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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當時英國失業率高、失業範圍廣、失業人數多且影響大。
1870-1914 年的英國在面臨嚴重的失業問題的同時,還面臨著同樣嚴峻的貧困問題。這一時期幾次貧困問題調查反映了貧困的程度和範圍。查理斯·布斯於 1889-1903 年期間調查倫敦東區貧困問題並發表了長達 13 卷的著名調查報告《倫敦人的生活和勞動》。在這一調查中,布斯以每周 18-21 先令作為一對夫婦三個子女之家的貧困標準,將倫敦東區的人口分為八類並進行數據統計。最終得出的結果是,倫敦東區大約 30.7%的人口生活在貧困狀態。布斯在調查報告中這樣記述,“他們的生活是一種奴隸般的生活。極端的貧困,食物極其粗糙,沒有任何穩定的職業,也難以創造任何財富。作為個人,他們無法改變這種現實”①。一石激起千重浪,布斯的報告使許多關於地區貧困問題的社會調查相繼出現。如 1899 年希伯姆·朗特里(B. Seebohm Rowntree)的約克城貧困調查,他以類似於布斯的調查標準展開,最後調查結果與布斯的調查結果大致相同。20 世紀初,按照朗里特制定的貧困標準,鮑利與其助手對沃靈頓、雷丁、北安普頓、博爾敦和斯坦利等五個城市進行了貧困問題調查。以此為據,鮑利得出結論:這五個城市中處於貧困線以下的人口比例為 32%左右,工人階級人口中的 16%生活在根本貧困狀態。②
希伯姆·朗特里曾對約克城貧困人口的生活狀態進行了如下的描述:“這種貧困的狀態意味著僅能維持生存。意味著一個家庭完全不可能花錢乘車,不可能買報紙或聽音樂會,不可能給在外的孩子寫信,不可能對教堂施以捐助,不可能給鄰居提供任何金錢方面的救助,不能存錢,不能參加友誼會、俱樂部和工會,不可能給孩子買玩具,父親不能喝酒抽煙,母親不能給自己的孩子買衣服。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什麽都不能買,所買的必需品也一定是最普通最便宜的。如果一個孩子生病,只能請教區醫生,就算死了,也只能由教區來掩埋。
家中的主要掙錢者一天也不能沒有工作。如果上述任何一項發生變化,額外的支出只能通過限制食品支出來補償,換句話說,通過犧牲全家人的健康來補償。”③
貧困問題與失業問題引起了部分有良知的教會牧師對窮人的同情與對現有的過度強調競爭、追逐利益的資本主義經濟秩序的譴責。教會社會主義聯盟創始人之一保羅·布爾(Paul Bull,1864-1942)牧師斷言,我們現在的社會制度是在可怕地浪費生命。在利茲,在一個可憐的小房間里,一位年邁的母親和一個年長的女兒每天工作 14 個小時,每小時的工資是……存下足夠的錢來埋葬第一個死去的人!這就是虛假的政治經濟給我們帶來的後果!貪欲之神已經形成了一套經濟學體系,它把金錢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把利潤看得比情誼更重要。
聖馬太公會創始人斯圖爾特·達克沃斯·海德拉姆(Stewart DuckworthHeadlam)寫道,教會的紀律應該針對教會中真正的混亂;這些混亂是社會的和工業的,而不是教會儀式。不管我在空中畫十字,還是在聖壇上親吻,與倫敦教區和坎特伯雷省的許多孩子沒有幹凈的床睡覺相比,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此多的人失業,如此多的人工作過度,如此多的人薪水過低。①在對貧困問題與失業問題的關注中,許多類似於保羅·布爾、海德拉姆這樣激進的教會牧師開始“重新考慮那些具有如此災難性和可怕後果的經濟原則和方法”②,探索拯救貧苦民眾的治世良策。
二、社會轉型導致的信仰危機
從 19 世紀 20 年代後期到 40 年代,工業革命的影響已經從經濟領域深入到了思想文化領域,整個社會的各個組成因素都在不斷變革。雖然宗教仍然在人們的頭腦中占主要位置,但是一種潛在的信仰危機卻讓越來越多的教會人士感到擔憂。
此時英國社會在政治、經濟、宗教文化方面都表現出了明顯的現代化趨勢,諸如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信仰多元化等都一一顯現出來。思想觀念的激烈變革使得整個社會充滿了困惑、茫然和焦慮,一種“不安和似是而非的氣氛困擾著當時許多出色的年輕人,數百年來被確信為真理的內容卻重新成為討論的話題。”③人們的傳統思想受到了工業革命帶來的各種自由主義、理性主義的沖擊。現實物質利益成為人們追逐的目標,精神信仰的虔誠追求已然被拋棄。這種浮躁的思想給英國宗教帶來了巨大的危機。“我們生活在一個新奇的時代”,約翰·亨利·紐曼在 1829 年 3 月寫給他母親的信中說,“人類從古至今一直是依賴別人的,特別是依靠教士來得到信仰真理;而現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①
19 世紀的信仰危機不僅表現在世俗思想對傳統宗教思想的沖擊,也表現在經濟快速發展下道德水準和社會風氣的墮落。盡管追逐財富的商業精神歷來有之,但進入 19 世紀後,這種追逐金錢物欲的毒素漫布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道德缺失,對金錢的貪欲與濫用成為普遍現象,市儈價值觀成為社會的主導精神。這種風氣受到了激進的教會人士的詬病和指責。基督教社會聯合會神學思想的指導著作《盧克希·沐恩迪:關於化身宗教的一系列研究》(Lux Mundi:Aseries of studies in the religion of the Incarnation)中指出,“財富的累積本身根本不是一件好事。貧窮和富有都不能使人變得更好。財產是次要的——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著作中認為,“人間天國(Kingdom ofHeaven)的兩大聖禮是平等和博愛。在那個王國里,沒有關於如何對待墮落的大眾,以及各種各樣的躲避和誘惑(指貪欲之神瑪門)之類的無休止的討論。”②
上教堂的人數占總人口數比例的降低也反映了 19 世紀宗教信仰的危機。這一現象從 18 世紀晚期開始,盡管在 19 世紀 30 年代以後有過短暫的宗教覆興運動,但 19 世紀中期開始上教堂的人數所占比仍然在降低。以倫敦的蘭貝斯地區為例,去教堂做禮拜的人數變化明顯。上教堂的人數占該地區總人數的比例從1851 年的 17.2%下降到 1886—1888 年的 11.7%,1902 年下降到 8.7%。據霍勒斯·曼估計,伯明翰、利物浦、曼徹斯特、設菲爾德和紐卡斯爾等城市不到1/10 的人上教堂。工人階級的變化更為明顯。1851 年的調查顯示,倫敦東部和南部的教堂出席率全國最低,在工人階級聚集的區域,不到 1/5 的人上教堂。③對虔誠的基督教徒而言,教堂是神聖的地方,也是做禮拜的重要場所。教堂的低出席率無疑反映了 19 世紀中期以後民眾宗教熱情的衰退,宗教信仰危機已經十分普遍。以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吉米·阿德雷(Jimmy Adderley)在《基督與社會改革》中呼籲的“把工人們爭取到基督教中而使基督教成為一種社會宗教”為代表,這一時期部分教士希望尋求變革,以吸引更多的民眾,尤其是工人階級重回教堂。
總之,19 世紀後期的信仰危機使激進的牧師無論是出於重塑以基督教精神為主導的文化;還是出於爭取更多的群眾,特別是工人階級進入教會,都開始重新思考基督教與社會變革之間的關系,期望找到平衡兩者的方法。
第二節 19 世紀末英國教會的內部因素
一、基督教社會良心的覆興
基督教的良心觀受希臘—羅馬文化,特別是斯多亞學派的影響。斯多亞學派認為“良心”(conscience)是一種“內在的聲音”、“內在的法官”;傾聽“良心”,遵循良心的抉擇,是正當的道德態度。①“良心”一詞在《新約》中主要出現於《使徒行傳》和使徒的書信,特別是保羅書信。保羅一方面用“良心”表達內在的、本然的惻隱之心和是非之心,另一方面用“良心”表達受到聖靈感動、在基督里說的真話或做的見證。因此,基督教的“良心”是在斯多亞派“良心”概念的基礎上增加了信仰的因素,認為良心來源於上帝,是上帝賜予人的“禮物”,是神人相通的紐結點。人的良心會變得軟弱,會受到玷污,因此必須依靠耶穌基督的救恩,才得以凈化而變得堅強起來。保羅寫道:“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凈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和合本《希伯來書》9:
14)。基督教的社會良心正是由基督教“良心”概念發展而來,是為“在特定環境下判斷道德善與道德惡的能力”②,把個人良心置於整個社會體系中。19 世紀末這種基督教社會良心主要體現在社會主義覆興與社會變革的浪潮下教會對待窮人的態度與觀點的變化。
19 世紀上半葉,在福音派“贖罪神學”的影響下,基督徒的“良心”是能夠在這個世界上遠離罪惡,忍受苦難,以便在下一個世界獲得永恒的幸福。在福音派的思想中,苦難的源頭在於受苦的人自身,所以一個基督徒的良心不會因別人的不幸而受到觸動。因此,救贖的唯一途徑是個人的皈依,這導致了道德領域的“自助”。在這種思想體系中,很少鼓勵社會良心——承認對同胞的責任。盡管直接對同胞施加痛苦確實是有罪的,但要求工人不健康地長時間工作不一定被認為是違反基督教的行為(尤其是工廠的發展對國家有利的情況下)。
因此,福音派教徒從不考慮自己作為基督徒在一個可能存在剝削的社會和經濟體系中的社會角色。他們認為上帝只是在懲罰一類罪人。作為個體的基督徒,他們既不覺得對窮人的苦難負有責任,也不呼籲幫助減輕那種苦難。
隨著貧困、失業問題日益嚴重,原先在福音派思想影響下的由自助、互助構成的濟貧體系已經無法適應貧富分化越來越大、階級對立日趨顯著的新形勢。同時,工人階級對教堂的疏遠也引起了教會對下層窮人社會福利的關注。
牧師們開始認為,神學個人主義已經過時。正如自由教會社會主義聯盟成員菲利普·斯諾登(Philip Snowden)所說,“個人救贖和社會救贖就像兩棵棕櫚樹,只有並排生長,才能結出果實。”①80 年代開始,大批教會人士開始關注貧民窟問題,其中較激進的部分教士甚至呼籲社會改革。1893 年,《英國周刊》寫道:“出於對主的服從,所有的教會都在認真考慮他們與窮人的關系。”② 基督教社會主義者休·普萊斯·休斯(Hugh Price Hughes)出版了《社會基督教》(Social Christian),宣稱“不負責任的財富”應該被改變,敦促基督徒們參與社會改革。基督教社會主義聯盟成員威廉·布思(WilliamBooth)的《英國的黑暗與出路》(In Darkest England and the Way Out,1890)闡述了他社會主義方式的救贖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改變也可以歸因於 80 年代睦鄰運動(settlementmovement)的影響。1884 年,以巴涅特為首的睦鄰者組建了世界上第一個睦鄰居所——湯因比館,以此為基地大規模的睦鄰活動興起。湯因比館以文化教育活動為主,開展社會問題調查,推進社會改革。睦鄰者期望通過私人途徑來實現不同階級之間的聯系與互動,弱化並減輕階級的對立,進而解決社會問題,最終消與社會危機。不論湯因比館是否有效地在城市中傳播福音或改善那里的生活條件,它對當時年輕的神職人員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實踐經驗積累上確實產生巨大影響。許多教徒和大學紛紛效仿,在大城市的貧民窟中建立居民點。
1885 年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安得利(J. G.Adderley)神父負責管理牛津大廈(Oxford House),基督教社會主義聯盟成員珀西·奧爾登曼組織建立曼斯菲爾德莊園(Mansfield House);斯特德牧師(Rev. F. H. Stead)接管了位於沃爾沃思的羅伯特·布朗寧社區(Robert Browning Settlement),該社區後來成為工會和勞工的總部。在睦鄰運動的影響下,許多神職人員走出教堂,在實際生活中接觸工人階級,脫離了福音派的贖罪觀念,重新發現了基督教社會良心。他們開始認為,把民眾帶進教堂是必要的,不是因為群眾需要個人救贖,而是因為教會——和社會——需要救贖。①
在新觀念的影響下,最典型的活動是教徒開始對濟貧制度發起攻擊。早在19 世紀 60 年代,一些教徒就不鼓勵免費救濟。他們認為現有的慈善救濟方式沒有顧及工人階級的自尊,造成工人階級與教會的疏遠,要求改革對窮人的慈善援助。到 19 世紀末,對教會慈善救濟的批評更加強烈。部分批評是針對教會慈善主要組織者國教會的腐敗:許多牧師要求勞工及其家人在得到施舍後,要恭敬地表示感謝,並遠離非國教派的教堂。另一部分也是更為重要的批評是由於許多教會成員開始認識到,慈善雖然可以暫時減輕貧窮帶來的痛苦,但如此,窮人只有等到死亡才能徹底結束所有的苦難。19 世紀末的一些基督教社會主義改革者把慈善事業比作救護車,救護車只負責運送傷員,卻不去從源頭上減少傷員。一位牧師說道,盡管教會認為救濟窮人是一種責任,但現在她被要求承擔一項新的任務:“她得接著問,究竟是什麽因素使人們變窮,這些因素應該怎樣處理。”② 這種對待救濟制度的思想典型地代表了 19 世紀末基督教社會主義社團成員的思想。不同於簡單地通過教會傳統的方法幫助窮人緩解貧窮與社會不公帶來的痛苦,更要找到導致這些現象的原因,從改變現世的社會制度著手,根本地解救窮人,創造基督教社會主義的新秩序。
可以看到,在 19 世紀末基督教社會良心覆興的過程中,一大批教士挑起教會的責任,在對社會變革實踐的參與中得到鍛煉。同時,這些教士也進一步認識到要想更好地實現社會救贖,必須重建社會秩序。很明顯,這一理想單靠個人的力量難以實現。在 19 世紀末社會主義覆興的東風下,基督教社會主義社團的興起呼之欲出。
二、國教會的困境
無論是在財力、人力、影響力、與國家的關系還是信徒數量上,國教在 19世紀之前具有絕對的優勢地位。但 19 世紀尤其是 19 世紀中期之後,國教會陷入了一系列困境。
首先,英國國教的傳統管理方式已經不能適應新教區的人口變化。在英國鄉村,一些教區特別是鄉村教區人口萎縮,教徒大幅度減少,到教堂做禮拜的信徒日漸稀少,神職人員難以展開正常的宗教活動。與之相反,在新興的工業地區和城市,由於人口的迅速聚集,教徒數量顯著增加。但英國國教又無力應對教堂缺乏、牧師難覓的困境。據英國議會 1740—1812 年的調查得知,當時英格蘭有 1000 多個教區找不到國教會牧師。①到三四十年代,許多工人集聚的社區國教教堂依然十分缺乏。例如,在 1837 年,位於倫敦東郊的貝斯內爾格林擁有 70,000 人口,卻僅有兩個國教教堂。這種狀況直到 19 世紀晚期都沒有很大的改善。1861 年大約 14,731 個教堂, 1901 年為 17,368 個;教士數量的增幅也不大,1871 年 19,411 人, 1901 年為 23,193 人。②其次,國教會內部腐敗滋生。高級教士兼領聖俸但缺席教職,一些教徒則無視基督教教義、教規以及宗教義務。許多教士濫收禮拜座位錢、教區稅金、喪葬費和十一稅等,而對貧民窮苦概不關心。凡屬家財殷實、常與貴族往來的主教通常反對改革。在貧困的工人眼中,國教會代表掌握財富和權力的大資本家階層,教士代表地方法官和濟貧法執行人,他們有權將犯法和不遵守約束的人關進監獄和送進貧民工場。①工人同國教會之間有著難以逾越的鴻溝。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許多的國教徒轉向了不信奉國教教派。
再次,18 世紀下半葉興起的福音主義運動使不信國教運動蓬勃興起,對國教會產生了沖擊。由於國教已經不能滿足低層階級的宗教需求,而另一方面許多人對於國教枯燥的唯理主義深感厭煩,導致了不從國教人數越來越多。19 世紀初公理會和浸理會重新覆活。他們所主張的一種較為自由、重視經驗的基督救世信仰吸引了許多民眾。據統計,到 1851 年,不信國教派共有 20399 所教堂,能容納 480 萬人;而此時的國教派則有 19077 所教堂,能容納 530 萬人。②隨著不從國教派的隊伍不斷擴大而來的是宗教寬容的不斷發展與國教會在教義和儀禮等方面解釋上的壟斷地位被打破。從 1689 年給予所有新教信徒信仰自由的《寬容法案》到 1828 年的《考試和社團法案》和 1829 年的《羅馬天主教安慰法案》,宗教寬容政策逐漸被法律承認,國教逐漸式微,最終連《三十九條信綱》都不再是所有基督教徒必須遵守的準則。
總的來說,自 18 世紀晚期以後,國教信徒數量增長緩慢,某些時段甚至出現停滯和減少。英國宗教信徒增長數量與人口總增長數量相比較,大多數教派的信徒人數增長比呈現下降的趨勢;而與不信國教派相比,國教教徒信徒增長更加緩慢。1851 年英國人口普查顯示不信國教教派和羅馬天主教教派信徒增長比較快,差不多是英國國教的一半。到 19 世紀晚期,傳統教派的信徒數量有所增加,如羅馬天主教教派的教徒在 1891 年達到了大約 73 萬;但是,新教派的發展特別迅速,如救世軍在 1877 年 6 月少於 5000 人,1900 年卻達到 10 萬左右。③霍布斯鮑姆也認為“1851 年差不多有半數英國和威爾士的新教信徒,參加了不同於英國國教的宗教儀式。各種教派這種異乎尋常的勝利,主要是自 1790年以來,或更準確地說是自拿破侖戰爭末期以來,宗教發展的自然結果。1790年時,英國衛斯理派僅有 5.9 萬名領受聖餐的成員,然而 1850 年,該會及其各種分支的成員人數差不多是上述數目的 10 倍。”①正是國教會在 19 世紀面臨的一系列困境,使得相比較不從國教派,國教會牧師更迫切地需要改變教會現狀,借助時興的“社會主義”旗幟,吸引教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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