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则退的产业升级:未雨绸缪迫在眉睫
在5G发展这个问题上,卫星通信行业还要重视另外一件致命问题——不管我们去不去拥抱5G,5G已经要来熊抱我们了。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消息,已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发放了5G系统中低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其中,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获得3500MHz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中国移动获得2600MHz和4900MHz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卫星通信起家的本钱——C频段——上行频率范围为5925-6425MHz之间,下行频率则为3700-4200MHz。看起来国内的频率冲突问题还没有浮上水面。
但从全球5G频谱分布来看,分配了FR1和FR2两段频率。其中FR1在450MHz - 6000MHz,FR2在24250MHz - 52600MHz。FR1完全覆盖了C频段,产生了干扰和冲突的可能。而卫星通信在C频段上实现的传输能力和服务质量,与5G相去甚远。无线电频率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不是哪个行业、哪个企业可以独占的。
如果另一个行业、另一个企业能用同样的频率资源创造出百倍的价值,这部分频率的使用权就会发生转移。虽然在传统上,同一段频率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复用,但干扰的风险总是存在的。而且5G如果应用到无人机平台上,可能会让一些传统的复用方式不再起效。那么,抢频率资源的问题迟早无法回避。
实际上,美国的地面移动网络运营商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向卫星通信界索要C频段的频率资源。虽然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包括势力强大的国际民航组织——坚决反对把C频段资源划拨给地面通信,但欧美发达国家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却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这种划拨。因为在这些国家,C频段在卫星通信中占的地位越来越低。在美国,C频段最低的200MHz资源,已经划拨给了地面通信。为此,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和SES公司被迫采购8颗新的卫星,来防止业务中断。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FR2频段和Ka频段有很大的重叠度。Ka频段在卫星通信领域的使用如日中天,5G领域暂时没有强烈索要这部分资源。但卫星通信的进步速度如果赶不上地面通信,会不会在某一天面临着Ka频段资源也遭到威胁的局面呢?这恐怕也是需要未雨绸缪的。
卫星通信界在5G时代的更大责任:自我超越和突破
有相当多卫星通信行业的学者已经在深刻讨论卫星在5G时代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应当如何融入。《卫星与网络》曾经多次发表过类似的文章,例如《卫星通信与地面5G的融合初探》系列。然而,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的不仅仅是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学者,企业领袖、投资者、创业者同样应当抱着“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态度来考虑自己这个行业在5G时代的存亡与定位。
我们秉承着一贯的态度,不讨论赚多少钱,首先讨论责任问题。卫星在5G时代的责任可以分成行业性和民族性两个范畴。
在行业责任的范畴内,卫星通信对5G的全球部署是应当也可以发挥作用的。前文所谈到的“地面网络不能通达的地区”已经存在,地面移动宽带网络的部署依然受到地理因素、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制约。这也导致了4G网络部署上的巨大困难,时至今日,全球大约60%的4G基站在中国。这不但体现了中国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巨大成就,也意味着全球有庞大的4G市场还处在空白中。5G时代恐怕还要面临同样的部署难题,为了全世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卫星通信界作为通信行业的一员,有责任提供手段,尽最大可能扩展5G的覆盖率。
在民族责任的范畴内,以美国为首的所谓“五眼联盟”已经在公开、公然打压华为等企业的发展。同为民族企业,卫星通信行业有着天然的责任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支撑。而最大的支持就是一同加入5G发展的大战略,提供基础性、决定性的支撑,把这个我们有所领先的市场做大做强,成为中国经济和综合国力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卫星与网络》多次撰文,提倡合作中最有利于市场和多边发展的文化,那就是合作中,只讲优势互补,共同促进,而不是先绷着我们的脸,讲究什么甲方乙方。
只有把合作的关系放到“做大做强”这一个目标上,合作中的角色与心态,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而将重点集中在“就事论事”上。我们需要确定的是,我们的竞争对象是国际舞台,而不是同仁。因此,坦然承认自身的不足;尊重他人的优势,并且把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地放在公平与合理的基础上,所有的合作进展都会更为简单和顺利。
我们必须看到,卫星通信产业的狭窄空间,很大程度上也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在当今,整个中国经济承受着美国猛烈打压的大背景下,正是卫星通信行业表现出合作诚意的良好时机,也是寻求自我超越和突破的契机。因此,5G的竞争当前,卫星通信产业各平台,要积极主动与地面通信相关企业开展合作,甚至主动拆掉行业壁垒,拥抱更为广阔的蓝海。
(作者:刘雨霏 杨庭辉;特别鸣谢专业指导:陆军工程大学李广侠教授;来源:昆仑策网,转自“卫星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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