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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ofuhua 于 2013-4-3 17:20 编辑
对于刘小波的《零八宪章》,除涉及到的经济制度我不认同外,其余的我基本认同。我不认同的集中表现在以下两点:“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 我认同:有关全社会(目前为国家)经济命脉的金融、能源、交通、矿产、土地、通信等核心领域应该为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以保证全社会(国家)经济安全,这样才能让全体人民共同分享社会的主要资源和财富,这种全民垄断非彼垄断,是公用制!容易赚钱的领域就该由全民所有的企业来赚,并由全民所享!想想WJB,房地产利润很高,他却要求所有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多么恶心,不就是为了让他那搞房地产的兄弟好赚钱么?让全国人民的企业在一旁呆望着,房地产的油水就是这样养肥了那些私人房地产大佬们,让全国人民享受着高房价,可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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