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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obing 于 2014-9-18 00:12 编辑
棲霞客 发表于 2014-9-17 17:19
是这个道理. 既然是集体工作, 当然有某种工作伦理, 而不是凡事都只诉诸"规定". 规定是强制的, 用后果来约 ...
是要有基本伦理,比如一个ID到一个网上,对编辑部指手划脚,对占比例不小的编辑们评头品足,老板等等指名道姓,不仅不符合基本伦理,而且不符合基本常识。在工作中和生活上这样干是断然不行的。我当过几天解放军战士,对这个有切身体会。当然如果一个网的网管/编辑部欢迎、容忍这个lD,那不是我该插嘴的,我没有反客为主的习惯,多年来做人的习惯,拔高一点说,革命工作的习惯使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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