“伟大目标”,社会共和国所采取的经济改造和政治改革只是开辟了劳动最终获得解放的道路(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8)。劳动解放必须使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不再是人谋生的手段,所以劳动解放必须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马克思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在社会共和国实现政治统治之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293)。因此,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使之不断向更发达的程度迈进,是社会共和国的中心工作。社会生产力越是发达,联合起来占有生产力的工人阶级就越是发展,社会共和国的性质也就越真实。


四、统治与自主


马克思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在本质上它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是马克思同样注意到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具有自主性。国家的自主性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看来,如果国家能够以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行事,那么就可以说国家具有了自主性。马克思关于国家具有自主性的思想是同国家不过是“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的判断相一致的,可以说,国家之所以能够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原因就在于国家具有自主性。自主性是国家的固有属性,现代国家使国家自主性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社会共和国取代现代国家之后,国家自主性仍然会以特定形式存在。

国家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管理机构,这就是说,国家是不同于社会力量的另一种力量。只有当国家不同于社会时才能讨论国家自主性的问题,因此国家作为另一种力量存在就构成了国家具有自主性的前提。当然,国家作为不同于社会的另一种力量存在并不必然意味着其具有自主性,只有当阶级斗争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致使国家作为超然于正在进行殊死斗争的两大阶级阵营之上的第三种力量,从而努力控制阶级斗争、维持社会秩序时,国家就获得了自主性并采取了“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也就是说,“国家是脱离并驾驭阶级社会的力量。这样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脱离社会而相对独立;二是国家作为相对独立的力量,驾驭着阶级社会。国家与社会这两方面的关系,是国家相对自主性的全部基础。”(王沪宁,2004:152)进而言之,国家作为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和作为代表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是同时出现的,两种角色的共同基础就在于国家独立于社会成为了第三种力量。

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和具有自主性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必须脱离社会而独立,只不过此时它脱离了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专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统治阶级必须将自身的利益说成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a:100)将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时,国家就在形式上表现得脱离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转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此时国家就确实变成了“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的第三种力量了(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c:169)。换句话说,如果国家不作为第三种力量存在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那么国家就不可能压制阶级冲突、限制阶级斗争,也就不能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了。因此,国家自主性是阶级统治的条件。

国家的自主性在现代国家时期得到了提高,集中体现为现代国家最终实行了自由民主体制,并且履行了一系列能够保障包括工人阶级利益在内的社会利益的公共职能。现代国家自主性的提高是资产阶级占据政治统治地位的结果,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产阶级不能直接充当统治者,它必须需求代理人进行政治统治,资产阶级间接从事政治统治必然导致现代国家产生更高的自主性(陈周旺,2012)。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直接进行政治统治“同资产阶级的安全和生存是不相容的”(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a:661),因为“只有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政治上注定同其他阶级一样毫无价值,个别资产者才能继续剥削其他阶级,安逸地享受财产、家庭、宗教和秩序;要挽救它的钱包,必须把它头上的王冠摘下,而把保护它的剑像达摩克利斯剑一样地悬在它自己的头上”(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a:628)。换言之,资产阶级不能在保持社会权力的同时直接行使政治权力,它必须通过代理人将两种权力联系起来,而这种中介因素就成为了现代国家自主性提高的触媒。

另一方面是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是建立在比过去的统治阶级更为宽广的利益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指出:“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a:100)在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中,无产阶级是重要的参与者,资产阶级是借重了无产阶级的力量才成为统治阶级的,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不仅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存在利益牵连,而且无产阶级最终获得了政治解放。因此,资产阶级将政治统治建立在了比较宽广的利益基础之上,它必须承担起维护社会利益的公共职能。

虽然更高的自主性对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来说都是有利的,但是它存在一种巨大的政治风险,这就是现代国家蜕变成为以集权化行政权力为基本特性的“超自然怪胎”(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3)。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治下的法国赫然发现了这种由具有高度自主性的现代国家蜕变而来的“超自然怪胎”。马克思用尖锐的语言刻画了这种蜕变后的现代国家:“它甚至于践踏统治阶级的利益;它用它自己挑选的立法团和由它自己出钱供养的参议院来代替统治阶级摆样子的议会;它的无限权势得到了普选的批准;它被公认为维护‘秩序’亦即维护地主和资本家对生产者的统治的必要条件;它用昔日的破旧面具掩盖今天贪污腐化之盛行,掩盖最腐朽的寄生集团——金融骗子们的得逞;它放纵过去的一切反动势力,形成一个万恶之渊薮……事实上,这只是那个阶级统治的最后的、堕落的、唯一可能的形式,它既给统治阶级用这种统治形式加以束缚的工人阶级带来屈辱,也给统治阶级本身带来屈辱。”(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93)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超自然怪胎”并非是现代国家具有很高自主性的体现,它只是具有很高自主性的现代国家畸变的证明。

既然发生了畸变的现代国家是资产阶级最后的统治形式,那么取代这个“超自然怪胎”的正是社会共和国。马克思认为:路易·波拿巴帝国是资产阶级丧失统治能力而无产阶级尚未获得这一能力时唯一可能的统治形式,而“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e:55)。社会共和国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政治形式,它同样具有自主性,并且由于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政权了”(中共中央编译局,1995a:194),它所具有的自主性可能比现代国家更高。社会共和国的自主性集中表现为,它不是按照任何阶级的特殊利益行事,而是按照历史发展规律行事。

无产阶级是社会共和国的统治阶级,它本身就在社会成员中占据了大多数,因此社会共和国已经不再是“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它正在接近自由人的联合体,这就意味着社会共和国相比于现代国家而言具有更为宽广的利益基础。这种宽广的利益基础具体表现为无产阶级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共同利益趋于重合,因此代表阶级利益的政治统治与代表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的自主性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扩大。由于劳动解放是社会共和国的伟大目标,所以社会共和国要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而要实现向自由王国的跨越,社会共和国就不能局限于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而是必须致力于实现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这种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归根到底就是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社会共和国的自主性就体现在它对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的追求上。

由此可见,社会共和国的自主性相对于现代国家的自主性来说,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社会共和国的自主性不再存在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中,而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与历史规律之间的关系中。如果站在路易·波拿巴帝国的对立面来思考,既然帝国汇聚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污秽与丑恶,那么社会共和国作为帝国的对立面,它的自主性就必须聚集人类社会的一切精华。简单来说,这种精华就是历史发展规律所展现出的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而社会共和国必须以此为原则进行设计,并以此为基本使命。


五、结语


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是马克思思想体系的核心内涵,也是马克思政治学说的核心命题,而国家理论则是马克思整个思想体系和政治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是阶级统治的组织形式,所以阶级确实是马克思建构国家理论的基石,但是实现社会解放并以此为基础寻求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才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落脚点和精髓所在。正是因为有了后者,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才获得了穿越历史的光辉。国家只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劳动解放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取代了现代国家的社会共和国仍然属于必然王国的范畴,因此过往的政治发展史并未超越马克思的国家理论,马克思的思想和我们生活的时代同在。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8年第5期

作者简介:汪仕凯,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陈周旺,2012:“马克思国家学说的演进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109—115。

王沪宁,2004:《政治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汪仕凯,2016:“不平等的民主: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治的演变”,《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5:4—31。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19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b:《列宁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c:《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d:《列宁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e:《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德]亨利希·库诺,2006:《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德]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2011:《共识与冲突》,张华青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作者:汪仕凯。来源:公众号  现代社会政治哲学。责任编辑: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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