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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国有企业 ≠ 你以为的国有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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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23 00:09: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0-12-23 00:27 编辑

我们的国有企业≠你以为的国有企业余斌 · 2020-12-22 · 来源:恩格斯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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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全民所有制,用通俗一些的话来说,国有企业指的国家是投资主体,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的是经营管理权是全民,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国有企业的一种,目前我国仅存的名义上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有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原编者按

  国有≠全民所有制,用通俗一些的话来说,国有企业指的国家是投资主体,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的是经营管理权是全民,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国有企业的一种,目前我国仅存的名义上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有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后者控股的上海微电子今年还曾经上了热门新闻,夏天的时候他们老总曾去工信部投诉,因为被华为挖走员工后无法完成项目。

  01  运营管理的公有化

  当前在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上的一些纠纷,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某些政府部门插手国有企业内部事务,企图把国有企业的老职工当包袱甩掉。这样一来,大量的国有企业老职工不得不离开国有企业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劳动力商品。生产商品的劳动者本身成为商品,成为劳动力商品,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把劳动力作为商品,或者说决不能把工人阶级的大多数作为劳动力商品。否则,不仅背离了以人为本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而且也破坏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原则。

  这种做法其实意味着,过去及当前的我国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的公有制国有企业,而是政府所有的国有企业。虽然工人,甚至农民,对企业的国有资产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但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只是意识形态上的,并没有落到实处,传统国有企业里的工人仍然处于一种被雇佣的地位。有所改变的只是,对工人直接粗暴的压迫方式被取消了,工人的待遇有所提高,但工资依然是很低的。接近政府的工人,比过去接近资本家的工人更多地走上了代理人的位置,甚至直接进入了政府。传统国有企业的这些特性在改革开放以后明显地表现了出来,被迫下岗和买断工龄就充分地表明了工人事实上的被雇佣地位。

  另一方面,在改革前一些国有企业在职工退休后,允许其符合条件的子女直接进厂顶替其职位或编制参加工作;在改革后一些国有企业在招录职工时偏向招录具有一定背景和关系的人员,都是把国有企业公器私用,破坏了国有企业的公有性质。而各级政府甚至可以不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而随意出卖国有企业,也说明这种企业的国有性质甚至还不如西方一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因为那些国家的政府要这样做,还得经过议会批准。

  迄今为止的国有企业改革,暴露出传统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企业,这也是在再生产过程中国有企业难以完成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任务,反而使我们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对传统国有企业的否定的原因。因此,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任务在于把它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国有企业,其中最关键的是实行政企分离,明确和落实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对于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权,并保证劳动者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权和罢免权。 

  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的公有化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共同所有权是不可分割和转让的。因此,必须废除政府部门随意处置国有企业资产的权力,并赋予国有企业职工全体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与各级人大中负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样的对于企业所有事项的否决权。

  其次,共同所有权的收益是不分配的,只能用于企业的积累或创办新的国有企业。国家对于这种企业的权力和义务与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相同。这样一来,有关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或出售国有资产的决议,都必须先经过国有企业劳动者全体大会或劳动者代表大会放弃否决的认可,再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行。

  第三,国有企业内拥有共同所有权的劳动者,有按一人一票制罢免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国有企业管理层每年都必须经受一次职工信任投票,未通过信任投票的,就地停职。上级部门任命国有企业管理层也必须经过企业职工的信任投票才能生效。

  第四,国有资产必须保值增值,如果经营不善就应当撤换其负责人,并视经营不善的情况,追究其负责人一定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严肃问责。这样不仅有助于吓退无能者,让有能力的人有机会掌管国有企业,也有助于避免对国有企业软约束的指责。为了防止所谓政策性亏损,政府部门需要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国有企业履行某些社会责任时,除非非公经济单位同等履行,否则政府对相应的国有企业为此付出的成本和牺牲的收益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等价补偿。

  第五,除非职工全体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个别劳动者不被开除。触犯刑法的劳动者将被自动开除,并失去共同所有权。

  第六,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应当是履行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合理使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并且要排除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存在的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不可通过压低国有企业工人应得的报酬来获得较高的经营业绩,同时在市场化经营中要善于把握特殊的市场行情,在交易活动中,克服非公经济交易对象的欺诈和钻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七,运营管理的公有化,要求遵守最严格的劳动纪律,节约成本。马克思曾经提到,英国一家庸人报纸《旁观者》1866年5月26日报道,在曼彻斯特金属丝加工公司实行资本家和工人合伙经营以后,“第一个结果便是材料的浪费突然减少,因为工人理解到,他们没有理由比对待资本家的财产还更厉害地浪费自己的财产,而除了黄账以外,材料的浪费大概是工厂亏损的最大原因了”。[1] 

  在一些主张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人士看来,国有企业就象一根冰棍一样,如果不卖掉,也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在他们看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就在于产权不明确,不如将产权明确到极少数管理层手里,这样经营管理就改善了。诚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是,一方面有恒产者并无恒命,而无恒命者是不可能有恒心的。资本家才不管他死后,会不会洪水滔天。另一方面,即使有恒产者有恒心,此类产权明确的结果,也只是让极少数人有恒产,而使绝大多数工人永久性地既失去恒产,又失去恒心。难道一个导致绝大多数人无恒心的制度会是一个有效的经济制度吗?与之相比,公有化的国有企业才是使大多数人既有恒产又有恒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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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2-23 00:10:31 |只看该作者

  02  积极发挥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

  中国的军队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党指挥枪,中国共产党的支部建立在军队的基层——连上。中国的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的最大差别,也在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中共的支部建立在国有企业的基层——车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2]前面提到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并提出坚持党的领导。这就意味着加强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必须从国有企业内部着眼,从而这就意味着要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

  邓小平曾经指出:“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同时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各方面都要解决这个问题。”[3]而马克思主义一个最根本的立场就是,“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4]。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也指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5]因此,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也应当作为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来办,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全体职工的作用,发挥好职工组织如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而不能指望极少数国有企业经理人。 

  前面还提到,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前苏联大型国有汽车制造厂厂长卡丹尼科夫,在苏联解体前的1990年就开始把企业变成他的私有财产。[6]而在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原国有企业领导人利用其信息的优势上下其手,迫使其他人包括国有企业的原主管部门降低对该企业的要价和竞价,最后以过低甚至是白送的“价格”“买”入本企业的产权,[7]也就是说,先搞垮国有企业,再低价接手国有企业,实现私有化。

  如果说,“理论与实践都证明:效率来自竞争而非私有化本身”[8],那么强化国有企业管理层内部的竞争,使能者上,庸者下,同时加强全体职工的培训,使得人人或多数人都有能力竞争管理岗位,使国有企业摆脱对极少数“能人”的依赖,就更能有效地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效率。而马克思也早就注意到,英国一家庸人报纸《旁观者》已经发现:“工人组合可以有成效地管理商店、工厂以及几乎一切工业形式,这些实验大大改善了工人本身的状况,但是它们却没有给资本家留下明显的位置。”[9]这里的资本家指的就是企业的经理层。

  西方经济学认为,公共投资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因为公共资金一般是无偿使用的,政府受全社会纳税人的委托对其使用,但是缺少严格的监督,或者监督成本过大,难免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以一般来说,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不如私人资金。在公司制结构下,私人投资也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因为经理人使用的资金来自于分散的股东,但是相对来说,公共投资的问题更为突出。[10]然而,“委托代理”问题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在私有企业里要比在国有企业里突出。

  事实上,信息不对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劳动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尽管信息工具层出不穷,尽管现在强调扁平化组织,但所有者与管理层、管理层与下级员工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只会越来越突出。这是一种马克思曾描述过的对资本家的“驱逐”和“剥夺”。资本家成为一种多余。由于资本家不仅与他聘用的经理对立,更与工人对立。因此,在资本主义私人企业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上,资本家是孤立无援的。即便资本家请来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很容易与经理人相勾结,正如美国安然公司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那样。

  但是,与私人投资中的资本家相比,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可以做得好得多。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工人不是对立的。如果我们能够切实地而非口头地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就能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遗憾的是,在国有企业以往的一些改革中,强调下放权力的结果是,权力都下放给了管理层,而几乎没有下放给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主人翁——工人。例如,有的厂长,高价购进劣质原料,工人一使用就很清楚;有的厂长,将闹市区的门面超低价地租给亲友经营,眼睛雪亮的工人心知肚明;……但工人没有拒绝使用劣质原料和弹劾厂长的权力,只能眼看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承受国有企业亏损带给他们的下岗和低收入的痛苦。[11]

  因此,要解决私有企业解决不了的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搞好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就必须发挥好国有企业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而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作用,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不能或不宜由一人兼任,以避免个人对国有企业有较大的控制权。有人也许会认为,这两个职位不由一人兼任,会引起互相扯皮,互不负责,降低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但是,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野战军里司令员和政委不由一人兼任,照样打胜仗,而且打的还是大胜仗。军队能做到的,国有企业没有理由做不到。更何况国有企业的经营问题也不会像当年的军情那样紧急,完全可以充分讨论,不必追求独断专行的效率,反而可以避免独断专行的弊端。有人也许会认为,政工出身的党委书记不懂经营,会瞎指挥。但是,既然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自然就不会缺少懂得经营管理的党委书记,正如当年并不缺少能够指挥打仗的政委一样。

  (本文摘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书第八章“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五节,作者余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部主任)  

参考文献

  [1]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5页脚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0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5]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

  [6] 《党风廉政建设与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垮台》,http://hswh.org.cn/minxinsuoxian ... 013-05-01/4622.html

  [7] 参见左大培:《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8] 朱柏铭:《公共经济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0页。

  [9]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5页脚注。

  [10] 高培勇等编著:《公共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6页。

  [11] 余斌:《企业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国有企业改革》,《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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