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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1-9-5 09:41 编辑
從1995年開始,國際經濟學界在研究中國和蘇東經濟轉軌時提出了壹個“內部人控制”的概念。這個概念認為國有企業在轉軌過程中或者由管理人員控制,或者由工人控制。在中國有必要對“內部人”這壹概念進行修正:以國有資產不斷流失這壹形式表現出來的瓜分計劃經濟體制遺產這壹過程,主要是由國有企業的負責人與他們的少部份親信,也就是經理廠長們本身無法回避的財務部門負責人與辦公室主任、人事部長之類,俗稱廠長、經理的“三駕馬車”進行的,廣大工人完全被排斥在這壹過程之外。而且更要註意的是,自從擴大企業自主權以後,廠長、經理們往往用自己的親族成員做本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部份中、小型企業“家族化”現象比較常見。也就是說,研究中國國有企業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必須註意這壹事實:並非企業經理人員和工人共謀瓜分國有資產,而是企業經理人員小集團共謀瓜分國有資產。廣西昌菱實業發展公司下屬的甘化公司,共有400多名員工,其中竟有100多名員工利用工作之便侵吞公款。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家公司規章制度健全:“原料進廠從發證、派車,到過磅、質檢12道工序環環相扣,互相制約”,並有關鍵崗位輪換制度。但當大家集體貪汙時,這些制度就制約不了任何人,形同虛設。[11] 筆者曾與深圳市經濟罪案舉報中心的壹位負責人談過,他感嘆說現在的經濟犯罪分子手段越來越高明,即便有線索,追查起來也困難重重,除了檢舉者是負責人原來的親信,如財務部長、辦公室主任和人事部長等類原來參與機密者,才能提供壹些舉證材料,否則就很難查下去。他說,“做為壹個公司老總,只要將財務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這幾個人‘搞惦’(意即結為壹夥),這個企業就等於是他的私人公司壹樣。”這話說的是事實,深圳家永工業公司壹位姓曾的總經理任職四年,其主要“業績”就是將該公司在市中心的地皮壹塊接壹塊地賣出去。據職工推測,通過這幾次賣地,這位總經理拿到私人腰包的就有1,000多萬。該公司職工雖有檢舉者,但有些檢舉信卻又回到這位老總手中,手書的信還交由人事部長查對筆跡。而這個公司下屬的壹家二級企業負責人只有40多萬的行賄問題,卻因該公司會計檢舉而被抓。由此可見在企業資產流失過程中,財務人員的配合相當重要。廣東省新會市房地產公司經理伍社明借國有企業轉制之機,鯨吞1,100多萬國有資產的案件,就是夥同該公司會計李衛華共同作案。[12]
90年代中期壹些從國外歸來的中國經濟學者研究中國國有企業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得出了壹些和事實並不相符的結論,如“內部人控制和經濟的市場化為經營者謀取利益(合法的或非法的)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自由。壹個經營者能夠謀取多少福利或者個人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獲取多少利潤,所以能提高經營積極性”,這位學者無疑根本不了解中國國有企業的“假老板”們獲取利益是依靠哪些途徑,事實上許多企業的經營者的個人利益是通過“富了方丈窮了廟”的方式來獲得的,這類例子不勝枚舉。
三、國有資產為什麽大規模流失?
現在需要討論在“所有者虛位”的情況下,國有資產為什麽容易流失。
中國國有企業的問題主要是經濟系統和政治系統功能嚴重混淆引起的:政治系統的主體是政府,經濟系統的主體是企業和財團,二者的功能混淆,暴露出國有企業運行與市場經濟的種種不相容。
國有企業和市場經濟體制不相容的第壹點在於:國有企業經理層所受到的約束不是來自市場,而是來自上級,即政府主管部門。
為什麽在國有企業改革問題上中國這些年來花樣出盡,卻難收實效?就在於大家忽視了壹個基本事實:在西方那種股東主權的經營模式裏,經理階層的行為以及“道德風險”等問題,都是由外部股東來加以校正。而外部股東要發揮其作用,必須通過壹個有效率的、具有評定公司價值和轉移公司控制權的功能的資本市場,還要通過壹些其他的制度安排,如競爭性的、買賣經理人員和工人的勞動服務的勞動市場。但在中國目前這種轉軌時期,這兩種市場都是缺少的。正如在第壹章中所說的那樣,即便是改造成股份制的國有企業,其經營班子人員基本上由原來的班子演化而來,或由政府任命。直到2001年,國營企業的經理廠長有80%以上是由政府任命的。即使是上市的股份公司,也有59%的經理廠長由政府任命。[13]後來壹些地區搞的所謂“國有資產委托經營”,受委托人其實還是由政府按任命幹部的方式挑選,並且基本上是委托給原來的經營班子。這些由政府任命的各級廠長、經理們在企業內早就形成了強有力的控制,除了上級主管部門以外,沒有任何壹個外部當事人擁有決定或制約的權力,即便是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也不能因為廠長、經理們經營表現不佳或有貪汙黷職等道德風險行為而將其解職。
正因為如此,對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們來說,在現階段“經營領導”(即維系好自己與上級部門的關系)比“經營企業”更重要。而造成廠長、經理角色錯位的根源在於體制。從職業責任出發,作為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其職責應當是用自己的才學和膽識經營、管理好自己的企業,全心全意為職工謀利益,為國家創造更多的財富。但在中國現行的政府~企業關系這種體制下,面對任用、考察廠長的方式和標準,廠長們必然要產生對上的依附性、服從性和被動性。他們必須在“眼睛朝上”還是“眼睛朝下”之間作出選擇。如果選擇“眼睛朝下”,將全部精力放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上,他們認為這只是出於良心和責任感的驅使。因為企業搞好了,可能既得不到提拔,個人的待遇也不會有大的改觀。更讓人想不通的是,往往壹個企業搞好了,壹些有背景的人就會覬覦這個位置,這時候,明升暗降往往是將原廠長、經理調離的常用手段。兩起發生在黑龍江省的哄動壹時的中聯商廈總經理“劉雲珍事件”和“世壹堂”廠長“劉巍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兩個事例。這兩位都是社會公認的能幹企業家,但均因不善“經營領導”而被免職。[14] 選擇“眼睛向上”,苦心經營好與上級領導的關系,即使把企業搞糟了,甚至弄得資不抵債,位子照樣坐,待遇照樣拿。即便把國有資產化為私人財富,只要上面有人保,也不會受到應有的制裁。面對自己的前途、命運,許多廠長、經理們都很“明智”地將很大精力放到了“經營領導”,即經營人際關系上。保位子,保既得利益、留出路、壓問題、盼提拔等等,就是廠長、經理們花大力氣經營人際關系的真正原因。在廠長、經理們還是“官員”、政企還未分開的利益機制牽引下,“經營領導”和領導還會被“經營”,就成了中國國有企業所有頑癥的根源。因為被“經營”的領導往往憑關系親疏、個人好惡來選拔企業經營者,不幸的是企業的利益和往往和官員們的私人利益相背離,其結果就是出現了“內部人控制失控”的“代理危機”,國有資產處於不斷流失之中。可以說,中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如果不能解決“企業無上級”,即企業經營者的產生機制問題,就無法取得決定性的成功。
企業經理層“經營”領導層是壹種極為惡劣的腐敗行為,其後果相當嚴重且令人切齒痛恨。從現實來看,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腐敗現象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壹是貪汙受賄。據統計,廣州市1982年至1989年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貪汙受賄案件,76%都發生在國有企業;1992至1994年,貪汙受賄案中,企業發生的占全部案件的70%。1997-2000年,全國共查辦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犯罪的國有企業人員84,395人。[15]據 2002年3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的資料,2001年共查辦在國有企業轉制、重組過程中私分、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貪汙賄賂犯罪嫌疑人 17,920人。國有資產流失的後果,是中國政府公信力嚴重下降,國有企業大批破產,工人大批失業。二是公款吃喝玩樂,據對大連、武漢、石家莊400多家高檔娛樂場所進行的調查,有60%的公款消費者來自國有企業,有的甚至用公款支付賭博、嫖娼費用。湖北棗陽市是個只有100多萬人的縣級市,每年用於公務活動的公款招待費近2,000多萬元,占全市財政收入的1/10。[16] 三是隨意安插親信,將整個企業變成等同於私人企業的獨立王國。有的企業領導大權獨攬,把國有企業當做自己的私人企業,大量安插自己的親屬、朋友,形成特殊的裙帶利益集團,如深圳海誠商貿公司總經理文石興,安排在公司中的親友達130多人,占公司總人數的17%,其中擔任中層幹部的18人,占中層幹部的 31%。也正因其公司已家族化,所以他才能在那裏為所欲為,成功地卷逃巨額公款出國。曾聞名全國的“改革家、優秀企業家、優秀廠長經理、勞動模範”,並發明了企業改革經驗《馬氏管理法》(即責任價格控制法)的陜西內燃機配件壹廠原廠長馬宏業,是位人稱“政治流氓、經濟流氓、作風流氓”的五毒俱全人物,在他擔任該廠廠長期間,該廠暗無天日,債務累累,職工飽受欺壓,其辦公室成了他玩弄女職工的淫窟。[17] 四是搜刮國有資產,或以任職的國有企業養自己在外辦的“暗廠”、“暗店”,致使“廟窮方丈富”;或是如前所述在股份制改造和產權轉讓時,亂界定產權,低估國有資產,使自己及親友或有利益關系的人從中牟利;或是將自己及其壹家的吃喝住用,交通通訊等壹切費用全由公家支付,等等。除了第壹類之外,其余的腐敗行為因屬於“隱蔽”性質,在目前很難受到法律制裁。以深圳市為例,僅從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調查國有企業中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384宗,占立案總數的48.4%;處理363人,其中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共312人,占企業中受處理人員的77.04%。無庸諱言,這許多腐敗行為都是和黨政機關的腐敗分子沆瀣壹氣,互相勾結進行的。可以說,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們只要“經營”好上級,這類公開和“隱性”的腐敗行為並不妨礙他們穩坐廠長、經理寶座。自朱金容基提出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的目標以後,就在壹片“保衛國有資產”的口號聲中,國有資產流失仍然非常嚴重。據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介紹,2000年審計署統壹組織了對1,290戶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1999年度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的審計。通過審計查出資產質量不高、資產負債損益不實等多方面問題,並發現大案要案線索78件,案件涉及金額6.13億元。[18]
隨著國有企業經理廠長們侵吞國有資產的經驗不斷豐富,政府官員與國有企業經理合謀瓜分國有資產的事情屢屢出現。如果說在1997年以前,國有企業經理們侵吞國有資產還處於半隱蔽狀態,那麽到了1997年以後,這種侵吞已經變成與政府官員合謀進行的壹種公開搶掠。比如被當作湖南長沙市國有企業改革先進典型反復宣傳的香港美光兼並長沙船舶廠壹事,就是這種合謀的壹例。1997年香港美光公司出價750萬人民幣,就將資產總值達3億的湖南長沙船舶廠“兼並”了。隨後,這750萬元人民幣(折合匯價為90萬美元)購來的資產又被美光公司拿去做貸款抵押,先後3次從湖南長沙的幾家銀行借得1,688萬美元。幾筆巨款到手後,香港美光公司消失不見,該廠被迫停廠,失業工人生活無著,憤而調查內幕,才發現為這場“兼並”牽線的是國務院下屬某機構的壹位姓張的官員,而長沙市政府官員與銀行的有關人員均與這場騙局有講不清的關系。[19] 而另壹位名噪壹時的國企改制典型、河南漯河市市長兼市委書記程三昌,自吹其“堅持面對有限責任公司,以拍賣為主,搞公開競價、債務不懸空、職工有安置,真正實現勞動與資本的聯合”,在1996年~1999年三年之間,共賣掉河南漯河市27家國有企業,從而獲得“程賣光”的稱號。這位“程賣光”在“賣”的過程中堅持黑箱操作,壹家原值4,700萬的三星級賓館,被他以2,0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壹家私營企業。壹家國有企業破產後,市政府出讓其土地使用權,壹家企業報價3,000萬元未中標,另壹家私企卻以2,050萬元的價格中標。諸如此類的例子在“程賣光”主政河南漯河市的時候發生了不少。而“程賣光”在這種黑箱操作的出賣國有企業的過程中大肆貪汙,中飽私囊。到了1999年,“程賣光”看到該市國有企業的家當賣得差不多時,就“下海”當了河南省駐香港的窗口公司--豫港公司董事長,長駐香港。2001年5月程賣光覺得出逃時機成熟,於是攜帶巨款潛逃國外,不知所蹤。[20]
這種腐敗行為與近乎荒唐的“改制”的後果是嚴重的:它破壞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助長了腐敗的惡性蔓延,使巨額國有資產處於不斷流失之中。
國有企業運行機制和市場經濟體制不相容的第二點表現在它缺乏資本經營的概念,在資金問題上和銀行的關系不但無助於中國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還破壞了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
國有企業缺乏以資產營運為核心的企業運作機制。不少國有企業長期以來在企業發展的問題上基本上依賴國家撥款、給政策。可以說國有企業普遍缺少壹種“找錢” 的思路,缺乏對低成本資金的利用,也就是說缺乏資本經營的經驗。不少股份制企業利用發行股票籌集到資金後,也因經營不善而使資金虧損。實行“撥改貸”(企業資金由國家撥款改成由國有企業向國有銀行借款)以後,許多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幾乎全部來源於銀行貸款,差不多等於白手起家,無本經營,這就造成了很多國有企業高達75%以上的負債率和極高的利息成本,有的甚至高達80%甚至100%。[21] 據中國國家計委的資料顯示,1993年國有工業企業負債率平均達68.2%,若扣除潛虧、明虧、掛賬等各種侵吞資產的情況後,實際負債率為76%;若按中國政府1993年7月頒布的兩個關於會計行業與審計行業的法規性文件(俗稱“兩則”)實行後的調整數字估計,國有資產現有資產負債率平均為83%。而且這些債務的來源單壹,主要來自銀行貸款,大多數債務的償還可能性很小。由於企業和銀行的歷史關系如此,今天這種借貸關系也使企業嘖有煩言,認為不少利潤轉移成融資成本,利息與利潤的變化加重了企業的負擔:1980年利息與利潤比率是1:0.033;1990年是1:1;1995年是1:1.73。[22] 這樣就在銀行和企業之間形成了壹種惡性循環:企業需要銀行借貸,而借貸的高利率加上借貸成本(如信貸員的“回扣”,銀行負責審批者的“好處費”以及借貸關系建立過程中的大量“交際費用”等等),又使企業不堪重負,於是從拖欠貸款到逃廢利息,銀行的爛帳不斷增多。信貸資金過多沈澱,金融風險不容忽視。 1996年8月,廣東某市體改部門對轄內的金融機構進行了壹次調查,發現各家國有商業銀行資金流通延緩,風險上升。該次調查涉及的金融機構(含網點)共有 870個,總的存款余額(帳內外)64.37億多元,總的貸款余額(帳內外)71億多元。按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規定,64.37億元存款,該市可用的信貸資金只有48.3億元,而實際貸款余額為71億元,存貸比例失調,各家銀行為彌補逆差,主要靠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平衡,超負荷經營十分嚴重。
廣東省某市對金融機構的調查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三項貸款占總貸款比重(逾期貸款、呆帳貸款、呆滯貸款) 50% 60% 70% 貸款回流率(收回貸款與發放貸款之比) 73·3% 信貸資金周轉率 0·82次 0·75次 0·53次這次調查對“三項貸款”的分析表明,“三項貸款”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實際上能按時、安全還回來的貸款所剩無幾。整個銀行系統的經營效益並不比國有企業好多少,調查顯示,該市銀行1995年虧損3.5億元,1996年上半年的數字是2.86億元,其中國有商業銀行虧損2.44億元,占85.35%。1995 年,五家國有商業銀行的綜合年收息率為28.69%,1996年上半年下降到18.64%,銀行的經營舉步維艱。貸款回流率和信貸資金周轉率下降,無形中減少了可用資金,使銀行的資金運作更加困難。大量銀行信貸資金的沈澱,削弱了銀行的應急償付能力,壹旦觸發擠提存款風潮,就會由於難以確保提現而觸發支付危機,進而導致金融風波。[23]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廣東除廣州、深圳之外,大多數地方的銀行經營不盡人意,潛在的金融危險是存在的。[24] 廣東在全國的銀行中還算是實力雄厚者,其它省的銀行狀況只會比廣東更差。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2002年3月透露,中國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比例接近 30%。[25]《中華工商時報》曾報道,某省人民銀行壹項調查結果使人怵目驚心:該省三年累計破產企業479家,破產時資產總額22.7億元,而積欠銀行貸款本息高達26.6億元,銀行信貸資產面臨極大風險。[26] 而另壹份調查也指出企業“破”銀行“產”的潛在可能性:某地到1996年6月末,正式破產了54戶企業,資產總額達2 .212億元,而負債總額卻高達4.9413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223%,已嚴重資不抵債。值得註意的是,這些破產企業積欠銀行貸款本息3.8315億元,是破產企業資產總額的1.73倍。在已清償完畢的42戶企業中,銀行所得微乎其微,清償率只有3.3%。照此推算,全部企業清償完畢的話,銀行也只能得到1,265萬元的清償,將有3.705億元的信貸資產付諸東流。[27] 除此之外,銀行資金大量被虧損企業無償占用,非國有企業和其他資金需求者貸款的條件更加惡化,它們為取得貸款所要付出的代價就更大,其發展更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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