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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沙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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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摘:习近平公开表达对朱镕基东北政策的不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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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50:03 |显示全部楼层

与习总谈“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4:51 编辑

无意中,阅读了习总2010年09月01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在这次讲话中,习总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我非常赞赏习总的这个论断,并认为,能否深刻理解这个论断, 影响深远;能否扎实落实这个论断,意义重大。下面,我就来说一说我的理解。因为权为民所赋和权为民所用是因果关系。正是因为权为民所赋,才必须要权为民所用。所以,我们只要把权为民所赋彻底阐释清楚了,这个问题也就OK了。

那么,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什么要求权为民所赋?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合乎规律的结果。推翻资本主义并实现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是通往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无产阶级民主。我们号称是人民民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想正确理解权为民所赋,那就必须得将其放到生产关系之中,并与我国宪法结合起来,否则,是看不清楚和说不明白的。

众所周知,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归谁所有;(2)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地位及相互关系;(3)由以上两个关系形成的分配、交换、消费关系。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起决定作用。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谁就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谁的权力就最大,谁在生产关系中就处于支配地位。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由此,推出了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以上应该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权为民所赋权力观最合理、最公正的解释。任何有悖于这个解释的其他规定,都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权为民所赋权力观的,都是反科学社会主义的,都是反人民的。

我的问题在于:

第一、宪法序言里强调“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人所共知,宪法第一条里说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实质,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请问习总:你的中国共产党的法定领导经过人民的选举和授权了么?你的法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赋予的么?

第二、经过三十多年的私有化改制,中国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2007年,韩西雅、张勤德和陈寒鸣在他们合写的《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三大政治思潮》中报道“从有统计数据的产值结构来看,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国有商业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90.5%下降到1998年的20.7%,降低了69.8个百分点;集体商业从7.4%上升到16.5%,提高了9.1个百分点:公有经济商业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97.9%下降到1998年的37.2%,降低了60.7个百分点。按规模以上零售额推算,到2004年,国有、集、股份合作、联营等公有制商业零售销售收入合计807.5亿元,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1.7%,而非公有制商零售销售收入却占全国销售总额的98.5%;规模以下主要是个体商贩或自由市场,其销售额高达48003.3亿元,占全国零售总额的89%。可见,非公有制商业从1998年起已占中国商业经济的主体地位,私营商业已起主导作用。再从工业总产值来看,公有经济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100%下降到1999年的37.5%,下降了62.5个百分点;不包括国有控股部分,1999年公有经济只占29.7%,下降70.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工业由77.6%下降到27.6%,下降了50.0个百分点,若不包括国有控股部分则只占19.8%,下降57.8百分点;集体工业由22.4%下降到9.9%,下降了12.5个百多点。2000年以来对国有工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对集体工业则实行私人控股的股份制或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遂使2004年国有工业包括控股部分工业总产值为65971.1亿元、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9.6%,不包括控股部分33058.2亿元、下降到只占14.8%;2004年集体工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为10586.4亿元,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下降到4.7%。这样,到2004年,公有制工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下降到34.3%。至于非公有制经济,从不占比重,发展到2004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占65.7%。其中,个体工业的工业总产值从1980年的0.8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2928亿元和2004年的4762.5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0.04%上升到1999年的12.1%和2004年的21%;私营工业所创产值由1989年的97.4亿元增到1999年的7688亿元和2004年的30898.6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9年的0.5%上升到1999年的6.1%和2004年的13.9%;由私人控股操纵的股份制企业所创产值由1999年的13746.0亿元增到2004年的80785.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9年的10.9%上升到2004年的36.2%。据2005年2月28日的《人民日报》报道,在40个工业主要行业中,非公经济在27个行业中的比重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占70%。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于2005年2月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文章,称国有、个体、外资已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国务院在2005年2月24日发出的一份文件中说,私营、个体经济已占GDP1/3以上。2006年3月4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全国工商联《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推算,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为49.7%(外资经济占15---16%,两者之和为65%)。由此看来,中国工业经济到2004年已总体私有化了。”

请问习总:三十多年来,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的这条私有化道路,是为民所赋的么?这样的一条道路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么?【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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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52:02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宪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及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把国家所有同全民所有等同起来,并用国家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众所周知,国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权是社会主义国家最根本的权利。既然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然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既然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既然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那么,这个权利能且只能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代表人民行使,而绝不可以是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权力机构。可是,过去,我们一直是将这个权利交给了政府的。在新出台的《物权法》第四十五条中,更是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问习总:当国务院把本该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代表人民行使的国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权都剥夺了去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等还成立么?显然是不成立了。既然如此,你提到的马克思主义的权为民所赋权力观权,在我国的客观现实中还存在么?

记得习总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你说的很对。客观现实就是这样: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根本原因,就是我上面提到的这三点。如果习总不从根本上予以纠正,你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和“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就永远是实现不了的漂亮的空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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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56:05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梦和中国之大趋势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4:57 编辑

2013-05-20

习近平今年4月28日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焕发工人阶级的历史主动精神,并鼓舞和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为这个伟大梦想而不懈奋斗。那么,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目前的状况究竟如何?何为工人阶级的历史主动精神?如何理解习近平所倡导的“中国梦”? 中国工人阶级如何确定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中国梦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啥? 中国之 大趋势如何?下面,简要说一说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第一、 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目前的状况究竟如何?

  1、从中国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阶级地位来说,早已不是中国工人阶级专政,而是中国工人阶级被专政。压在中国工人阶级身上的,有国外大资产阶级、国内官僚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命题,早已不存在了。

  2、从中国工人阶级的组织程度来说,原来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早已背叛了其所在的阶级,成了官僚资产阶级的政党。在其他们的专制统治下,中国工人阶级至今一盘散沙。

  3、从中国工人阶级受压迫的程度来说,由于中国工人阶级深受国外大资产阶级、国内官僚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的三重剥削和压迫,在官僚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下,中国工人阶级没有丝毫的民主权利。也正因为如此,相对于一般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他们所遭受的剥削和压迫更甚。正是因为如此,也就意味着中国工人阶级的队伍里面蕴藏着较其他资产阶级国家更大的革命潜力。

  第二、何为工人阶级的历史主动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4.28讲话中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实际情况是,工人阶级的领 导阶级地位,早已不存在了。所谓的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纯粹是个伪命题。而在没有正式回复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之前,所谓“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不过是忽 悠工人阶级继续为剥削阶级卖命罢了。如果习近平真的是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的是想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真的是希望发挥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那么,习近平就应 该切实贯彻落实宪法给工人阶级的各项民主权利,允许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同他们一起开启无产阶级革命,重新夺回原本属于他们的领导阶级地位。除此,别无选择。

  第三、如何理解习近平所倡导的“中国梦”?

  “中国梦”,亦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问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可以不讲回复中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么?可以不讲回复科学社会主义路线么?可以不讲坚持马 列毛主义么?一旦脱离了这些,你的“中国梦”岂不是成了“黄粱梦”?也就是说,只有习近平的中国梦,是坚持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马列毛主义,才是与中国工人阶级心心相印。也只有这样的中国梦,才能够焕发起工人阶级的历史主动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为这个伟大梦想而不懈奋斗。

  第四、中国梦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中国梦究竟能否实现,终究取决于共产党的总书记习近平。也就是说,习近平究竟是当末代皇帝,还是做中华民族的大英雄?终究取决于习近平的阶级立场、习近平的胸怀和其对马列毛主义理论掌握的程度,取决于习近平倡导的中国梦的内容。别人,任凭谁也替他做不了主,更帮不了他。所以,提醒处于被专政地位的左派,千万不要皇帝不急太监急,还是悠着点为好。
 
   第五、中国工人阶级如何确定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没有中国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中国梦,没有社会主义路线的中国梦,脱离马列毛主义思想指导的中国梦,对于中国工人阶级来说,既不是复兴梦,也不是黄粱梦,而是一场噩梦。在这样的梦境里,有的只是中国工人阶级的被剥削、被压迫、被奴役。这绝不是中国工人阶级所想要的。要想实现中国工人阶级自己的梦想,唯有高举马列毛主义旗帜,组织起来,拨乱反正,开启无产阶级革命。

  第六、中国工人阶级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什么?

  中国工人阶级的解放终究是中国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中国工人阶级要想获得解放,就必须起来革命。而要革命,首先得有一个革命党。但是,现在,他们不让无产阶级组织起来。所以,组织起来,就成了摆在每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战士面前的首要问题。相对于反转基因、反腐败、反自由化、除汉奸等其他一切正义行动来说,概莫有比组织起来更为重要、更为紧迫的了。
  
    第七、中国的政治格局如何?

  中国目前是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一足是当权的特色官僚资产阶级顽固派。二足是官僚资产阶级中的西化派和自由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三足是处于被专政地位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亦即左派 。现在,二足的势力日渐壮大,已经不再满足于老二的身份,吵着争民主,闹西化。两派狗咬狗,斗争日渐激烈。左派则以“在野的身份,在朝的心态”(郭松民语)参与其中,奋不顾身地甘当一足攻击二足的炮灰【用郭松民的话来说是“被熊擦了屁股”】。郭松民提醒“民间左派,长点心吧” 。

  第八、中国之大趋势如何?

  摆在中国面前的是两种革命,两种前途。如果习近平当局觉悟了,允许左派组织起来,另立新党,实行无产阶级两党制,两党精诚团结,紧密协作,共举一面马列毛主义旗,共唱一首国际歌,共同实行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共同开启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那么,执政的共产党会浴火重生,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会实现。相反,如果习近平当局继续执行修正主义路线,绝对不让左派组织起来,更不允许其发展壮大,还想继续把左派当成用来反对全盘西化派的炮灰来使唤,那么,无产阶级左派的上上策就是:撤出来,坐山观狗斗。如此,中国必会步前苏联之后尘,党必会垮塌,国家将陷入大动荡【其实,即便无产阶级左派不撤出来,继续给一足当炮灰,也还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只不过稍稍延缓一下其倾覆的时间罢了】。之后,无产阶级趁机组织起来,开启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尽管为此付出的代价巨大,但发生这样的不幸结局,不是除习近平当局以外的任何政治势力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是中国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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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57:30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习总:别再做梦了,醒醒吧!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4:58 编辑

仔细拜读了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有些想法,不能不说。若说得重了,还请习总书记多多担待。若说的不对,恳请大家批评。

习近平: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中流击水:60年前,我们建立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是党国官僚专制体制。何以言之?

60年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里实际讲的就是新中国的国体。随后的第三条至第二十条,不过是对这一条的进一步细化。这一条得以成立的基础,就是我们当时实行了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里实际讲的就是新中国的政体。在此后的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和第二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以及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不过是对这一条的进一步阐释。

遗憾的是,在这部宪法中,新民主主义经济之中的属于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代表权的归属问题没有提及。殊不知,这个权利最为关键、最为重要。按理说,这个权利必须归享有国家最高权力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因为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得以成立的基础,是民主集中制的命根子,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灵魂。一旦没有了这一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体制也就不复存在了。事实是,本该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系统的这个最高、也是最根本的权利被政府窃取了。

2007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向全国人大作关于审议《物权法》草案的说明时狡辩说:“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在依法就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而具体执行机关是国务院。因此,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是政府,而不是人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也是现行的管理体制。物权法草案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这既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也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管 理体制的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行使职权的特点。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应当依法对人大负责,受人大 监督。”

王兆国所做的关于审议《物权法》草案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说明,对于我们的过去和现在执行的政治体制,给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证明。是的,大半个世纪以来,我们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政府为主取代了民为主,官僚社会主义取代了人民社会主义。这是我从一九八五开始思索并在六年后发现的最大秘密。

不惟其如此,宪法序言里面提到“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仅此一点,又使得执政的共产党凌驾于“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全国人大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变成了共产党党国。

也就是说,六十年来,我们实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过是有虚名而无其实。我们实际实行的是违背人民民主、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的党国官僚专制体制。

习近平: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就是要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流击水: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经济私有化,政治上继续打着徒有虚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幌子,坚定奉行违背人民民主、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的党国官僚专制体制。这样一条道路已经走了三十多年了。结果,大家都看到了:国祸了、民殃了、党变得岌岌可危了。两极分化愈演愈烈、政治越来越腐败、道德越来越沦丧、风气越来越败坏、暴力犯罪越来越严重,创中华五千年所未有。倘若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必然是国解体、家劫难、党垮塌,这是毫无疑问的。请问习总书记,你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是从何而来啊?

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开创的。说穿了,就是猫论、摸论和不争论,就是高举毛泽东旗帜,打左灯向右拐,打着红旗反红旗。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南,更是指引中国人民、党和政府通向地狱的引魂幡。既然如此,中流击水再问习总书记,你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又是从何而来啊?

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经济私有化和党国官僚专制体制依旧密切相关。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所谓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分明是光有特色而无半点社会主义。结果,如1962年,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既然如此,中流击水三问习总书记,你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又是从何而来啊?

如此看来,我们在治理国家的根本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致命性错误。如果你认识不到,就谈不上纠正。继续下去,就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果,可想而知。透过习总书记的这篇讲话,我发现,习总书记至少现在是不甚明白的,是糊涂的。既然如此,习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和“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岂不是一厢情愿、痴人说梦?

真心奉劝尊敬的习总书记:别再做梦了,醒醒吧!

附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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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59:39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奉劝习总:别再做梦了,醒醒吧!》的跟帖评论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5:04 编辑

解廌角 :不是习总在做梦,是作者在做梦。习总心里什么都明白,但是开会总得说点什么吧,不说这些说什么呢?要是像作者一样说这番大实话,就会像作者一样只能在国外网络“中流击水”了。^_^

长沙666 :您醒醒吧!

棲霞客:如果走资派能"醒过来", 那从邓小平开始就可以醒, 不用搞了四代领导人都在梦游. 所谓"中国梦"就是个骗老百姓的说词, 人家权贵和暴发户每天穷奢极慾酒池肉林犹如倘佯春梦中, 需要梦来当鸦片止痛的, 只有普通百姓吧!

易水寒:回顾历史,其实从来都是实行的官僚政治,苏维埃、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官僚集团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没有这几个阶段就没有新中国。新中国毛时代的官僚集团是在为精英服务和为大众服务之间摇摆的,是毛拽着他们不至于一边倒。邓时代大家都清楚了。

宪法的规定缺乏组织上的保障,谁是人民?根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陈永贵、吕秀兰、吴桂贤都是被任命的代表,当然也可以被撤销。所以,完全可以忽略人大这一块的社会功能。中国就是一个党政合一的政治体制。合成了一个能量巨大的官僚集团。从两千年的历史看,只要出现统一的局面,就必是官僚政治主导。只能说红色政权也不能免俗。说实话,到现在都不能给“人民”一个准确的定义。倒是把人群分为大众与精英,更能解释各种社会现象,更能明确人的立场,更能理解毛泽东的伟大。拿人大或人民做文章,好就好在听上去很美,却永远无须落实。

xiaoliwencai:易水寒脱离了阶级分析,自然是不知人民为何物。对于其后面的“拿人大或人民做文章,好就好在听上去很美,却永远无须落实”,我是不能同意的。对于他的“无须”二字,尤为不满。因为这意味着独断,意味着对人民的欺骗。

在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民主体制的问题上,我是做过一些深入思考的。启发我的是厉以宁倡导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之说。厉以宁脱离中国具体实际,照搬现代企业制度,大搞私有化,毫无疑问,这是完全错误的。而列宁对于国家的解释,在我看来,则是存在严重缺陷。我否定了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 就是我们。”(列宁:《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三卷第627页)之中的“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否定了特色国《物权法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我坚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中的国家就是苏维埃亦即全国人大系统。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权必须归享有社会主义国家最高权力的全国人大系统。进一步地,我提出了无产阶级法权的概念。所谓无产阶级法权,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这个权利必须归享有社会主义国家最高权力的全国人大系统。无产阶级法权是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亦即无产阶级民主的命根子。在这个基础之上,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国家体制的总体思路:就是把社会主义国家看成一个全民股份均等的现代化企业,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构建现代国家制度,然后,顺延下去,建立与现代国家制度相配套的现代政党制度、现代行政制度、现代司法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等。

至于习总书记能否醒醒?我不晓得。唤一唤,也无妨。能醒则醒。不醒,由他去好了。问题的关键在于左派自己不能糊涂,自己的头脑要清醒。请问解廌角、长沙666、棲霞客 ,对于该文阐述的意思,你们彻底弄明白了么?

棲霞客:作者奉劝一个完全清醒,完全知道自己在干甚麼的人醒过来, 你彻底弄明白了吗?

xiaoliwencai:“我们认为,每一个国家的共产党和革命力量都要有两手准备:一手是和平方法取得胜利,一手是暴力斗争取得政权,缺一不可。而且要看到,总的趋势来说,资产阶级不愿意让步,不愿意放弃政权,他们要挣扎。资产阶级在要命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用武力?十月革命,是准备了两手的。俄国一九一七年七月以前,列宁也曾经想用和平的方法取得胜利。七月事件[19]说明,把政权和平地转到无产阶级手里已经不可能,布尔什维克转过来进行了三个月的武装准备,举行武装起义,才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十月革命以后,列宁还想用和平的方法,用赎买的方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本主义。但是,资产阶级勾结十四个国家,发动了反革命的武装暴动和武装干涉。在俄国党的领导下,进行了三年的武装斗争,才巩固了十月革命的胜利。至于中国革命,我们是用了革命的两手政策来对付反动派的反革命两手政策的。”摘自: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我这里唤一唤,就是遵循了主席的这个教导。你现在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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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08:17 |显示全部楼层

谁更会颠覆中国之我见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5:08 编辑

2014年12月12日

谁更会颠覆中国:外部势力?党内贪官?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只要往马列毛主义的内外因理论里面一套,一目了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号称用马列毛主义指导的国家,这居然也成了一个要讨论的问题。这属实是不太应该的。但既然提出来了,自然就该理论一番,把真相彻底说清楚。

1、现在的特色国是修正主义执行的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官僚资本主义制度。这样的制度,即便是你有再强的意念,也是守不住的。彭光谦所谓的“颜色革命的社会土壤基本具备,遇到事情很少有人为政府,为共产党说话,企图抹黑中国共产党,这种东西在当前大行其道”,正是这种客观事实的真实写照。至于彭光谦说的“腐败要反,颜色革命也要反”,此话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因为这样的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官僚资本主义制度,必须得通过颜色革命予以推翻。继续维护之,分明是站在反动统治阶级的立场,是应该受到揭露和批判的。况且即便是你想继续维护,也是枉然。因为这个最反动的制度是不得人心的,必然要被较之以先进的其他制度所取代。这是历史的发展规律。

2、王占阳教授尖锐的指出,那些西方势力培养的知识分子,终归只是秀才,不会给中国的造成多大影响,反而是周永康、徐才厚那些带枪的腐败分子最吓人,“他们会让共产党从红党变成黑党!”王占阳说的不对么?很对。否定这个是不对的。王占阳的错误在于他指出的“只要我们坚持沿着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都富裕了,你怕什么颜色革命?”殊不知,中国之所以大面积腐败,正是因为中国沿着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下来造成的。只要继续沿着这样的一条道路走下去,中国就不可能“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都富裕了”。相反,必然是党垮塌国解体。

3、杨毅指控王教授“身为党校教授却不信党,社会主义学院不讲社会主义”。请问杨毅:现在这个特色党还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共产党么?三十多年来,这个特色党打着红旗反红旗,打左灯向右拐,欺骗人民大搞修正主义,现在还让中国人民继续做中国梦,它还可信么?再请问杨毅:社会主义学院不讲社会主义,究竟是修正主义特色中央的责任,还是社会主义学院的老师的责任?你搞清楚了么?

4、王占阳教授100%赞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邓小平理论,这个大前提就错了。因为你只要100%赞成邓小平理论,中国必然腐败,直至党垮塌国解体。《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的是高干子女》,就是官方也是客观事实甩给小矬子的一记响亮的耳光。至于王占阳教授说“反腐败就是讲社会主义,不反腐败的话所有的社会主义都是假的”,后半句可以肯定,前半句则是滑稽可笑,不值一驳了。

5、中国社科院学者房宁认为,“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房宁是中国社科院学者,为啥不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人是有阶级性的。国家治理,终归是阶级的统治。法不过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实行社会主义的宪政,用以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宪政的有机统一。脱离了无产阶级宪政的人治,必然走向违背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法西斯独裁专制。无产阶级吃这方面的苦、遭这方面的罪还少么?!我们提倡无产阶级宪政,坚决反对独裁专制,坚决反对脱离宪政的人治,绝不是妖魔化人治,而是因为脱离无产阶级宪政的人治给无产阶级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直到现在,我们还被压在卷土重来的三座大山的底下。无产阶级该醒悟了!

6、大陆和台湾相比,现在分明是落后的大陆,先进的台湾。你刘精松强硬个屁!你强硬的底气从何而来啊?!至于 戴旭说“今天我们中国要想让我们在世界上广交朋友,与其口头上表达那么多的美丽名词,更重要的是要展现出自己的力量,为什么新中国的朋友遍天下,因为你有力量展现出来!”,就字面理解,此话也不错。问题是,腐败、独裁专制、不得民心的清朝的力量从何而来啊?现在,特色修正主义及其特色党如果不拨乱反正,自顾不暇,岌岌可危,小命都将难保,你的力量究竟在哪里?又如何展现啊?!

附:学者激辩谁更会颠覆中国:外部势力?党内贪官?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comments/2014-12-07/69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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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16:31 |显示全部楼层

旗帜问题是一个事关治国根本的大问题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5:16 编辑

2013-02-13

【原编者按】我们究竟应该举什么旗帜?自建国以来,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不仅左派与右派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就是在左派内部,长期以来,也是很难达成共识。但是,这个问题,事关治国的根本大计。其意义十分重大。现实要求我们必须要给予全面和正确地回答。回避是不行的。事实上,你也回避不了。针对这个问题,2010年初,我和民社论坛的一些网友进行了有益的讨论。下面,我把讨论的结果整理如下。同时,敬请大家就此问题继续发表意见。

  李文采:我以为究竟举什么旗帜的问题,实在是一个事关治国根本的大问题。现就这个问题单拿出来,与诸位探讨,以求达成一些共识。

  高寒说中国要补资本主义的课,该举资本主义的旗帜。对此,我不赞成。中国在现体制下经过三十多年的资本主义改革催生了官僚资产阶级的实践已经再次充分证明,你用资本主义的办法,对外,抵御不了西方列强,结果成为人家的附庸;对内,革除不掉官僚特权专制主义,相反,会被他牢牢地绑架,动弹不了了。倘若一意孤行,就一定会重蹈前苏联党垮塌国解体的覆辙。

  同时,也正是因为中国在现体制下经过三十多年的资本主义改革催生了官僚资产阶级的客观事实,从而提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两大任务:第一,开启打掉官僚资产阶级的具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双重性质的革命;第二,纠正修正主义路线,改革滋生官僚资产阶级的体制。两大任务,承前启后,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为,只有通过革命,打掉官僚资产阶级,才能够纠正修正主义路线和改革滋生官僚资产阶级的体制,只有通过纠正修正主义路线和改革滋生官僚资产阶级的体制,树立起符合实际的正确路线,建立起符合人民民主的新体制,才可以切实巩固革命的成果。倘若只讲其中的一个,不讲另一个,或者将二者的顺序颠倒了,那都是片面的,因而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因为中国一般资产阶级与生俱来的软弱性、两面性,使其担当不起这个革命的领导重任,还因为资本主义的旗帜排斥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无助于结成具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双重性质的革命的统一战线。所以,资本主义这一条道路注定走不通。这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该不该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至于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我认为同样不可取。因为经过三十多年的资本主义改制催生了官僚资产阶级的客观事实,使得中国的社会制度倒退了至少一百年。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个残酷的现实,必须要立足于这个残酷的现实,来重新思考中国的问题。否则,是不行的。我们一定要明白:我们现在将要进行的革命,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而是无产阶级被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个革命,不是简单地革除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而是兼具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革除封建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官僚买办汉奸集团的双重性质的革命。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是这个革命的同盟军。倘若举社会主义的旗帜,排斥一般资本主义和小资产阶级,把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也当做革命的对象,这显然是不对的。

  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帜,亦即以私有制主体辅之以国有制,对此,左派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资本主义。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以为这样的一面旗帜,在中国注定是举不起来的。

  剩下的就是项先生提出的半社会主义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项先生的半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闻道老师提出了宪政思想。将新民主主义和宪政结合起来,就是宪政新民主主义。宪政新民主主义和项先生的半社会主义,内容大致相同,叫法有区别。

  至于特色社会主义,特色官僚资本主义罢了,烂透了,不得人心,对此,我已经批判过了。可是,话又说回来,倘若照顾当局的面子,只更改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为宪政新民主主义,而保留特色社会主义的名称,我看也未尝不可。究竟用什么旗帜来统一大家的思想,凝集力量?文采恳请各位发表高见。

  闻道----根据中国国情——社会主义深入人心。毛泽东犯了文革过左的错误;邓等犯了右倾资本自由主义的错误。传统社会主义的极左极右错误的体制原因是没有分权制衡宪政的错误。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列宁和毛泽东都认为宪政是资产阶级的。所以正本清源应搞宪政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首先是纳税人宪政民主社会主义。工农群众支民主持资产阶级搞宪政民主社会主义。这实际上是宪政新民主主义。这也是民主社会主义。所以,根据中国国情,旗帜应是宪政民主社会主义。将来的共产主义就不存在国家了,也就没有宪政了。宪政民主社会主义可以统一除了反宪政派的其它各派。

  姜太公——旗帜鲜明地高举宪政社会主义的旗!

  其实,宪政新民主主义或半社会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都表达了同一个理念或同一个诉求:即要从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进入现代国家,必须要经过资本主义历史阶段,即使我们在经历这个阶段时,可以而且应该选择不再走西方资本主义的老路,但却一定要经历这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对于这个历史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或新民主主义,也可以叫民主社会主义或半社会主义,而这些都可以统一到宪政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来。

  李文采----我建议旗帜鲜明地高举宪政新民主主义的旗帜!

  我以为民主社会主义,因为其没有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地位这一条,你就是说破天,它也挨不上社会主义;宪政民主社会主义,不过是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前面加了一个宪政,实际是宪政资本主义。我已经说过了,这条道路走不通。宪政新民主主义,把宪政派、社会主义的左派和主张民主的资本主义左翼全部囊括进来,有利于团结同盟军一道前进。请大家想一想。

  姜太公——宪政社会主义比宪政新民主主义更好。

  項觀奇-----我贊成姜太公的意見。提憲政社會主義。這個說法有缺點,因為嚴格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是要像聞道說的向國家消亡的歷史階段發展的。但是,任何提法都不能絕對合適。就現在的歷史階段來,憲政非常重要,是我們爭取的目標,況且,這也是一個現在能看得見的歷史階段。可以說,這個提法,是近一百年的社會主義運動的總結,是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合適形式,是對人民民主的一個可靠保證。別的形式,至少現在還沒找到。半社會主義是說這個社會的特點和本質,作為旗幟,就不合適了。正因為是半社會主義,所以要憲政社會主義。文采的提法,強調了民主革命任務,這是對的,好多毛派不懂的正在這裡,但是,文采也認為至少要對資本主義進行限制和管理,而這正是只有社會主義才能作到的。所以,講新民主主義,不如講社會主義。加了憲政,就主要是對著專制來的,包含了新民主主義的內容。大家對這個提法看來都能接受,但要說服高寒,我們可以在最大的範圍里給資本主義發展留下餘地,但要爭取社會主義管理,也就是社會主義的國家資本主義。這個問題提得好。我很欣賞。  2010。1。4【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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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19:21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文采----我再谈谈我的认识:

  第一要明确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阶段。换言之,就是认清我们现在的国家性质,是封建官僚专制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以及官僚买办汉奸集团统治,是无产阶级被专政。

  第二要明确我们的革命任务:反对封建官僚专制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以及官僚买办汉奸集团,废除党国官僚专制体制,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体制。在这个阶段,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不是我们革命的目标,而是我们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同盟军。

  第三要明确我们的革命性质:是无产阶级主导的包含了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政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性质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性质的革命。在这两个革命中,是社会主义革命引领民主主义革命。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就是毛泽东倡导的宪政新民主主义的革命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阶段做起。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提出了我的意见:要高举宪政新民主主义的旗帜,而不是别的什么旗帜。

  至于项老师说“要對資本主義進行限制和管理,而這正是只有社會主義才能作到的”。我来说一说我的意见。

  我们总的思想就两个,一是把权力装进宪政的笼子,二是给资本戴上社会主义的嚼子。在实行宪政这个问题上,我们是达成了共识的,分歧在于主义亦即路线。我以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只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给资本戴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嚼子,就完全可以实现节制资本的目标。如果项老师这里说的“社会主义”是指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么我们的意见是一致的。相反,如果是指单纯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者社会主义社会,我以为那是不妥的。因为这种认识,不符合当前所处的革命阶段和革命性质。

  第四要明确我们奋斗的方向:宪政社会主义。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是一个长期的事情,绝对不是一促而就的。再说,这是下一步的事情。既然是下一步的事情,那么,就要等到下一步去解决,不能现在就举这面旗帜。否则,就早了,不合适宜了。

  其实,上述问题,项观奇先生在他的《半文》中有明确论述。项先生提出了“把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历史任务完成到底”、“ 把存在两面性的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发挥到底”和“ 不断改革 、不断发展,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三大任务。这是完全正确的。项先生所说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个任务就是新民主主义建设,也可以叫社会主义革命;第三个就是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他们依次递进(而不是并列),环环相扣。在此,我不过是对项先生的思想梳理了一下罢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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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20:26 |显示全部楼层

为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而斗争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6-6-8 15:22 编辑

前言:长期以来,资产阶级右派及其知识分子大谈宪政,而绝大多数左派同志将宪政视为异类加以坚决反对。那么究竟什么是宪政?宪政究竟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宪政包括哪些种类?我们究竟要实行什么样的宪政?怎样实行宪政等等,围绕着这些问题,我来谈一谈我的浅见。有不当之处,还望高人赐教。

一、什么是宪政?

我以为,宪政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政治体制,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其基本要求是落实宪法,其基本精神是建立有限政府,其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由此可见,宪政不是一个坏东西,而是好东西。一些糊涂的不懂宪政的左派同志将宪政视为异类加以坚决反对,显然是不对的。

宪政是治理国家的形式。但是,不唯其如此,宪政更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世界上从来没有不包含内容的宪政。那种空洞的宪政,实际是骗人;世界上也从来没有脱离了宪政形式的宪政。脱离了宪政的形式,就走向了反面,变成了专制,宪政的内容因此就失去了保障。

二、宪政的种类有哪些?

既然宪政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那么,有什么性质的民主,也就有了什么样的宪政。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以资产阶级为主辅之以无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以无产阶级为主体辅之以资产阶级的新民主主义民主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自然,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有了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社会主义的宪政、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和社会主义的宪政。

三、我们现在要的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宪政?

我的回答是:它不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宪政,也不是类似于瑞典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宪政,同时,也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的宪政,而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为什么?

因为西方资产阶级的宪政,过去,孙中山试过了,陈独秀的右倾投降路线也试过了,三十年改革开放,更试过了。结果都失败了。道理很简单,由于中国一般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两面性,对内,不足以抗击国内官僚特权阶级,对外,更不能抗击帝国主义。国内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与国外垄断资本相勾结,共同欺压国内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使得他们步履艰难,资产阶级宪政早已成了枕边春梦。另外,这种排斥无产阶级的宪政,也决然得不到国内无产阶级的支持。相反,他们是坚决反对的。过去大革命时期是这样,现在依然如此。尤其近年来各地频频爆发的反对资产阶级压迫的工潮就是最好的例证。还有,西方周期性爆发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以及弥漫在西方的腐朽生活方式,都已经进一步向我们昭示,资本主义宪政有着其不可克服的危害性、局限性。资本主义宪政迫切需要扬弃,用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将其代替。

至于瑞典式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宪政,尽管加入了一定程度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性质,但其本质依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政。既然中国一般资产阶级是立不起来的阿斗,那么,以其为主体的民主社会主义,又怎么可能在中国行得通?

那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宪政呢?

这自然是很好的。倘若在三十一年前,是完全可行的。但是,现在不行了。经过三十多年的资本主义改制,中国已经变成了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官僚买办汉奸集团专制的法西斯主义。虽然上面美其名曰特色社会主义,但是,徒有特色,而无半点社会主义的踪影。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中国。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个现实,并立足于这个现实。不能犯刻舟求剑式的错误。我们一定要明白,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革除官僚特权专制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官僚买办汉奸集团。而要完成这个任务,还不能不联合一般的资产阶级参加。因此,旨在革除一般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宪政,我们也只得暂时不要它。到了将来,有了一定的条件之后,亦即在把资本主义的先进性发挥到底之后(项观奇语),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宪政。而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宪政,只能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

四、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毛泽东同志在其《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中指出:“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从前有人说过一句话,说是‘有饭大家吃’。我想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义。既然有饭大家吃,就不能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讲得最好的是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的话。那个宣言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同志们,我们研究宪政,各种书都要看,但尤其要看的,是这篇宣言,这篇宣言中的上述几句话,应该熟读而牢记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就是我们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具体内容,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就是今天我们所要的宪政。”毛泽东在七十年前给新民主主义宪政下的这个定义,在今天,我以为依然不过时。

五、我们现在的政体是什么?

传统说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说那是骗人。准确地说,我们现在的政体是党国官僚专制。下面,我就来把这个问题阐释清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一个国家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要想将中国的政体看得透彻,就不能不首先分析中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我的剖析就从这部宪法谈起。
  
1、中国国家主义实质是政府主义的政体。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宪法的这一条,集中反映了过渡时期的经济所有制结构。在这一条里,宪法把“国家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等同起来,并用“国家所有制”取代了“全民所有制”。

宪法第六条规定:“ 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在这一条里,宪法提出了“国营经济”这个概念。结合第五条的国有,“国有国营”的概念自然产生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国营?为了准确地把这些概念说清楚,并把他们区别开来,我们得从宪法的有关论述入手,从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入手,仔细分析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和国家经营的意义。
  
首先,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生产资料全民所有的含义。54宪法的局限在于,没有明确提出究竟由谁来代表人民集中行使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但是上述宪法的解释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亦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代表人民所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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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23:30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呢?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段统治的机器。它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问题是生产资料国家所有,究竟是由国家的哪一机构所有?是由其中的一个机构所有、几个机构所有还是全部机构所有?在此显然是模糊的。若由全国人大系统以外的其他机构所有,则与全民所有的真谛相背离;若由全部机构所有,一则扩大了全民所有的外延,实则易主,二也不符合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必须明确、集中的要求。可是,宪法在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中,把国家所有同全民所有等同起来,并用国家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2008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向全国人大作关于审议《物权法》草案的说明时说:“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也是现行的管理体制。”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亦即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事实是,这不仅是现行的管理体制,我们一直就是这样过来的,而且从未改变。在2008年颁布的《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进一步规定:“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自然,国家所有亦即国务院所有,国家经营亦即国务院经营,国有国营亦即国务院所有国务院经营。我又翻看了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他们在对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表述上,基本都遵从了上面的精神。

那么国务院是什么?

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我们看,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先是被国家所有取代,然后,国家所有又被政府所有取代,其情形,恰如现代企业制度里的行政团队窃取了股东大会的权利。请问:你见过有哪一个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是这样设计的?

可是,中国的宪法就是这样设计的。中国宪法的这一荒唐的制度设计,严重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方式三项内容。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归谁所有,谁就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谁的权力就最大。在我国,既然宪法确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那么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就只能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不容质疑!可是,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经过两次取代,使得全国人大的这一最高权力变成了无根之木。于是乎,政府为主取代了人民民主,政府主义取代了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义实质是政府主义的专制政体形成了。
  
2、***专制的政体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人民在中国***的英明领导下,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打败了小日本,赶走了反动的蒋介石国民党,从敌人手中夺回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在革命胜利以后,作为胜利果实的生产资料本应该交给人民,而不是在赶走小日本、蒋介石国民党之后,由中国***取而代之,将生产资料据为己有。中国***替人民执政,为人民服务,本应该居于宪法之下,自愿、自觉接受人民的选择和监督。可是,事实不是这样。一个中国***的法定领导,使得中国***脱离于人民之外、凌驾于人民和宪法之上了。

难道不是么?

54宪法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结合宪法序言:“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其含义是工人阶级经过中国***实现对国家的领导。1975年宪法第二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国***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在现行宪法中虽然没有了上面这一条。但是,序言里还是加上了“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依据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的谁所有、谁主人、谁领导的原理进行反推,自然得出: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在经历了国家所有、国务院所有的两次取代之前,早已被中国***所有取代了。自然,中国***为主取代了人民民主,中国***主义取代了社会主义。中国***专制政体形成了。

3、总结

一个是中国国家主义实质是政府主义的专制政体,一个是中国***的专制政体,两个合在一起,既是党国官僚专制政体。这就是中国现行的真正政体。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2009年03月09日的报告中指出:“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看已经没有必要再对这位委员长的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话语进行一一批驳了,我们还是看一看毛泽东是怎么说的吧:“中国现在的顽固派,正是这样。他们口里的宪政,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我并不是随便骂他们,我的话是有根据的,这根据就在于他们一面谈宪政,一面却不给人民以丝毫的自由。” 摘自《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六、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这篇光辉著作中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则不然。中国是革命尚未成功,国内除我们边区等地而外,尚无民主政治的事实。中国现在的事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治,即使颁布一种好宪法,也必然被封建势力所阻挠,被顽固分子所障碍,要想顺畅实行,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的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这是一个大斗争,决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那么请问:我们现在究竟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的阶段,还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阶段?显然,不是后者,而是前者。所以,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就不是建立新民主主义宪政的问题。实行新民主主义宪政,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下一步的事情。我们现在首要的任务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

七、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

概括地说,就是旗帜鲜明地立即组织起来,重建马列毛主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联合***中的进步势力,联合一般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建立广泛的宪政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逼迫执政的***开放党禁、放弃专制,实行民主,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资本归全民所有、将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以及军权归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享有国家最高权力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所有,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现代国家制度。详细参见我的:《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五项基本原则”与“八项主张”》【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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