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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如何看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家对这个话题的观点也很多样,这里我们想请刘主任谈一谈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10:05] [刘硕]: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问题,我认为还要辩证全面地看待。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水火不相容的。我们党反对腐败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这个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我们反腐败的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治,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应该说,经过这些年的反腐败斗争,我们首先是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逐步成型了,就是我们强调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样一个战略方针。另外就是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了。我们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一些领域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这些我觉得都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10:08] [刘硕]:同时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还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还难以消除,这就导致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腐败案件,影响非常恶劣。还有就是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还有刚才你提到的奢侈浪费、挥霍奢侈等问题,人民群众对这些问题还是非常不满意。对我们党解决这些问题充满了期待。[10:09] [刘硕]:所以,我觉得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关键还是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常”、“长”二字,一个是经常的常,反腐败要经常抓,一个是长期的长,就是反腐败必须长期抓。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实现我们“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这“两个一百年”就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的时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时候,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这“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所以,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在我们中国开展反腐败斗争,有很多我们自己独特的优势。比如说,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最根本的制度和政治保证。再比如说,我们是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在2005年的时候,党中央颁布了惩防体系的实施纲要,2008年的时候又颁布了惩防体系的五年工作规划。大家知道,我们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国家有五年规划,我们反腐败同样有五年规划,这说明我们是把这项工作在有序地、稳步地、扎实地向前推进,这也是我们的优势。再有就是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形成的物质基础、法律体系、文化氛围,还有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逐步形成,这些都是我们战胜腐败的有利条件。[10:13] [刘硕]:另外,我们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道路。包括我们反腐败的指导思想、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还有基本的制度框架,这些都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我想,最重要的还是我们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我们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我们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夺取反腐败斗争最根本的力量源泉。所以,我想,只要我们把我们中国的这些特色和优势发挥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最终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的奋斗目标,从而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保证。[10:13]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看一下网友的问题。有一位网友的问题是关于刚刚提到的“八项规定”,他想问欧主任,抓作风建设如何防止虎头蛇尾,搞一阵风呢?[10:14] [欧召大]:我觉得,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制定一个好的规定不容易,把规定落到实处更不容易。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件事不做则已,做则必做到底,做到最后胜利”。抓“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就是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下去,积小胜为大胜。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每年都解决几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该提醒的要提醒,该处理的要处理,该通报的要通报,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凝聚党心民心。[10:15] [主持人]:王岐山书记提出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问二次全会上,是否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要求、制定举措?[10:16] [关捷]:“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岐山同志常说的一句话。应该讲,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着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所有这些都不是搞特权、口大气粗,放松监督、逃避监督的理由。党和人民群众越是信任,对纪检监察干部越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10:17] [关捷]:全会报告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建设、严明纪律约束、树立良好形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强调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强调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10:17] [关捷]: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健全督查、保障机制等等,提高履职监督的能力。[10:18] [关捷]:三是要严明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正确履行职责,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这“四个不准”重申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谁违反了谁就要受到处理和追究,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10:18] [关捷]:四是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这也是第一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作出了完整准确的表述,是“可亲、可信、可敬”形象的具体化。把“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更加鲜明地写在我们的旗帜上,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目标要求和行动准则。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象爱护眼睛一样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坚定信念、守住底线,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那么一股子劲,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10:18]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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