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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民族问题的立场与解决方法(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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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9-21 14:53: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0-9-21 17: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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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决权


自决权的意义在于∶基本上,一个族群能透过这权利而从一个国家中分离。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并非每一个及所有弱势族群都应普遍运用这自决权;自决权的运用是针对那些在历史中逐渐演化发展而凝结出明显民族认同的群体,而且这群体拥有了或能拥有特定的领土,来具体实践为一个民族。


至于说某些民族国家是否在经济上无法自足,所以不应创立的论调—这只是转移问题焦点的藉口。在今日多国企业与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运作下,没有任何小国能够充分自足自立的。如果我们因为这类事实而舍弃了对于自决权的许诺,那么我们将断绝了对民族分离等问题的讨论机会。


支持分离权并不必然等于支持一国内少数民族分离行动—是否要分离,这是由那些在一国内的少数族群自己来决定。但若是针对一个殖民地或某一地区,它是被当地人民之外的外国军队所占领统治,则民族分离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议题了。在这殖民压迫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者毫不含糊地支持被殖民者的独立运动,以摆脱帝国主义军事的压制。正因如此,所以马克思当年站在爱尔兰独立运动的一边。同样的,托洛茨基在西班牙内战中要求当时的共和政府颁布法令,保证其殖民地摩洛哥的独立。也正因如此,我们战斗者团体支持越南人民长期对抗法国与美国帝国主义的殖民压迫。


然而,一旦少数民族的问题是发生在现实里的中央集权国家时,那这问题的答案就不是那么直接了当了。例如在西班牙境内的巴斯克(Basques)和卡特兰(Catalans)少数民族的分离要求、义大利境内的萨丁尼亚(Sardinians)、或是苏格兰与威尔斯他们与英国的未来关系等等。


针对这类民族分离的争议,马克思主义者在决定赞成独立之前,将会审慎地多方考虑,而且马克思主义者也有责任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的独立过程中将会有那些潜在的危险、困难。我们必须如此谨慎地处理少数民族的独立问题,尤其是当马克思主义运动的群众基础是从民族问题上发展出来时。这就是说,当我们以同情的立场来处理这些弱势族群的民族认同渴望时,我们必须反驳指出资产阶级性质的独立运动绝非是弱势族群自身问题的答案。最重要的,我们必须对弱势族群的群众指出,资产阶级的独立运动的危险结果∶即这会撕裂了当前一国之内工人阶级的团结一体(译按∶即在一国之内的工人阶级中有了不同的民族认同,而取代了阶级认同)。


甚至所谓民族问题将会被分离、独立的手段来解决的想法,也往往是幻想罢了。以分离、独立来解决民族争议的手段,却往往会制造出其他更多的民族争议。


南斯拉夫


南斯拉夫的民族争议,展现了活生生的例证—甚至是最极端的例子。南斯拉夫境内首先是斯洛文尼亚(Slovenia)、然后是克罗西亚(Croatia)的相继分离独立,这都破坏了本来南斯拉夫国内各民族间微妙的平衡,而进一步地恶化为内战。而在克罗西亚国内却有少数民族塞尔维亚族群(Serbian),而克罗埃西亚独立建国后引发了这少数民族寻求自身的独立,以逃脱克国西亚境内居住在萨格勒布(Zagreb)的多数族群之压制。


在前斯大林主义者统治的世界里(译按∶即指南斯拉夫),在此地区克罗西亚人多于斯洛夫尼亚人。相似的,在殖民世界的国家里,过去帝国主义的旧罪行留下了一个充满爆炸性的拼凑物,混杂了在部落、宗教上的少数族群、与次-少数族群(sub-minorities,译按∶即比一般少数族群更弱势的小族群)。而在先进国里,这类民族争端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如果比利时要将境内法语区的瓦隆族群(Walloons)和佛兰明虚族群(Flemish)分割开来,那在新的族群国家内迟早会有新的族群紧张情势出现。而在西班牙境内的巴斯克区省份里,西班牙族裔人民的确是少数族群,但他们在另一个省内,那瓦拉(Navarra)却是多数族群。


上述的少数民族的争议,有些是与北爱尔兰情况相似,有些又有差异。在北爱尔兰新教徒的族群争议,证明了对于那些寻求明快简单答案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毫无解决希望的复杂因素。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者原则上支持分离权,但在实践中却反对它?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对于任何民族分离争议的立场,都取决于实际的情况、取决于这特定国家内的阶级关系、取决于当地民族情感发展以及当地阶级抗争的展望。


关键在于,我们对于民族问题的立场必须对阶级抗争以及阶级团结有效果。如果在某些地区,大部分工人阶级群众都清楚地表现出民族分离的渴望,而这种愿望有其深刻、持久的力量,而且这种分离理想不断增强而有其实现可能时,我们就必须考虑比分离要求更进一步。这不仅是政治议程的问题。我们必须一方面提出独立建国的要求,而如果有条件的话还要付之实践以完成这目标。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同时提出社会主义者联邦的理想。


如果工人阶级运动在这类案例上没有支持独立,那马克思主义者将会有失去工人阶级中最具有战斗意识的阶级群众之风险,而将这些进步力量拱手让给可能会出现的激进民族主义运动。(译者加添∶如果强势民族的工人阶级袖手旁观弱势族群的民族抗争),那民族主义者就会指责那些强势民族的工人阶级不过是一个沙文主义者罢了。


有关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民族问题,它固然有被殖民境况的因素,但它也有一国之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在这里,毫无疑问的,巴勒斯坦民众对建立自身民族国家的渴望是极深沉而坚毅的。他们这种民族情感乃是由数十年长久的民族压迫下而孕育出来的。为了要巴勒斯坦人能倾听社会主义的理想,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不仅要支持他们对于独立建国的呼唤,更要提出一套行动纲领来达成这理想。如果我们作不到这些,巴勒斯坦人不会理睬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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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9-21 14:57: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春华 于 2020-9-21 14:58 编辑

所以,对于以巴民族问题,最好的答案乃是∶倡导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是巴勒斯坦国家,另一个则是以色列国家。这意味着,我们将在现有的政治疆界中重画出新的政治版图,因为一个新而能持久存在的巴勒斯坦国家不可能建立在一个被占领的疆界中,而这新的巴勒斯坦国也势必包含了目前以色列境内巴勒斯坦人的生活区域(在此区域内的大部分巴勒斯坦人会愿意加入新的巴勒斯坦国)。

另一种可能的选择,则是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人共组一个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这对双方人民来说,都是一个幻想;而且,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这种安排将不足以满足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民族国家的期许。在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两个民族间的分裂,是远深于北爱尔兰内的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分裂。

在拟订当地民族问题的纲领时,我们事实上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接受上述两个民族分裂的现实而提出一唯一较可行而合理的安排∶即建立两个社会主义国家、耶路撒冷为开放的城市而且是两国的首都,以及在此地区建构一个社会主义联邦。

另一方面,当分离的诉求未达到上述巴勒斯坦人如此深刻的程度时,当工人阶级群众还被民族主义与阶级团结这两种相互冲突的要求而分裂时,我们若还拥护分离就是愚昧了。在这情况下,倡导分离将会是站在民族主义者的一边而对立于工人阶级,并会强化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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