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 )認為:“市場經濟最重要的道德基礎就是‘責任感’,這種責任感源於每個人對自己行為的壹切後果負責的道德感。”沒有基於道德感基礎之上的責任感,任何職業都將失去它的社會價值:對於社會,它不能有效地實現職業職能、創造效益、組織社會結構與穩定社會的價值;對於個人,它不能實現長期謀生,進行個人技能的積累,為社會創造服務與作出貢獻的價值。要言之,完全喪失了責任感的人,已不能被視為文明社會的壹員。由無數多個這種個人所組成的社會,其生存意蘊也將降低到壹種非常可怕的程度。
所謂“經濟信用”,和職業道德壹樣,在經濟倫理體系中居於最低層次,是人們在經濟交往中的基本行為準則,也是任何社會中經濟實體生存與發展必不可少的壹項道德資本。因而它的要求往往十分明確、具體、清楚,甚至壹目了然,使從事交易者很容易識別、理解並遵循。如貨到款訖、不銷售偽劣制品等。關於經濟信用在經濟生活中的意義,有壹句著名的話,即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中反復強調的那句“信用就是金錢”。中國傳統也非常強調信用是個人品質中非常重要的壹部份,古語中有“人無信不立”這句話。基於此,可以將人力資源分成兩部份,壹是人的能力,二是人的道德素質,後者構成經濟信用的載體,其水平高下決定了物質資源是否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所以經濟信用被視為市場經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