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20-2-9 00:39 编辑
你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也是错误的
同样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这个规律只是说上升的方式,没有说倒退,你看一个螺丝,虽然是螺旋式的,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低于前方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只是说最初的是肯定,然后发展对该肯定的否定。然后再发展。对该肯定的否定的再否定。并不是从后面倒退回去。每个环节都是前进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只是说发展是量变质量的交替,但是每一次都是发展的,所以他不是直线的,直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只有量变的发展没有质变的发展,而质变的发展是矛盾双方面的转化带来的,而每次转化都会是一次发展而不是倒退。
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楼主或毛认为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复辟)就是资本主义被否定,变为了社会主义,然后社会主义又被否定回到了原来的状态:资本主义
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和曲折性(倒退意义上的)毫无关系,倒退不是否定之否定。倒退没有进步可言,是社会变迁中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但是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没有关系。
辩证否定观[编辑][size=15.008px]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size=15.008px]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size=15.008px]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是一种更上层楼后的“扬弃”。用列宁的话说:仿佛是旧东西在高级基础上的回复,是“内容的前进、形式的复归”。 [size=15.008px]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size=15.008px]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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