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积极发挥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 中国的军队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党指挥枪,中国共产党的支部建立在军队的基层——连上。中国的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的最大差别,也在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中共的支部建立在国有企业的基层——车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2]前面提到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并提出坚持党的领导。这就意味着加强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必须从国有企业内部着眼,从而这就意味着要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 邓小平曾经指出:“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同时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各方面都要解决这个问题。”[3]而马克思主义一个最根本的立场就是,“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4]。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也指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5]因此,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也应当作为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来办,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全体职工的作用,发挥好职工组织如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而不能指望极少数国有企业经理人。 前面还提到,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前苏联大型国有汽车制造厂厂长卡丹尼科夫,在苏联解体前的1990年就开始把企业变成他的私有财产。[6]而在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原国有企业领导人利用其信息的优势上下其手,迫使其他人包括国有企业的原主管部门降低对该企业的要价和竞价,最后以过低甚至是白送的“价格”“买”入本企业的产权,[7]也就是说,先搞垮国有企业,再低价接手国有企业,实现私有化。 如果说,“理论与实践都证明:效率来自竞争而非私有化本身”[8],那么强化国有企业管理层内部的竞争,使能者上,庸者下,同时加强全体职工的培训,使得人人或多数人都有能力竞争管理岗位,使国有企业摆脱对极少数“能人”的依赖,就更能有效地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效率。而马克思也早就注意到,英国一家庸人报纸《旁观者》已经发现:“工人组合可以有成效地管理商店、工厂以及几乎一切工业形式,这些实验大大改善了工人本身的状况,但是它们却没有给资本家留下明显的位置。”[9]这里的资本家指的就是企业的经理层。 西方经济学认为,公共投资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因为公共资金一般是无偿使用的,政府受全社会纳税人的委托对其使用,但是缺少严格的监督,或者监督成本过大,难免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以一般来说,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不如私人资金。在公司制结构下,私人投资也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因为经理人使用的资金来自于分散的股东,但是相对来说,公共投资的问题更为突出。[10]然而,“委托代理”问题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在私有企业里要比在国有企业里突出。 事实上,信息不对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劳动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尽管信息工具层出不穷,尽管现在强调扁平化组织,但所有者与管理层、管理层与下级员工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只会越来越突出。这是一种马克思曾描述过的对资本家的“驱逐”和“剥夺”。资本家成为一种多余。由于资本家不仅与他聘用的经理对立,更与工人对立。因此,在资本主义私人企业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上,资本家是孤立无援的。即便资本家请来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很容易与经理人相勾结,正如美国安然公司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那样。 但是,与私人投资中的资本家相比,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可以做得好得多。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工人不是对立的。如果我们能够切实地而非口头地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就能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遗憾的是,在国有企业以往的一些改革中,强调下放权力的结果是,权力都下放给了管理层,而几乎没有下放给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主人翁——工人。例如,有的厂长,高价购进劣质原料,工人一使用就很清楚;有的厂长,将闹市区的门面超低价地租给亲友经营,眼睛雪亮的工人心知肚明;……但工人没有拒绝使用劣质原料和弹劾厂长的权力,只能眼看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承受国有企业亏损带给他们的下岗和低收入的痛苦。[11] 因此,要解决私有企业解决不了的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搞好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就必须发挥好国有企业党委和职工组织的作用。而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作用,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不能或不宜由一人兼任,以避免个人对国有企业有较大的控制权。有人也许会认为,这两个职位不由一人兼任,会引起互相扯皮,互不负责,降低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但是,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野战军里司令员和政委不由一人兼任,照样打胜仗,而且打的还是大胜仗。军队能做到的,国有企业没有理由做不到。更何况国有企业的经营问题也不会像当年的军情那样紧急,完全可以充分讨论,不必追求独断专行的效率,反而可以避免独断专行的弊端。有人也许会认为,政工出身的党委书记不懂经营,会瞎指挥。但是,既然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自然就不会缺少懂得经营管理的党委书记,正如当年并不缺少能够指挥打仗的政委一样。 (本文摘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书第八章“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五节,作者余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部主任) 参考文献 [1]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5页脚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0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5]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 [6] 《党风廉政建设与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垮台》,http://hswh.org.cn/minxinsuoxian ... 013-05-01/4622.html [7] 参见左大培:《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8] 朱柏铭:《公共经济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0页。 [9]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5页脚注。 [10] 高培勇等编著:《公共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6页。 [11] 余斌:《企业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国有企业改革》,《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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