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3-30 15:17 编辑
1933年,托洛茨基突然改变了他对苏联和平改革可能性的立场: “根据过去几年的经验,认为可以通过一个党或苏维埃代表大会来消除斯大林主义官僚是幼稚的。实际上,布尔什维克党的最后一次代表大会是在1923年初召开的,即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随后的所有代表大会都是官僚主义的游行。如今,即使是这样的大会也已被废弃。除去统治集团的正常‘宪法’方式已不复存在。只有用武力才能迫使官僚把政权交给无产阶级先锋队。” 通过武力。新的革命,即“胜利的革命起义”是工人阶级在苏联重新夺回政权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工人阶级已经失去了权力,工人阶级没有和平的、合法的途径来夺取政权。这是否意味着,工人国家已经不复存在了?发生了反革命? 然而,托洛茨基坚持认为:苏联仍然是一个工人国家,具体来说,它是一个堕落的工人国家,因为“财产关系(即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权)……无可争议地证明了苏联……仍然是一个工人国家”。
这是与马克思和列宁的根本决裂,也是与托洛茨基自己早期立场的根本决裂。无产阶级专政与任何实际的工人权力(无论是否被官僚主义扭曲)都没有必然联系。无产阶级专政首先意味着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即使工人阶级原子化并受到极权专制的统治,无产阶级专政也依然存在。计划经济不是工人阶级的工具,工人阶级却成了计划经济的工具。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就此取代了历史唯物主义。
当然,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形式能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容。根据定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无阶级的,因此也是无国家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者的ABC。正如列宁在他关于这个问题的书中所说: “国家是阶级对立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当阶级对立客观上无法调和时,国家就会出现。相应的,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对立是不可调和的。” 珀迪同志,苏联、赛里斯等国的存在,按照列宁的标准,不仅表明了这些国家阶级对立的存在,而且表明了阶级对立的“不可调和性”。不过列宁所引用的这段话只是转述和总结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论述,这一论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的本质。
但是,如果你相信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总的来说,你就应当接受这种对工人国家性质的描述。政治民主是不可或缺的。考虑到与理想的偏差和变形,苏联显然不是一个工人国家,更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当然,你也可以重新定义社会主义,使它不再与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废除剥削和社会异化有任何关系,从而使它代表一种不惜一切代价最大化资本积累的极权暴政。 但是,资本主义“在最多样化的国家权力形式中蓬勃发展”的观点又如何呢?这是事实。却是无关紧要的。卡拉汉(Callaghan)的英国和威廉·皮特(William Pitt)的英国、施密特的德国和阿道夫·希特勒的德国、杰斐逊的美国和理查德·尼克松的美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典范,尽管它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政治(乃至社会)差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以及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关系是所有这些国家的共同点。(是的,珀迪同志,我们很清楚,没有一种“生产方式是以纯粹的形式存在的”)。 正是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剥削制度的特殊性质,使这种多样性成为可能。通常情况下,资产阶级通过控制生产资料来间接统治。这就是今天英国的情况。但是,鉴于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和积累资本的冲动,即使没有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也可以存在,如果存在一个替代的“资本人格化”——这是马克思的表达——并且能够对工人阶级实施统治。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多样性甚至比珀迪想象的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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