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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g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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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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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2 11:55:55 |显示全部楼层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之前,我家买了个松下电视,反正我不承认因此我就是汉奸。如果你告诉我,日本政府不反省二战给我国人民及亚洲人民带来的伤痛,钓鱼岛生事端,如果我们乃至亚洲人民共同抵制日货,孤立日本,会重创日本经济,教训日本,我完全支持抵制日货,但你不能砸了我原来买的电视,所以我反对砸中国人民已经买了的日货!砸了受伤的本过人民,:L否则,推而广之,你如果生产了某件产品,外贸出口到日本,日本自卫队买了去,武装了他们(哪怕是件衣服),则我国生产的工人、企业都是汉奸了!所以还是先严谨的给汉奸下个定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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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22 12:12:44 |显示全部楼层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在敌对时期,还购买敌对国商品,还出售给敌对国产品,属于汉奸行为,恰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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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22 12:23:17 |显示全部楼层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为敌对国损害我国利益直接或间接提供方便的行为是汉奸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我国利益成就别国利益的行为(通过人民民主决定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除外)是汉奸行为!?  大家斟酌、讨论完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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