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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同志在法治问题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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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2-4 00:54: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韩非子同志在法治问题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2017-02-03 师爷莫三先生 旗帜中流




据来自地下未经证实的消息,为了积极响应天朝依法治国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天朝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阎罗殿迅速成立了阴间法治推广促进委员会。


委员会选举秦二世胡亥同志为主任,选举赵高、王莽、李林甫、赵构、秦桧、严嵩、和珅等同志为委员,准备大力推广促进德法并重、依法行政的伟大战略举措。


同时,为了满足以陈世美、西门庆、潘金莲等同志为代表的各阶层人士强烈要求了解法治知识的欲望,在阴间进一步进行普法教育,委员会专题举办了有关法和法治问题的讲座,并专门邀请法律界元老、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同志担任主讲嘉宾。


韩非子同志接到邀请后,立即认真学习相关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阅了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资本主义所有的法律文本,当然,也顺便学习了一些英语单词和网络语言及其常用语的使用规范,迅速拟就了在专题讲座上的演讲稿,于猴年马月猫日那一天,在专题讲座上作了题为《依法治国呱唧呱唧》的演讲。下面,就是根据韩非子同志演讲录音整理的演讲内容节选。


尊敬的胡亥主任,尊敬的各位委员:

密斯们、杰德们,草泥马滴裟璧们:


虽然在两三千年前,俺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写了一些法理的专著,提出了一点点有关依法治国的主张,但是,俺非常清楚地知道,俺的那点东东经过历朝历代、特别是近现代那些资本主义法律权威的歪曲和篡改,早已是面目全非鸟。所以,今天这个讲座最好是应该由江平、贺卫方那样的砖家叫兽来讲,可是捏,这些狗日的到现在还木有死,还在人世间兴风作浪,一边享受着体制的优越条件,一边游说当局按照他们的狗屁理论搞神马法治。所以啊,俺就勉为其难,先随便讲一讲,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批评。


俺今天主要讲这么几个问题:


一、法的本质到底是神马?

二、法在什么时候吃香?

三、法治究竟管不管用?

四、法治的归宿。


第一个问题。谁都会说,法是约束人行为的准则。这话也对也不对,其实,约束人行为的准则有两种,一个是法,一个是礼。孔丘同志、也就是孔老二同志,他把周朝约束王侯将相、士大夫阶层的一些东东归纳整理成《礼记》,实际上《礼记》也是一种法,是怕上层人士胡乱鸟搞,规范他们行为的。俺们法家搞的法呢,本来是想通过严刑峻法对付所有人的,当然啰,主要是防止老百姓造反,但是捏,商鞅同志在执行中木有把握好尺度,得罪了权贵,他自己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不说,还让俺们法家就此落了下风。这是题外话了,不过,此后便形成了一个规则,叫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譬如,你赵高同志指鹿为马,你秦桧同志用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岳飞,犯不犯法呢?尼玛,那可是犯大了,可是当时有木有人治你们的罪捏?木有嘛!因为你们是统治人的人嘛,因此啊,不管怎么说,说到他姥姥家,法的本质就是、也只能是统治者维护自己统治,对被统治者实行制约的工具。各位傻逼呀,不要听孔老二、还有孔老二徒子徒孙们说的那么玄乎、那么动听,神马仁者爱人呀,神马君君臣臣呀,神马忠孝节义呀,全都是放他娘的狗臭屁,其目的就是维护统治者的既得利益和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礼和法是统一的,是统治者用以维护统治的两把刀。




这就要谈到第二个问题,法在什么时候吃香?你想啊,几千年下来,哪朝哪代不是靠严刑峻法统治天下的?可是,有的时候他们就是默默地做,不谈神马法和法治;有的时候却突然高调宣扬法治,好像以前根本就没有法,这法就像林妹妹忽然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而且,在此之前,一定要尊孔,抬出老二同志这具僵尸来顶礼膜拜,王莽同志搞新政的时候如此,康熙同志平三藩之后如此,袁世凯要当皇帝的时候同样如此。这说明什么问题捏?很明显,这说明,以前原有的秩序已经被基本打破,新的利益格局经过狗咬狗之后的妥协已经形成,统治集团内各方既得利益已经基本固化,他们要着手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了。这就叫做尊孔先行、法治紧随其后,尊孔是为了继续用“礼”来麻痹大众,法治是为了拿刀架在大众的脖子上,令你不敢轻举妄动,一表一里,表里配合,相得益彰。于是,你只能“退而明礼”,望法而却步,貌似天下太平,统治集团内的大人们便可以稳坐江山、名垂青史鸟。故而,法以及所谓的法治只有在这种时候最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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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2-4 00:59:30 |只看该作者

那么,法治究竟管不管用呢?这正是俺要讲的第三个问题。一般说来,实行法治是必须要有前提条件的,这前提条件一是社会要相对公平,二是要有一支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三是贫富差距不能拉大。比如在贞观之治那样的历史时期,尽管还木有到道不拾遗夜不闭户那种程度,但社会总体上比较公平,作奸犯科的事情就少。可是,到了玄宗李隆基同志与贵妃杨玉环同志整天泡在华清池一起洗鸳鸯浴的时候,社会越来越不公平,法治便越来越难,这一点,李林甫同志你应该是深有体会的,虽然你整天作秀,话说的像蜜糖似的,脸上的笑容像从小就得了小儿麻痹症似的,但大伙就是不买你的账,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唐律》便成了一纸空文。再说陈世美同志,该你倒霉呀,你停妻再娶,违反了大宋的婚姻法,被包公一刀铡了,可是,古往今来又有多少包拯同志呢?包括明代的海瑞同志,清正廉明的官员不就是数的过来的那么几个么,所以,想打造、依靠这样一支执法队伍以实现法治的企图根本就不靠谱。除此之外,最根本的问题是贫富差距不能大,这种差距一大,便会形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局面。尼玛,老百姓连死都不怕了,还怕神马法和法治么!例如西门庆同志,你仗着财大气粗什么坏事都敢做,即便是触犯刑律了,国法和权力都会保护你,因此你便胆大妄为,与潘金莲同志通奸、偷偷摸摸地呱唧呱唧也就罢了,但你公然草菅人命,把人家武大郎同志害死了,你就是没想到武松同志宁愿犯法也要杀你!为什么?因为那个社会老百姓已经木有活路了,他梁山都敢上,还不敢杀你么!那种时候,神马刑律法治,对老百姓而言全是狗屎!所以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贫富差距不消除,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故而,聪明且具有大智慧的政治家首先会致力于富民、打击豪强权贵以消除贫富差距;只有自以为是、浑浑噩噩、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人,才会在贫富差距悬殊的时候搞神马法治,这样做,无异于舍本逐末、饮鸩止渴。



各位同志,最后一个问题,俺想讲一讲法治的归宿。因为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体现,因为法治的实施受困于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又因为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旧的矛盾解决之后新的矛盾会不断地产生,所以,单纯靠法来治理国家本身就是无稽之谈。其中,尤以不断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对法治实施的冲击最大,包括统治集团体制内各种势力的利益再分配的矛盾,会使得一定时期内原有的法律条文无法应对。这就无形之中形成法治的实行者给自己挖了一个陷阱的局面——为了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他们唯一的办法便是不停地修宪、立法,像美国那样,每年每月也不知道有多少法律修正案和新的立法出台,到最后,凡是搞神马法治的国家,极有可能出现修宪、立法的速度宛如抱着姘头坐飞机——一日千里的情况。到那个时候,令人目不暇接的各种法律条款会前后矛盾,且歧义迭出,杂乱无章,终致制定法律的人也无所适从。而如果这样的情形出现,即便没有人造反、没有人起来革命,但动乱的风暴将一遍遍地把社会撕裂……


好了,俺今天就讲这么多,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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