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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专制复辟、美式民主及法西斯专政的基本特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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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7 07:54:32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进一步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党和政府。他认为,党执政之后,革命者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为此,毛泽东要求必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他反复强调,共产党的权力,是广大劳动群众给的;共产党员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

对于那种不接受群众监督、不让群众反映意见的恶劣作风,毛泽东给予严厉的批评。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同志怕群众批评,“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毛泽东认为,人民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因此,对人民来信必须重视,“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

毛泽东不仅要求接受群众监督,而且充分考虑到保护群众监督的安全性。一方面要说服群众,在批评党员干部中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方式,避免粗暴行动。另一方面要对党员干部提出保证,不对群众采取报复。应当宣布,群众不但有权对他们放手批评,而且有权在必要时将他们撤职,或建议撤职,或建议开除党籍,直至将其中最坏的分子送交人民法庭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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