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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打印本页]

作者: signal    时间: 2012-10-18 22:57:24     标题: 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中国青年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办的报纸,如此放纵把共产主义当法西斯主义攻击的言论,体现了自由主义者的宽容。能不能再宽容一点,允许我发表一点捍卫共产主义信仰、捍卫新中国的言论呢?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

  贵报2012年10月17日冰点评论发表了杨耕身的文章《视公民如蝼蚁者如何能真正爱国》一文。我认为,该文曲解我在《南方人物周刊》上的回答,并根据曲解对我进行了诽谤,说我是视公民如蝼蚁者。

  此文对我的曲解和诽谤还在其次,因为我从来不把个人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无论再怎么尊重个人的自由和人权,个人毕竟只是沧海一粟,无足轻重。个人的曲直是非让后人去评价,让大历史去评价。我说了不算,杨耕身说了也不算,《中国青年报》说了也不算。

  但是,此文含沙射影攻击新中国:“这个世界从来不缺乏那种无视人民疾苦、以极端形式的集权主义欺压个人的历史,比如法西斯主义。但正如我们所见,它们与那种代表法治与文明的理性社会力量相比,前者除了给人类社会带来流血与苦难、混乱与倒退之外,从来没有给世界进步产生一丝一毫的正能量。”

  众所周知,旧中国最大的问题是自私自利、一盘散沙。面临列强入侵,当权者自利,投机钻营贪污腐败,普通人也自顾不暇谋生要紧。结果,小小日本长驱直入,先占东北,继占华北,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惨案。正是目睹这种情景,毛泽东、周恩来等爱国青年舍身报国,出生入死,带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团结凝聚的核心力量。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走上了通向繁荣富强的道路。新中国成立63年来,总体而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大国中绝无仅有。新中国是在血与火当中诞生的,打了土豪,分了田地,消灭了四大家族,切断了中国形形色色的汉奸与外国列强的联系。当人民欢呼新政权的诞生时,受镇压的各色人等咬牙切齿地诅咒新政权,至今不息。杨耕身此文,就是此种文人化的诅咒。他们或者自视为被新政权践踏的蝼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任何这一类合情合理的比喻都神经过敏,大张挞伐。或者是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的腐败堕落分子,十分珍惜“自由地腐败”的机会,十分欣赏“自由地弱肉强食”,体会到“平等地争权夺利的”好处,尝到了当汉奸的甜头,害怕他们的不义之财遭到清算,害怕他们与外国主子的关系被揭露。所以,他们拼命把自己伪装成守法公民,似乎要替守法公民“争人权”、“争自由”、“争平等”。或者是没有历史感、社会感的无知青年、中年、老年,只知道“我要”、“我要”、“我要”,不知道正是西方的自由、民主造成了苏联国土分裂、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不知道失去统一的中央政权的严重后果。

  《中国青年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办的报纸,如此放纵把共产主义当法西斯主义攻击的言论,体现了自由主义者的宽容。能不能再宽容一点,允许我发表一点捍卫共产主义信仰、捍卫新中国的言论呢?

  顺致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2-10-18 2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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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cbxl    时间: 2012-10-18 23:42:36

毛毛 发表于 2012-10-18 23:22
共产主义和纳粹的区别,仅仅在于是不是把国际主义放在首位,也就是共产主义要彻底的卖国。
韩同学根本做不 ...

狐瘟政权就是现代版的纳粹!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2-10-18 2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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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nal    时间: 2012-10-19 12:10:26

毛毛 发表于 2012-10-18 23:44
错误,纳粹是爱国的。

按你的邪论,爱国者都是纳粹了,奇怪你属于哪一类。
作者: hifd888    时间: 2012-10-19 14:05:35

本帖最后由 hifd888 于 2012-10-19 14:06 编辑

““火烧赵家楼”针对的是卖国军阀,他们有实际卖国求荣之行为,而近期一些地方遭到打砸的日系车车主,都为合法公民,他们通过合法的渠道购置或使用汽车,并以合法的方式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恰恰是一种爱国,与军阀当年的“卖国行径”形若霄壤。这二者如何能等同视之?”
    合法渠道购日车救是爱国?日本人的车是白送给国人的吗?日企不赚钱吗,赚了钱它不交税给日本政府吗?日本政府从不把钱用来购军火吗?购来的军火只是摆设吗?中日交战时,中国士兵挨到的子弹难道不就是中国人出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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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中华网的评论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2-10-19 1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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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毛    时间: 2012-10-19 2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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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fd888    时间: 2012-10-22 11:19:13

本帖最后由 hifd888 于 2012-10-22 11:28 编辑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国的责任,也由政府承担。
你可以因为政府批准日企进入中国,去推翻政府,但不能针对普通公民个人,采取任何暴力行为。
毛左都是一些大脑短路的暴力分子,这个毛病是一定要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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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就是每个公民组成的吗?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难道你认为,国家的兴亡与每一个公民是无关的吗?公民的行为在明知自己的购日货的行为将导致日本政府用赚中国人的钱来打中国人的时候,你不认为这种公民就是汉奸吗?
你可以骂我是个大脑短路的暴力分子,但我也能不能骂你,你就是汉奸呢?


作者: yaofuhua    时间: 2012-10-22 11:55:55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之前,我家买了个松下电视,反正我不承认因此我就是汉奸。如果你告诉我,日本政府不反省二战给我国人民及亚洲人民带来的伤痛,钓鱼岛生事端,如果我们乃至亚洲人民共同抵制日货,孤立日本,会重创日本经济,教训日本,我完全支持抵制日货,但你不能砸了我原来买的电视,所以我反对砸中国人民已经买了的日货!砸了受伤的本过人民,:L否则,推而广之,你如果生产了某件产品,外贸出口到日本,日本自卫队买了去,武装了他们(哪怕是件衣服),则我国生产的工人、企业都是汉奸了!所以还是先严谨的给汉奸下个定义为好!

作者: yaofuhua    时间: 2012-10-22 12:12:44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在敌对时期,还购买敌对国商品,还出售给敌对国产品,属于汉奸行为,恰当不?
作者: yaofuhua    时间: 2012-10-22 12:23:17

hifd888 发表于 2012-10-22 11:19
“这这人有病,分不清法律责任问题,既然是合法的,个人不承担其后果,公民个人与卖国无关,即使中间存在卖 ...

为敌对国损害我国利益直接或间接提供方便的行为是汉奸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我国利益成就别国利益的行为(通过人民民主决定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除外)是汉奸行为!?  大家斟酌、讨论完善,呵呵
作者: yuanzhi    时间: 2012-10-22 15:07:31

支持韩德强
作者: hifd888    时间: 2012-10-22 16:29:00

本帖最后由 hifd888 于 2012-10-22 16:58 编辑

在今年918之前我家也很多日货,那是日本购岛闹剧之前买的。在日本未侵犯中国之前购的日货自然不算汉奸行为,但今年日本购岛闹剧之后,国人明知那是日货还是继续购买的,是不是汉奸那是要打个问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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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推而广之,你如果生产了某件产品,外贸出口到日本,日本自卫队买了去,武装了他们(哪怕是件衣服),则我国生产的工人、企业都是汉奸了!所以还是先严谨的给汉奸下个定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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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中国企业赚日本人的钱当然不是汉奸,前提是这个“中国企业”里面不能有日本人的投资或股份之类的;另一个前提是中国企业提供的产品是非战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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