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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分散权力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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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6:35:10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我也知不知道叫啥”提出了一个很尖锐也很有意义的问题。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集权和分权问题。

简单地讲,集权和分权问题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管理国家(政治)和分配剩余(经济)的权力并不掌握在劳动者手里的必然结果。集权是统治阶级实现政治经济目标的直接手段,分权则是统治阶级的各集团之间相互平衡,议定分赃规则,防止阶级内斗的手段。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集权和分权,而在于一个与劳动人民有着不同利益,有着自己独立的阶级意识的统治阶级。

在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过程中,脑体分工逐渐被消灭,劳动人民逐渐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具备了管理国家、支配剩余、管理劳动过程、管理民兵组织的能力,打破了干部集团(所谓“先锋队”)对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的垄断,将“先锋队”的官僚化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随着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无论是用以稳固政权的集权还是用以相互制衡的分权,都不再是问题。至于设置“多个机构”问题,机构是工具,使用工具的是人。没有脑体分工的消灭,再多的机构也只是官僚派系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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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5-23 22:57:46 |显示全部楼层
仗义执言 发表于 2021-5-23 20:25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谁说过脑体分工消灭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条件? ...

“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摆脱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这是恩格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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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5-24 01:36:00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作为革命的现实主义者,在没有消灭脑体分工之前,集权分权的矛盾也会在革命民主政权中存在。可以不客气地说,今天资产阶级遇到的遇到的种种难题,我们会一个不漏地全部遇到。

就集权和分权这个问题上讲,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以前,任何阶级社会都会遇到集权了下级就丧失阶级性,造成怠政,分权了下级就会过度滥权,上级就会对整体阶级矛盾的发展失去掌控。打个简单的比方,集权程度从低到高用0到10表示,0为完全分权自治,10为完全中央集权。假设集权程度在7级以上时,集权过高,集权程度在3级以下时,分权过散。那么集权程度在4、5、6时不高不低,算是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取得暂时的平衡。

不过,随着社会矛盾的激烈化,下级单位需要面对的情况愈发复杂尖锐,需要更大的自主性,因此“过高集权“的下限在降低。同时, 上级单位的选择空间急剧萎缩,必须更加有效地”规范“下级单位的行为,为其理解的统治集团核心利益服务,因此”过低集权“的上限也在提高。

这就有可能出现比较尴尬的局面,比如新形势下集权程度在4级以上时,集权过高,集权程度在6级以下时,分权又过散。这就导致不存在解决集权和分权问题的可能性。无论怎么选择,要么统得过死,要么放得过宽,要么同时过死和过宽,宽严皆误。这在王朝末期和资产阶级不能正常统治的时期时必然会出现的现象。

但是,这个现象产生或者不产生,不是因这个上限或下限的存在(无论如何都会存在),而是因为这个上限和下限的移动(这取决于阶级矛盾)。因此,集权和分权问题作为表象,反映的是阶级矛盾烈度这个本质。要从根本上解决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不应从集权和分权的表象,即设置什么样的的制衡机构入手,而应从解决阶级矛盾入手。对于未来要建设的社会主义,解决阶级矛盾问题,就是如何合理德,有步骤地解决资本积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应以提高到核心国家为目的,而应当在生态可持续和集体消费的基础上,削减不必要的物质消费)、和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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