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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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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5 01:15: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简评“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


时间:2014-03-14 18:31来源:投稿 作者:xiangnian1893 点击: 135 次



      在2014年全国“两会”大谈特谈、叫喊叫嚣要以“壮士断腕”的气概、“背水一战”的决心强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之际,由H省政协主管主办的《文史博览》今年第3期表现出与高层“高度统一”,不失时机地推出了一篇“特稿”,标题为《习仲勋复出: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此文题目在期刊封面以血红颜色、特大字号标出,格外醒目、很是炫目,肯定引起人们高度关注和阅读。同时,封面还配有一幅放大的当年习仲勋的半身照片,占了半个版面。官员们、编辑们,在此“特定”之时,刊出“特稿”之文,既有紧跟“大好形势”之用意,还有巴结“最高领导”之嫌疑。

    “用意”也好,“嫌疑”也罢,让我们先读一读“特稿”题头话:如果说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那么中国的开放应属广东为先。而习仲勋作为“文革”后广东省委的第一任书记,自然功不可没。从1978年4月到1980年11月,习仲勋主政广东共两年零八个月,“把守南大门”,发挥出惊人的能量。这段不长的时期,成为他“一生两个最大的闪光点之一”:一是早年跟随刘志丹创建陕甘边根据地;二是带领广东“杀出一条血路”,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同时为深圳、珠海特区奠基。重温习仲勋主政广东的激情岁月,或许可以给我们今天的全面深化改革一些启迪和感触。

     读过上面这段话,相信读者该明白其中确有拍“当朝”、“天朝”马屁之嫌疑吧。起码来说,把习仲勋“把守南大门”列为他“一生两个最大的闪光点之一”,有违其经历,纯属拍马屁。至于作者在“特稿”中溜须拍马之语,也可以举出一些,例如:琚立铭回忆,“习仲勋来广东以后很拼命。中午不休息,晚上经常是凌晨一点才睡,要是打个盹的话,就到凌晨三点才睡,早上五六点又起床工作。上卫生间的时候都在批阅文件、处理问题。…他在广东不到三年时间里,干的可能是平常人六年的活。”

     再如:…就这样,习仲勋带领广东人民,在中国南方毗邻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杀出”了改革开放之初的第一条“血路”。…这是习仲勋、杨尚昆争取到的一把尚方宝剑,是留给发展伊始的广东的“遗产”。…习仲勋带领广东开创了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崭新局面,在广东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史册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特稿”中还有多处对“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拍马屁:这次谈话中,邓小平还对习仲勋说了一番值得载入史册的话:“过去陕甘宁边区就叫特区嘛,你不是陕甘宁特委的代理书记吗?在你们广东划出一块地方来,也搞一个特区!怎么样?”当谈到配套资金时,邓小平说出了那句后来广为人知的话:“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然而,挺有意思的是,就在这一期《文史博览》的“逸闻”栏目中,有一篇《拍马屁的风险》文章,此文开头说得好:“…马屁也不是那么好拍的,历史上也有不少将马屁拍到马蹄子上,拍出了严重后果的。”文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文人、大臣或“良民”,因对皇帝拍马不当而被“捉拿归案”甚至丢掉卿卿性命的例子。文章最后说:“看来,马屁市场有风险,溜须拍马须谨慎。”奉劝这些个拍马屁者看一看这篇文章吧。与此文所述不同的是,今天以“改革开放杀出血路来”为题的溜须拍马之人,得罪的可能不是“皇上”,也不可能是少数“改开”既得利益者,而是底层老百姓,而是绝大多数“改开”受害者。

    “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其实就是官僚、商人或官商勾结向向工人农民,向平民百姓杀开的一条“血路”,迫使他们沦为“弱势群体”。三十多年特色“改革开放”的历史业已造成中国社会极其严峻残酷的现实。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所谓“改革”,就是私有化,即是让极少数人获利,而使大多数人吃亏;何谓“开放”?就是殖民化,总是大肆招商引资,放肆弱肉强食。说到底,这种“改革开放”,总是让少数有权有势、投机取巧之人获得好处,使多数无权无钱、忠厚老实之人得到坏处;“改开”后,少数人靠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获得巨额财富,多数人勤勤恳恳、诚实劳动反而生活艰苦。“改革开放”,往往是“改开者”对于“被改开者”施以眼前的蝇头小利、小恩小惠,却使他们到头来丧失了长远的、根本的利益。

     不是说,不能写“习仲勋复出”,而是说,不要为写“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而写,因为这对于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来说“很恐怖”,杀开“血路”的改革开放,在很多地方和部门、许多行业和领域已经引起人民群众的无比愤怒。俗话说:众怒难犯,在此,也奉劝当今某些可耻的文人或官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不要对上就阿谀奉承,对下则仗势欺人;不要得意忘形,步古代溜须拍马“不当之人”的后尘。如果拿损害老百姓的“改革开放”来拍个别“大人物”的马屁,人们会嗤之以鼻。

     如果一定要说“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那么,近两年来各地上演的“农村城镇化”,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忽视、无视或漠视农民的合理诉求、基本要求,且在这些诉求和要求未得到明确答复、协调解决之前,开发商伙同恶势力强行搞土地开发,强拆民房、暴力拆迁等,最后造成农民当事人的流血、死亡,是不是“杀出一条血路”?毛主席说过:“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如果一定要借“改革开放”的名义,向底层老百姓“杀出一条血路来”,那么,人民群众终将会高举起毛泽东的旗帜,踏着他们的血迹前进,人民群众一定会“以血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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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5 10:31:07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人为人民的利益流血牺牲,人民会永远的纪念他们,如果为少数人私利,向人民开刀,要杀出一条血路来,像楼主说的人民一定会“以血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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