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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化的恐怖灾难:越南告诉你! [color=rgb(153,153,153) !important]发布者: [color=rgb(153,153,153) !important]懒人 | 发布时间: 2017-11-11 22:04| 查看数: 168| 评论数: 0|[color=rgb(153,153,153) !important]帖子模式
作者:李昌平 发布时间:2016-11-28 09:50:40 来源:民族复兴网
【破土编者按】随着深化改革的进程进一步推进,土地私有化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有些人认为,土地私有化以灵活有力的市场尽可能地调动了资源。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把土地真正的主人——作为劳动群众的农民纳入到讨论范围之内,土地私有化之后,留给他们的会是怎样的灾难与梦魇?农村问题研究专家李昌平老师考察了越南的私有化进程之后,对比了两国的土地制度,给予了一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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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告诉笔者,越南的土地是“私有化”的,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这是笔者这次来越南的主要原因。这次越南之行访问了永福省的农民、小企业主和乡镇干部,还在胡志明市、河内市等地拜访了已故武总理的大秘武国俊先生,已故总书记的秘书、去年退休的政治局常委潘演先生,还拜访了在任的全国农会、中央经济研究局等机构的负责人。去了解越南的土地制度以及底层人民在其中的。
越南土地制度的概况
通过访问,感觉越南的土地制度大体上是这样的:15年前,越南进行了土改,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农户20年使用”,集体所有制不复存在了。理论上讲,在20年(期满后会再延长50年以上)之内,农民可以出租、抵押和买卖土地,也可以申请土地“农转非”后出让土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主要做法如下。
在永福省(距离河内60公里)的郊区新筹乡,农户一般4-5口人,户平3亩多农地和150平方米宅基地。农民的土地是不能用来办“乡村企业的”,甚至稻田改作稻田养鱼或种水果都是不可以的,必须种植粮食(粮食价格为2人民币/公斤)。新筹乡农民的农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的(在越南的南部等地区可以,主要是有“农转非”预期或收入较高),银行只接受农民的宅基地等非农地抵押,一般360平方米可以抵押贷款60 000 000越南币(越南币和人民币比价2 480:1);农业庄园可以抵押, 360平方米可以抵押30 000 000越南币。越南农民贷款的官方月息为1.7%以上。农地转租比较多,一般360平方米的年租金不会超过100公斤稻谷(360平方米的年生产总量为540公斤);农地也有买卖,但很少,价钱差别很大,(360平方米)低的2000元人民币,高的万元以上也有,关键看土地处于什么位置和政府有什么规划;在越南,农地可以向政府申请“农转非”(主要是建房),永福省郊区农村,360平方米农地“农转非”后,农民可以获得4000元人民币,政府可以获得10 000人民币的财政收入,办理各种证件的手续费和礼金等,大约需要40000元人民币以上。“农转非”后的住宅用地,转手即可盈利2倍以上;大量的土地“农转非”,还是由政府统一征用。据新筹乡乡长介绍,全乡总面积700公顷,两年后将有400公顷变成工业区,工业区是省政府做的。政府要办工业区,土地征用价格是政府定的,和中国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非常相似,亩补偿一般在20000元人民币以下。对于政府大量征地,农民有抵触,但只能服从。笔者问,农民自己申请土地“农转非”办工业和商业可不可以,乡长说不可以(注:有钱有权人应该可以)。
新筹乡的干部还带我参观了一个农民办的家庭砖瓦场(离乡政府只有1公里地,绝对不属于山西黑砖窑一类),场主姓梁,年生产50000片瓦。因为越南农村没有经历中国乡镇企业发展的时代,所以农村加工业很少见,土地“私有化”后,再用土地办乡村小工业非常难。年产5万瓦片的加工厂,一年可以收入15000人民币。工人每月工资80元人民币(下雨休息)。女工对我说:一天工作10小时,月薪80元人民币。我不相信,重复问了三次。老板也说是80元月薪(我在胡志明市访问时,人们告诉我工人工资为200-500美元左右;在胡志明市内,工人工资为600元人民币以上)。我的眼泪不听话的留下来了。越南的村庄,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也没有机动地,农地不能改变用途(水稻地不能用来种水果和养鱼),所以,砖瓦场的用土都要花钱买来。由于土地没有任何机动,(现在)新婚的年轻人要建房,必须花钱买宅基地,100平方米的宅基地,需要4万人民币(1亿越南币,我问了3次),我再一次流泪了。如果越南的土地政策像中国一样——准许农民用稻田发展稻田养鱼或鱼池边上建猪舍养猪,或有集体建设用地办更多乡村企业,这样越南农民在农村就会有更多发展机会和选择权,农民的工价就绝对不可能只有80元人民币/月(不到中国农村农民工价的十分之一)。回到酒店,想起80元工资和4万元宅地,还是止不住泪水!
越南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在加快,在访问越南《年轻人报》(越南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的时候,越南朋友多次问我,你们中国有没有强制廉价征收农民土地办高尔夫球场的,有没有无偿给外国人土地办工厂,我说有的。越南人说,越南也一样。我问,越南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主买卖的,怎么会出现和中国一样的情况呢?越南朋友的回答是:虽然理论上说,20年内(或50年内)是自主买卖的,但因为农民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土地,还是很容易失去土地。
在越南,由于不存在“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土”政策,人多地少和人少地多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主义“耕者有其田”和“居者有其屋”的基本底线正在消失。很多农民非常恐慌。
在越南,水灾越来越频繁,水系和道路遭到破坏是常见的事情,由于没有集体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了,要恢复就只有等国家“恩惠”了。农民种地越来越不方便,灾害风险越来越高,且成本也越来越高了。为了阻止撂荒发展趋势,政府不得不实行免费水利服务。
越南农村缺乏规划,住房乱七八糟布局,农村建设规划受到土地“私有”的严重制约;当笔者向越南朋友介绍南街村、大寨村、华西村和周家庄公社等7000个村庄的时候,越南朋友只知道小岗村,从来没有听中国官方介绍过这7000个村庄情况,非常羡慕这7000个坚持集体经济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村庄。越南朋友自言自语:看来我们学中国改革比中国改的彻底啊!笔者问越南在任的官员,越南在2013年农民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土地制度会怎么变化?越南的官员告诉我,不能等到2013年,最近1-2年要修改《土地法》,总的方向是“土地国家所有,农民长期使用”,使用权将再延长50年以上。笔者问,政府今后征地是不是仅限于公益用地,得到的回答是,国家征用土地也可以用于工商业,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会有所提高。这让笔者感觉越南的土地制度在由“私有”向“国有”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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