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会同学某,为某ZF高级宾馆领班,叙旧谈今。问及薄事,某颇有悲戚色,追问缘由,令余瞠目。
某天某被叫到某处,与外界隔离(手机被屏蔽),称组织要求在薄罪证材料上签字。某看后说,“材料所列非我所知,弗敢签”。组织警告“要认清形式,勿存幻想,不签则不得离开”。两天里的不断“说服教育”,终不得不签过字方得还家。两天失踪后人突然回家,转急为疑的家人问何故,某更是痛哭失声。略述及上述情景,悲恶已之违心而哭,并嘱家人知真可矣,勿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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