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相比遭遇假黄金,假美元给人带来的麻烦,远不是经济损失那么简单。去年年初,四名从湖北出发到迪拜旅游的中国游客因涉假币案被当地警方调查。起因是,他们在免税店用美金付账后,店员发现系假钞报了警。他们对此感到纳闷,因为他们的美金都是出行前在国内银行兑换的(报道中还附有他们在银行兑换美元的单据)。随后,他们将剩余的美元全部拿出来给迪拜警方检查,结果被告知四人持有的百元面额美金中有28张假钞。 如果被判有罪,他们将要面临3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并被驱逐出境。尽管此案迪拜检方最终决定不予起诉,但当事人因此滞留迪拜长达4个月,身心俱疲——这样的故事读来令人心惊肉跳,从银行取出的假钞险些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这概率虽然跟彩票中奖差不多,但万一落到自己头上呢?
三,从过往的报道看,民众在银行遭遇假美元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但是,由于银行有离柜概不负责的原则,当事人往往只能吃哑巴亏。比如,据报道,上海的赵先生从第一家银行取出1.9万美元后,打算转存至不远处的另一家银行,却不料存款时被告知,其中有12张百元面值的美元是假币。为此,百思不得其解的赵先生将取款银行告上法庭。不过,由于无据可依,静安法院一审判决中,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北京青年报报道的罗女士遭遇与其类似,她从工行北京地安门支行取出1万美元后在光大银行办理业务时,其中27张百元面值的美元被光大银行认定为假钞予以收缴,罗女士遂将工行告上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尽管工行地安门支行承认罗女士当天从该行支取了1万美元,但这并不能证明后来被检验出来的假钞出自该行,最终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很显然地,关于假钞,人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面临一个死穴,毕竟,没有几个人会在银行取钱时随身携带验钞机,并对自己离开银行后的行踪进行全程拍摄。网上曾看到一篇文章,告诉人们,如果在取款机上取出假钞,要通过原地拍照等一系列复杂流程来保留证据,才能避免当冤大头——这样一个时代,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经历。很多年前,剧情和那些报道中的当事人一样,我也是从一家银行取钱转身存入另一家银行,被告之有一张百元假钞,当即予以没收。与之据理力争之,奈何无证据,只得自认倒霉。
没想到,第二天,没收假钞的银行派了两个员工到我办公室,表示歉意,并给我递上一张真钞——原来,银行通过查询客户资料,得知我供职于人行主办的一家金融类媒体,在他们看来属于“自己人”,遂有了上述贴心举动。
这番亲历也让我明白,在银行取出假钞真的不是一个传说。尽管只是低概率事件,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多,此类现象也每给人此起彼伏之感。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我就不分析了,就像疫苗事件出来之后,家长们掀起了查看疫苗记录本的热潮一样,投资者在银行买到假金条、银行流出假美元的新闻,会不会让那些用黄绿之物为自己打造对抗通胀大洪水的诺亚方舟的中产人士,悄悄地去银行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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