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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斯大林主义的谬论 —— 社会主义仍存在官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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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5-12 18:34: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5-13 00:33 编辑

转载者注:本文为托派网友所作,请大家仔细阅读


深入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话,就会发现他们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在世界性的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属性和货币权力、进而实现全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而列宁认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初步建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私有制的阶段。在《国家与革命》,列宁是这么说的:

计算和监督,——这就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调整好",使它能正常地运转所必需的主要条件。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雇用的职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全部问题在于要他们在正确遵守劳动标准的条件下同等地劳动,同等地领取报酬。对这些事情的计算和监督已被资本主义简化到了极点,而成为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进行监察和登记,算算加减乘除和发发有关的字据。
——列宁《国家与革命》之《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第103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单本

在这段文字下,列宁加了一个注:

当国家的最主要职能简化为由工人自己来进行的这样一种计算和监督的时候,国家就不再是"政治国家","公共职能就由政治职能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参看上面第4章第2节恩格斯同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

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阶段,所谓“国家”(也就是由武装工人对极少数剥削者和反动势力进行专政)已经不需要任何专业官僚进行管理了——“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表明,这个阶段已经基本取消了人与人之间的分工(虽然仍然存在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分工),更不需要任何专业官僚(这个要与马克思在论述巴黎公社制度所说的“公职人员”这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所谓“公职人员”也可以是生产者兼任一些简单的管理工作,不是专业官僚)进行管理了。

这下,估计这些信奉斯大林主义的先生们开始急得跳脚了——“布尔什维克干部和官僚存在本质区别!”,这是他们常见的,用来反驳我的理由。首先,我再次强调一遍,“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表明,马克思、列宁理论的社会主义已经基本取消了人与人之间的分工(虽然仍然存在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分工)——都已经取消了人与人之间的分工了,那所谓的“干部”这类专业管理人员哪来的?


如果这些先生们还不信服的话,那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社会主义存在官僚”,恰恰是你们的导师之一——列宁,所批判的卡尔·考茨基以前的一个暴论!列宁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我们在资本主义下,在资产阶级统治下是非有官吏不可的。无产阶级受资本主义的压迫,劳动群众受资本主义的奴役。在资本主义下,由于雇佣奴隶制和群众贫困的整个环境,民主制度受到束缚、限制、阉割和弄得残缺不全。因为这个缘故,而且仅仅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政治组织和工会组织内的公职人员是受到了资本主义环境的腐蚀(确切些说,有被腐蚀的趋势),是有变为官僚的趋势,也就是说,是有变为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的趋势。

这就是官僚制的实质,在资本家被剥夺以前,在资产阶级被推翻以前,甚至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也免不了在一定程度上"官僚化"。

在考茨基看来,既然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还会存在,那也就是说,官吏在社会主义下也还会存在,官僚还会存在!这一点恰恰是不对的。马克思正是以公社为例指出,在社会主义下,公职人员将不再是"官僚"或"官吏",其所以能如此,那是因为除了选举产生,还可以随时罢免,并且还把报酬减到工人平均工资的水平,并且还以"实干的即既是行政的,同时也是立法的"机构去代替议会式的机构。

——列宁《国家与革命》之《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第118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单行本

看看吧,执迷不悟的、迷信斯大林主义者的先生们!你们所鼓吹的那套“社会主义存在官僚”的暴论,早就被列宁给批的体无完肤了!你们鼓吹的那种红皮官僚制,在理论上,被列宁批得臭不可闻,在实践上,只产生了斯大林执政之后这种套着红皮的、对内依靠套皮官僚农奴主、套皮官僚资本家剥削压迫广大穷苦工人和无地农民、对外打着革命的旗号进行大国沙文主义甚至是帝国主义行为(比如入侵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胁迫图瓦当局并入苏联以及二战之后各种变相强迫东欧各国走斯大林路线)的反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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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2 19:07: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越梓流 于 2024-5-12 19:08 编辑

无耻至极!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本来就是沙俄领土,列宁为了苏维埃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斯大林收回故土,有何不可?而且托洛茨基也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苏芬战争辩护,是不是也可以开除托洛茨基的“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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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12 22:29:45 |只看该作者
越梓流 发表于 2024-5-12 19:07
无耻至极!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本来就是沙俄领土,列宁为了苏维埃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斯大林收回故土, ...

一码归一码。

脑体分工决定阶级分化的观点这个托派跟我们红中网是基本一致的。

但结尾就有私货了,一是即使是历史社会主义的官僚也比资本家好,二是苏联与北欧三国乃至其他东欧国家的关系要从世界革命的角度去评价,而不是说什么沙俄故土,你一个中国的马列主义者替沙皇俄罗斯的民族主义抱不平,你不觉得你更抽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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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5-12 22:39: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越梓流 于 2024-5-12 22:48 编辑
还是公平 发表于 2024-5-12 22:29
一码归一码。

脑体分工决定阶级分化的观点这个托派跟我们红中网是基本一致的。

用由“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领土争端”显然比“世界革命”的理由更充分,毕竟在波罗的海和芬兰,苏联不是很受欢迎,毛主席也是这样看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而且因为苏联在当地还受欢迎,可以领土和革命的理由都可以用。无非是主权与人权孰高孰低的问题,哪个在事件中更充分,就用哪个!
在那白俄罗斯民族和乌克兰民族居住的一大块土地,还是在一九一八年订立布雷斯特条约的时候,就被当时的德国帝国主义从幼年的苏联手里强迫地割去,而后来又被凡尔赛条约强迫地放到波兰反动政府的统治下面。苏联现在不过是把过去失掉的土地收回来,把被压迫的白俄罗斯民族和乌克兰民族解放出来,并使免受德国的压迫。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 ... se-mao-193909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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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2 22:47:54 |只看该作者
还是公平 发表于 2024-5-12 22:29
一码归一码。

脑体分工决定阶级分化的观点这个托派跟我们红中网是基本一致的。

而且你后面说我是民族主义缺乏理由,我这个人有点国家主义情怀,国家主义的核心是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可侵犯,民族主义是文化领域的,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往往跟种族主义(生物学的人种)密切结合,至于帝国主义,我相信我们都很了解就不用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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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2 22:57:34 |只看该作者
越梓流 发表于 2024-5-12 22:39
用由“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领土争端”显然比“世界革命”的理由更充分,毕竟在波罗的海和芬兰,苏联不是很受 ...

不平等条约的政治内涵就宽泛了,对于沙皇俄罗斯来说是不平等条约,对于苏维埃俄罗斯也可以是不平等条约。

割沙俄的领土可不一定比沙俄本身更反动。

这里说的是苏联利益与人类利益一致,而不是沙俄利益与人类利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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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5-13 17:46:49 |只看该作者
还是公平 发表于 2024-5-12 22:57
不平等条约的政治内涵就宽泛了,对于沙皇俄罗斯来说是不平等条约,对于苏维埃俄罗斯也可以是不平等条约。 ...

想打很多字,但想了想算了,你扣帽子(无贬义)都扣不对,你好像对我有某种刻板印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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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5-15 04:35:23 |只看该作者
越梓流 发表于 2024-5-12 22:47
而且你后面说我是民族主义缺乏理由,我这个人有点国家主义情怀,国家主义的核心是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可侵犯 ...

马列主义者,对于反动的国家要叛卖,对于革命的国家要捍卫,革命失败主义和革命护国主义,列宁都讲过,对于国家的态度是反对还是保卫,一切都围绕革命的目标展开,归根结底是一种革命的功利主义,这个是起码的原则问题,不然你就从共产主义者后退到左翼民族主义者的立场。

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有一定的不同,但更多的是它们内涵上的相互联系和重叠,国家主义基本是强政治性的范畴,民族主义是既有文化属性也有政治属性的两个分野,且在政治属性的语境中与国家主义的概念高度重合,在这个语境中可以混用。

点评

李方舟  文化上的民族主义,政治上的国家主义  发表于 2024-5-15 08: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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