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9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与马克思背道而驰的历史动力机制叙事:关于主体思想》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9 13:27: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或许最早的社会动力理论在波利比乌斯的循环政体理论中就已经展露雏形。中世纪和近现代以来的欧陆社会理论家对这一问题具有更加耀眼的贡献,从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到社会达尔文主义,从启蒙运动以降的进步史观到黑格尔的历史分期理论,从菲尔热的约阿希姆(虽然旋即为彼得拉克的新柏拉图主义所冲淡,但无疑开创了基督教版本的“进步史观”)到黑格尔-科耶夫的历史终结,再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历史动力机制的专注探讨。

总体上来看,这多重社会历史机制理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或许会更为熟知“公羊三世”传统的中国人所熟知,它是一种“发源-顶点”路径。波利比乌斯已经具有某种类似的特征,但他更为强调政体的自然循环,并以此论证混合政体的优越性。约阿希姆以“探索状态”、“智慧状态”和“自由状态”将基督教中三位一体的上帝改写成三位一体的历史,并依次冠以“恐惧”、“信仰”和“爱”的进步特征,历史在神意中走向完满和终结。黑格尔的历史则在日耳曼阶段走向完满,人类历史终结于日耳曼的“理性国家”。至于福山的“历史终结”,不过是黑格尔-科耶夫传统的翻版,自由民主制作为现代版的“日耳曼至高理性”代表人类历史的顶点。

另一种理论传统则更具实证科学的特征,它是一种“经济-政治(政策)”范式。无论是韦伯对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现代性总体进程中的探讨,还是直接论及经济政策与民族国家的“共振”,或是马克思就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改进提出的社会历史动力机制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互动模型,都更加具有变量分析和实证科学的意义。当然,就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分析范式来说,当然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之科学性的重要一造。

不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20世纪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浪潮中,却存在一个独特的变数。这就是具有朝鲜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径。长久以来,世界学术界就朝鲜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民主问题进行着几乎白热化的争论。但是,朝鲜问题却并非一个简单的政策分析范式问题,或者民主化与民主巩固问题。当代比较政治学和政策科学都无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它。本文拟将金正日的“主体思想”作为分析对象,跳出政策科学视野,揭示朝鲜国家治理路径选择的政治哲学前提,并阐明金正日“主体思想”对社会历史动力机制解释的独特性。

《关于主体思想》是“为纪念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七十寿辰,全国主体思想讨论会撰写的论文”,全文不足百页,但内涵信息量巨大。文稿定型于1982年3月31日,本文选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文出版社2012年发行本作为研究对象。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分别是:(一)主体思想的创立(二)主体思想的哲学原理(三)主体思想的社会历史原理(四)主体思想的指导原则(五)主体思想的历史意义。

在文本的扉页,主体思想开宗明义地喊出“全世界劳动者团结起来”的口号,让人时时联想起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抽离出的著名工运原则“让我们的成员无数”。不过,一方面是将无产阶级泛化为“劳动者”,另一方面是通过清晰界定敌人的界限——“顽固的民族主义者、赶时髦的马克思主义者、事大主义者、教条主义者”;主体思想实际上对“人民”提供了一种更加具有“统一战线”意味的理解。紧接着,主体思想将金正日的重要贡献界定为“发动群众参与革命”与“自主地、创造性地解决朝鲜问题”两个方面。在第一部分讨论“主体思想的创立”时,既点明了自主性和创造性,又紧接着指出金正日是“十分熟谙马列理论的”。这实际上隐晦地表明,“伟大领袖”将在后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做出一番石破天惊的解读与演绎。

第二部分是主体思想的哲学原理,虽然位列第二部分,但由于第一部分大致只相当于一个导论,所以哲学原理实际上是主体思想展开的根本前提,第三部分的社会历史原理也将以此为基础。但这种理解相对于主体思想的实践来说,仍然过于泛化,缺乏凝练。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的《金正恩时代朝鲜》中,就已经将类似内容具象、整合为“政治哲学”,并以约十分之一的篇幅专论。

但在《关于主体思想》中,用一句话来表达主体思想的哲学原理,就是“人是一切的主人,人决定一切。”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a. 人是世界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b. 人在改造世界和拓展命运中起决定作用。

体思想鲜明地体现了赋予意识以决定性意义的特征。文本中相关表述比比皆是,如:“革命斗争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民群众的自主思想意识”;“一切革命都是有意识的运动,革命运动都是从用先进思想启发人开始”;“进步阶级的先进思想则推动着社会发展”;“赋予思想因素以决定性意义”,等等。文本中类似的论述还颇多,而且在哲学原理、社会历史原理等不同部分都有散乱论证,笔者选取了其中较为关键的四条。

事实上,通过重新组合其在文本中出现的时空顺序,我们将会发现一些重要线索:

a. “赋予思想因素以决定性意义”

b. “革命斗争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民群众的自主思想意识”

c. “一切革命都是有意识的运动,革命运动都是从用先进思想启发人开始”

d. “进步阶级的先进思想则推动着社会发展”

从意识的作用,延伸到人民的意识的作用,进一步扩展到进步阶级的意识。最后,必然归结为一个由全能领导者引领的进步阶级。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历史规律,而是人,成为了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哲学原理认为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固有:自主性、创造性、意识性,而这样的人是世界唯一的支配者和改造者。但是,我们仍需注意,人天然地带有天赋与能力的差异,提供制度和法律的平等并不能泯灭这种自然不平等。实际上这是在承认了人有差等的基础上,委婉地指出最高领袖是一切的主人。

于是,哲学原理中未及言明的人的差异性立即演变为历史社会原理中的:“人民群众的意识化和组织化取决于党和领袖的正确领导。”可以说,一种新的“绝对主义”诞生了。是否承认历史规律,是否承认自然与社会中存在人不能凭空制造和扭转的不可抗力,如何看待历史的动力机制问题,这区分了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其他主流意识形态)和金正日主义。

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如何讨论社会历史动力机制问题的呢?事实上,就历史发展(社会冲突和革命)的动力(原因)问题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时期的文本中以不尽相同的方式进行了论证。这就使得社会历史动力机制的根源究竟是经济基础还是阶级斗争的问题,在不同流派的思想家认知中产生了分歧。但本文认为,根源性机制仍是经济基础变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认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这一观点已经阐明了历史发展的动力就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沙发
发表于 2023-12-19 13:29:32 |只看该作者
虽然恩格斯在《致布洛赫的信》中有这样的表述“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但应注意,恩格斯在推导这一逻辑时,已经说明“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在《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印证“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或多或少明显地表现了各社会阶级的斗争,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它们的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

由此,阶级斗争在此处实际上也已经被恩格斯列入了“上层建筑”的范畴之中。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马克思已经说明“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所以,归根结底,阶级斗争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而变动,虽然它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但它仍旧是根源于经济基础的。

这足以使我们清楚看出,主体思想对社会历史动力机制问题做出的解释是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背道而驰的,甚至其哲学原理的内核本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反对的。

回到《关于主体思想》。总地来看:虽然“劳动人民群众在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共产主义运动中成了自主开拓命运的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这一表述看来是重新界定了历史的动力机制。但应注意其是在主体思想的哲学前提和必然存在一个领导者(阶层)的工运和革命中发挥作用的。它只是哲学和历史社会原理的补充。

并且这同时要求了一种对外的,在国际立场中的自主性。这不仅是面对美苏中时的必然要求,还会自然导致一种“闭关锁国”的封闭性倾向。这种倾向极有可能是从民族和国家独立的某种“民族主义”视角出发的。毕竟,朝鲜历史上沦为中国附庸与南韩当下沦为美国附庸的现实都历历在目,金氏不得不做出更加务实的考虑。这也让我们看到了,为何两个社会主义邻国,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走向了改革开放,而另一个走上了一条更加难于清晰界定的发展道路。但是,这一路径的悖论在于,在维护群众的自主性时,拒接交往成了唯一手段。另一方面,领袖具有无可置疑的决断能力,故而与外界止于精英层面的交往又是必须的。后者在历史的长周期内几乎是内嵌着一种解构前者的倾向。

主体思想不得不把普遍历史的物质性基础暂时掩盖起来,以唯心主义的姿态和言辞改造马克思主义,否则就会与主体思想展开的哲学前提以及由此而赋予领导人的绝对地位相冲突。并且这种对社会革命的认知是带有黑格尔烙印的,与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和二月革命动力机制的看法(《回忆录》)存在相似性。发动者的思想对大众产生的影响压倒了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压倒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脱节。于是,不断革命就成了一个不需要“不断脱节”的问题,它只需要英明的领导者不断发动罢了。马克思心心念念的“共同自由”被无限期搁置了。

与之紧密相关的思想问题是葛兰西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转向。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看作单个人的联合,以个人利益作为结合的目的;市民社会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进而从这种公私利益的分野上做出理解:“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市民社会就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但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的内涵不是“物质关系”,而是精神生活。他将特定集团在文化与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称为“文化霸权”,即使被统治者自愿接受某种意识形态或社会主流文化。

这种霸权的建立依靠的是吸纳而非消灭,因此一种依附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机知识分子的出现就是至关重要的。知识分子不再是独立的,他们是政治整合的手段罢了;文化不再具有人类意识的渊源地位,它不过是统治工具罢了。由于在葛兰西看来,“可以说,国家等于政治社会加上市民社会”。所以他所追求的,实则是迈克尔·曼语境中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整合的一个超级加强版本。这种话语要求在任何一个历史长波里,政治权力要从一而终是开放、公正且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意识形态权力要一以贯之是先进文化、道德优越的代表,掺不得沙子的。可不可行,见仁见智。

因而在结尾部分,文本提出主体思想的根本意义在于“自主立场与创造性的方法”。但由于其所谓的“依靠人民群众”实则是将其作为某个进步阶级领导的后备队,在制度层面同样缺乏吸纳与整合。就不得不依据主体思想在全社会范围内地毯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在大学中,其中包含着一股葛兰西“有机知识分子”的味道),这其实可以视为哲学原理的铺垫和历史社会原理的保障机制。但我们知道,将一件事情铺开到极致,往往可能等于没做,或者还不如不做。封闭容器无力承受持续加压,这是主体思想面临的现实困境。

最后,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的,“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国家中央集权制,只能在和封建制度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军事官僚政府机器的废墟上建立起来。”主体思想并未否认后革命时代仍需一种“中央集权制”。但是,马克思同样还在此指出“小农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主体思想用以解决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问题的指导理论,内含着一种同马克思视野中的前革命时代社会所内含的相似的哲学原理。一方面,这印证了主体思想不得不做出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机制理论背道而驰的演绎;另一方面,这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惟其物质生产的极大丰富和人类道德水平的极大提升是这一科学理论中最难以用科学指标衡量的两造,反而使得中央集权制政府不得不在一个国家和政府自然消亡的历史前景下存在且强化。

这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按照马克思最初的设想,革命应在资本主义极度发达的欧美国家发生,并确立无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通过一个类似于更完善的“巴黎公社”一般的社会组织,人类本身的代际更替、生产资料的转移和重新分配、社会秩序的调整与稳定,以及国家消亡和人类共同自由的实现将会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上实现。可以说,这一认识是相当清醒的。在中国古典儒家政治哲学中,“先富后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策原则。在西方政治学理论视域中,以拉斯韦尔为代表的范式将政治学归结为一种事关分配与资格的学问;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学者都注意到了“搭便车”和“公共池塘”等问题。

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却通过政治权利下沉的改革以及福利国家回避了马克思的长矛。20世纪最伟大的几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都发生于落后国家。于是,实现无产阶级统治权之后的国家必须承担起马克思原本设想中应该有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所完成的财富积累任务。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这一困境及其解决方法。

列宁把正在消灭的国家在其消亡之前的一个阶段叫做“非政治国家”。他认为“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但没有资产阶级。”这是因为“只要产品按劳动分配,资产阶级权利就会继续通行。”他承认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不公,但虽然贫富差距仍然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却被消灭了。

这一观点的内涵在于承认自然不平等。列宁并未虚构罗尔斯式的“无知之幕”,而是实际上提供一种哈耶克式的基于认同人的天赋能力不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于权利的平等实现和人类的理性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即从本质上可还原为主奴关系的依附被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来自于天赋能力的不平等,这一问题将通过生产力极大发展至人类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源中不再存在紧张关系而得到救济。这是一种共和主义式的对自由的理解,它不同于自由主义对自由做出的“无干涉”理解。列宁继承自马克思,马克思思想资源中的这一根脉或许来自于他从古典共和到共产主义的转向。

进而,列宁指出消灭国家并不是消灭集中制。相反,第一阶段的共产主义还要依靠集中制实现治理,只不过这不再是主奴关系下的集中制,而是一种“自愿的集中制”——即“无产阶级公社破坏资产阶级统治和国家机器的事业中的自愿溶合。”在此之外,列宁仍然指出了一个现实危险:“在资本家被剥夺以前,在资产阶级被推翻以前,甚至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也免不了在一定程度上官僚化”。但在政治生活中,议行合一制将使议会由“清谈馆”变成做实事的地方:兼管行政与立法。在经济生活中,“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的工厂。”列宁所关注的仍是建立一种基于人格平等和权利平等而组织起的公共生产关系,并以一个开放性的政治治理体系与之相适应。

这种政治与经济的综合性思路被列宁用以解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仍然通行“资产阶级法权”的情况下,国家治理中可能出现的异化问题。这是他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版序言中所说的“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理解。(这一思路侧重于打碎全部资产阶级的和封建的国家机器,而以伯恩施坦为首的社会民主党和“第三条道路”认为是“不能简单地把国家机器打碎”,由此产生了马克思主义在现实政治实践中的另一对重要分歧。)

不同于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进行的政治设计,主体思想通过领袖的超然位置赋予了民众另一种平等,一种近似于前革命时代主奴关系中的平等。在这个理论体系中,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人民的意识的决定性作用层层集中到一个进步阶级身上。来自人民的合法性叙事通过一套缜密的逻辑论证转移到了一个特定阶层身上,而与其说是意识具有决定性地位,还不如说是这个特殊阶级最后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如果确实尚能前进的话。

所以,主体思想事实上从社会历史动力机制的层面解构了马克思主义。它虽然与古今中西历史上的道德政治共享了同一种理论关怀,却缺少我们所熟悉的政治系统的开放性所提供的强大制衡,因而是一种残缺、偏颇的道德政治,一种新绝对主义。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6-17 13:52 , Processed in 0.078926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