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发表于 2024-4-14 20:01:10

禾顿 —— 关于数字化民主的初步构想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4-14 21:21 编辑

目前所提出的制度构想可称为“数字雅典架构”和“三签两选制”。
        数字雅典架构主要包括:数字化人民大会(公民大会)、质询大会、临时议会、人民委员会(五百人议事会)、执行委员会、人民司法院(陪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文官考试院。
        一、数字化人民大会:掌握立法权,由全体人民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人民委员会提出的法律修改和涉及经济民生、军事宣传等重要议案,均须由数字化人民大会通过,依此形成半直接民主制。
        二、质询大会:每隔半年或一年,从全体人民中抽签产生300人组成,有质询意见的优先,可以网络形式进行。质询大会掌握对人民委员会成员和各部专司成员的质询权和罢免权,该制度用于实现对官僚权力的限制,使官僚有在任期间被罢免的可能。
        三、临时议会:临时议会是针对特定问题组成的议会,一般在50~100人之间。由利益相关群体委派代表进入临时议会,主要由该群体内部选举,抽签为次用辅助方式。人民委员会须与临时议会协商,并由临时议会通过后执行相关决议(如当地拆迁问题、特定群体征税问题等),临时议会也可以网络形式进行,问题解决后自动解散,具有临时性、灵活性、高效率和避免多数暴政等特点。
        四、人民委员会:或称“人民行政议事院”,简称“行议院”。依据“三签两选制”产生掌握行政权和议事权,具有“议行合一”的特点。人数为300~500人。下辖的各部专司包括财政部、国防部、水利工程部等等各类部门,均受人民委员会领导。人民委员会具有无政党垄断和高效一院制的优势。
        五、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分为特定执行委员会和紧急执行委员会两种。特定执行委员会对不同的特定决策负责执行,人数不定。紧急执行委员会主要是对军事等紧急突发事件作出决策,由五人组成,决策时直接进行举手表决,三人通过即可通过。执委会成员均由人民委员会产生,紧急执委会在人民委员会成员中以抽签式轮流制产生。
        如此依据事情紧急程度,分别由数字化人民大会、临时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紧急执委会通过决策,并且人数越少权力范围越小。
        六、人民司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该两院从各部专司中独立出来,分别掌握司法权和监察权,不受人民委员会领导。人民司法院与雅典的陪审法庭类似,但该两院均以职业人员与普通民众相结合的方式运行,旨在适应现代政治需要,平衡民主性与专业性。
        七、文官考试院:与前两院并称“独立三院”。由人民委员会、部门专司人员、抽选出的民众三类人一同组成,负责公务员考试,掌握考核权与铨选权。各部专司与人民司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业人员,均由文官考试院产生。(国防部除外)


以上就是数字雅典架构的大致情况,对此还有以下补充:第一,文官考试院是否有设立的必要?个人认为的确应当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工还是有必要的,管理一个现代的大国家,相比于管理旧时代的古雅典城邦,其挑战性也是大大提升的,仍需要一些职业官僚,但同时也有扩大普通民众参与的必要。另外,考试院铨选检察院,检察院监察行议院,行议院领导各专司,各专司参与考试院铨选,有利于形成权力制衡。
        第二,教育与军事的问题。新制度要让各部专司指导学生学习,重视实践,重视技术,实现“专业学于专司”。另外,尽可能实现全民军训,实现对基础军事知识的普及,使全民都有一定作战能力,最基本的标准是“有枪会用”。
        第三,防范独裁复辟,首要的是防范军人干政,那么对军队有以下几点限制:一是国防部长应由文官担任,文官部长听取军官建议开展军事行动或委派军官参战,总之不能让军官统领三军;二是有一定等级的军官在退役后七年内不得参政,所有在役军人不得参政;三是高功绩,高威望的军官必须退出军事和政治一段时间,回家享受国家优待,该期间内也可被投票召回(类似于陶片放逐法)。



“三签两选制”是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并以“分抽分选制”为辅助。现行的五级行政层级是其基础。
        村级:无人民委员会,实行直接民主。
        镇、区(县)市三级:人民委员会由抽签产生,任期分别为一年、两年、四年。
        省级:由该省的各市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委派委员组成,任期四年。
        国级:由各省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委派委员组成,任期亦为四年。
        对于人数代表性与地方代表性的平衡,人民委员会采用混合制,近一半名额各省平均分配,另一半依据人口比例分配。举例:国级人民委员会500人,该国有22个省,各省均分是11个名额,共242人,余下258个名额依据各省人口比例分配,则11+258×该省人口占比=该省的本届国级委员名额。




  “分抽分选制”是为了适应“各级委员需有下两级管理经验”这一平衡民主性与专业性的规定而产生的,意为“市级分抽,省级分选”。
        举例说明,若A市550人的人民委员会有50个入省级人民委员会的名额,而该省有20个国级委员名额分配10个省,每市2个。那么A市先从担任过该市的市级委员的人里抽签产生2人,然后再从担任过该市的区、市级委员里的人抽签产生48人,之后从担任过镇、区、市级委员的人里抽签产生其余500人。此谓“分轮抽签”。
        接下来A市人民委员会选举出委员,委派到省级人民委员会。当第三轮抽签中没有其他人符合条件晋级时,则第一、二轮所抽50人直接进入省级。若有,则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委员中选举。先选举出2名符合入国级人民委员会条件的委员,再从其余符合省级人民委员会条件的委员中选出48名委员,这50名委员一同进入省级人民委员会。此谓“分组选举”。


分组选举可以两组同时进行,参选者发表政见,人民网络投票。得票数多者胜出,一组先录再轮二组。
        例如该市第一组参选者有赵大、钱二、孙三,而第二组参选者有赵大、钱二、孙三、李四、周五、吴六……等,请第一组录1人,第二组录3人,则有下图情况:


“三签两选制”的思路,是将抽签制与选举制结合,旨在平衡民主性与专业性。三签两选制下,候选人由抽签产生,有利于打破政党垄断局面,减少预先宣传带来的影响(毕竟谁也不知道谁会被抽中)。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发表政见,人民通过网络进行快速投票。相当于向他们的政见投票,而不是对他们的个人投票,减少了集团对个人进行包装人设包装,影响人民投票的可能。抽签产生候选人的方式,打破了高等知识分子的垄断,进一步扩大了民众参与。这些都是当代西方民主之弊病,却都是三签两选制的优势所在。从这些方面讲,通过“先抽后选”来限定候选人的方式,无疑是进步的。
        另外,为防止过度抽签带来的专业性不足问题,在“两选”带来的两次筛选基础上,又增加了“各级人民委员会委员需有下两级管理经验”这一规定,即镇、区级委员无限制,市级委员需当过镇、区级委员,省级委员需当过区或市级委员,国级委员需当过市或省级委员。而因此规定,则有了“分抽分选制”作为补充。另外,下级委员任期短,上级委员任期长,可使上级委员的选举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人作为基数支撑,同时也使上层更稳定,下层更民主。


走向直接民主——全民提案的可能:
        如果让人人拥有提案权,一个区(县)或是一个镇还是比较可能做到的,但人数更多的情况下,议案是看不过来的。对此笔者从他人提议中选出几个供大家参考。
        一、区域集中法:对于某问题提出的建议案,由下级到上级一级一级通过,最终通过此逐级投票筛选,选出最佳方案。
        二、流量视频法:像刷短视频一样“刷”议案,并进行点赞投票,最终多票胜出。刷到的概率也如短视频算法类似,点赞率够高就进入下一级流量池,让更多人刷到,点赞率低的议案就沉下去。
        三、精选评论法:像评论区一样给各议案点赞投票,多票胜出,并依据算法让“推荐评论”和“最新评论”稍微往前排。
        四、议案分区法:让议案根据热度、话题等进行分类。
        未来对这个方案的改进,主要思路是扩大数字化人民大会的权利、削弱职业官僚的权力以及对其去职业化。另外,如果简化层级为四级行政管理,那么三签两选制就要改为“两签两选制”或“三签一选制”,这个问题也有待商榷。
——笔名:禾顿













HAD 发表于 2024-4-14 20:03:17

根据此理论建立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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