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时隔三年再修党纪 这些“高压线”不能碰 中国新闻组/北京27日电 2018年08月27日
时隔三年,TS再向全党画出纪律底线。新修订的《中国TS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实施。(中新社)
新修订的《中国TS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时隔三年TS再向全党画出纪律底线,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8900多万党员更能清晰掌握党纪“高压线”。
《条例》明确列出党员不能碰触的“高压线”,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党籍,主要包括: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
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有任人唯亲、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条例》还针对民族关系、宗教活动作出规范,凡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画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针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经党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开除党籍。
另外,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开除党籍。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最重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